郎咸芬 ,山东潍坊市人,生于1935年,山东省吕剧院院长.国家一级演员。第一至五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六至八届人大常委,山东省文联副主席,全国戏剧家协会山东分会名誉主席。
郎咸芬同志于1951年考入潍坊特别市文工团,1952年调入山东省吕剧团。初期曾学小生,后改青衣、花旦等行当。她忠诚事业,勤奋好学,表演朴实诚挚、热情洋溢,嗓音清亮淳厚,唱腔委婉舒展、含蓄深沉、韵浓情重。数十年来她在吕剧舞台上先后塑造了众多不同时代、不同年龄和不同身份等光彩照人、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特别是在吕剧现代戏中取得的成就最为突出,如《李二嫂改嫁》中的李二嫂、《朝阳沟》中的拴保娘、《丰收之后》中的赵五婶、《母与子》中的桂珍、《山高水长》中的于大娘等,均以个性鲜明,形象生动而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至今犹为人们津津乐道。尤其是她在《李二嫂改嫁》一剧中的表演,真切感人,生活气息浓郁,曾令成千上万的人们为之痴迷。此剧一出现,便唱遍了齐鲁大地,风糜了大江南北,其中的许多优美唱段被传唱至今而不衰。1957年,此剧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艺术片,使吕剧这一地方小戏成为在全国有很大影响的剧种之一。她曾在山东及华东戏曲会演中获奖,1990年获中央广播电视部首届“金唱片奖”。1986年她以中国戏剧、电影艺术家代表团团长的身份,率团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
数十年的艺术实践·不懈的探索追求,使郎咸芬在吕剧界独标新帜,以其朴实自然,真挚感人等艺术表演风格而自成一家,在吕剧发展史上留下了熠熠闪光的一页,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戏剧表演艺术家。
(编辑:许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