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北京,傍晚,五点半,天气晴。你站在东三环边上,抬头是无尽的高楼,低头是如水的车流,平视是一个又一个的人头。
你刚下班,但工作还没结束。你的下一站,目的地是家,是饭店,是会所,是任何一个煞有介事的地方。但总之,与生活无关。
你说,这里有你梦想,这里有你的忧伤。你爱她,所以你来了。你恨她,但被套牢了。所以有人唱,北京,北京。
在这个无法命名的地界上,有几千万人,就有几千万个北京。你看是红的,他看是绿的,他看是蓝的,他说他色盲。但胡赳赳说,我牛逼,我上到头发丝儿,下到后脚跟儿,我全能看。子龙一身是胆,我混身是眼。是看东西的眼,也是排泄的眼。所以,我看的北京就比别人看的五颜六色,我吐的北京就比别人吐的五味俱全。
所以,我也看了更多的忧伤,我也吐了更多的难过。
而难过这个东西,和爱一样,除了发泄,别无出口。
于是他就码字。码完又想排话剧。排完还想再排一轮。
没办法。大家都是俗人。
他亦然。
二
《北京的腔调》这部戏,和原书一样。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强求不了。比如,有些场景,有些句子,有些人一辈子都理解不了。这东西是个悟性。
比如,这部戏以一个等待来客的酒局开场,而这就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等待,与酒局。“仁、义、礼、智、信”这个东西,是糊弄长辈听的。没人的时候你能等,有人的时候你会喝,就比什么混世法则都管用。
关于酒的作用,胡赳赳以及他的《新周刊》不止一次论证过,这玩意儿就是生产力。没有酒局,啥事儿都办不了。酒是名利场,你来我往,觥筹交错,其实都是在试探,都是在过招,都是在等图穷匕见的那一刻。最后,必然要有人成为秦王,有人要成为荆轲。一个酒桌上如果不分出个胜负,就等于白喝。
有人胜在酒上,有人胜在嘴上,有人胜在酒后,有人胜在不来。但既然来了,就得硬撑着,不论认识不认识,都得没话找话。
于是,就有了这部话剧的第一个桥段:一个服务员,一个男客,一个女客,一个攒局的。谁看谁都觉得似曾相识,又都很陌生。但又不能没话,于是只能东拉西扯,有的没的。恨不能多张几个嘴,恨不能马上结束。说不清,道不明,欲言又止,欲说还休。
正如我们看待这个城市。
正如这个城市对待我们。
三
我的讶异在于,这几个人居然还真的有交集。
攒局的是男客的同学,女客是男客曾经的匆匆一瞥,服务员对此司空见惯。这是人与人之间最好的关系:似曾相识,若即若离,不冷不热,还能制造见缝插针的暧昧。
大家都在口口声声地说:做分内事,当局外人。但仔细琢磨这句话的逻辑,其实谁都没跑了。如果我问你什么“分内事”,什么叫“局外人”,两者什么关系,这一下就成为形而上学的问题了。
为了破解这份尴尬,大家就只能喝酒。其实,人在喝酒前都是糊涂的,喝过之后才真正清醒。而我们的问题在于,恰好把这个关系理解反了。
酒的关系你都整不明白,还能整明白人的关系?
所以这个社会的问题在于,从一开始我们就把因果搞乱了,结果只能是越来越乱。
四
有酒,必然就要有性,但性这个字从来在中国都属于敏感词,于是就只能换个说法:爱情。
北京城的爱情是特殊的。一个真实的例子:我一个朋友,家住西南四环,他女朋友家在望京。他说每次约会,都是早上六点出门坐地铁,晚上八点坐地铁回家,从来没见过太阳。后来,俩人分手了,别人又给他介绍了一个回龙观的女孩。他说,算了,我不想再搞异地恋。
在这个城市里,想谈恋爱没那么容易。地理位置,收入水平,工作环境,职业规划,朋友圈子,一概等尔,撮合到一块,双方居然都还能互相容忍,是多么伟大的一件事。
你起床坐公交,你女朋友的男同事天天开宝马,你女朋友心理不羡慕,那纯粹是扯。但有些东西不是你努力就能弥补的,比如你现在这点工资,不吃不喝干十年,能在北五环买个厕所,就不错。
但生活还得继续,爱情还得继续,婚姻还得继续,那就得忍。忍不了了,就搞个一夜情,搞个两夜情,搞个三夜情。要不咱俩结婚吧?女的说:呵呵,结完婚你和别人也得这样,不如就这么混着,大家都好。
但你媳妇忍不了了,说我在婚姻里也在忍,凭啥你出轨我就不能出轨。离婚!你说:呵呵,离完婚你和别人也得这样,不如就这么混着,大家都好。
婚姻间的差别不在于谁比谁更能忍,而是对于忍这个字,你到底如何理解。
五
喝完酒,上完床,剩下能聊的就只剩青春了。
谁都觉得青春里有很多遗憾,谁都觉得青春没过够。老狼在他十年前年的专辑《晴朗》的歌词页上写着:小黄,黄小,黄少,谁最老谁最小。小的时候最相当最老,老了最想装最小。
又或如,他在1995年的《恋恋风尘》里唱到: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剧中的明信片,毕业舞会,没敢说出的那句爱你,爱过之后隐隐约约的交集,其实都比毕业证书来得有意义。一个本该成为画家的学生在画了一堆明信片后,最终成为了搞装修的。曾经的诗人在偷偷卖了未来画家的明信片之后,现在也成为路人甲。他们说,诗人才华老横溢了,本该成为局长的。但很可惜,最后成为了天天混酒局的局长。
但好在,平庸的人最大的意义,是维护了世界的安宁。而且好在,他们还年轻过。青春不死,只是随坍塌的吊灯一起凋零罢了。
六
青春,爱情,酒。生命中最美好的三样东西,过完瘾就死。
杀人的根源其实是自High,自杀的根源其实是作秀。自然死亡最好不过了,悄无声息,不打扰邻居。
其实活着挺不容易的。想对抗外界,别人会说你不够克制。克制住了,其实又是在对抗自己。两难。
作家曹寇写过一段话:我总认为鸡冠花是一种非常忧郁的花,它没有花朵那种司空见惯的轻盈和香气,却有着沉重的肉身。
话剧这个东西,就是所有戏剧形式里的鸡冠花。胡赳赳有本书叫《理想不死》。话剧,就是文字不死的寄托。剧中的角色死不死无所谓,但演员活下来了,编剧活下来了,导演活下来了,观众也活下来了。
活着,你又该说些什么呢?
七
北京的腔调,在出租司机的嘴里,在卖冰糖葫芦的嘴里,在街角下棋的大老王嘴里,在戴红袖箍的李二婶嘴里。唯独不在私人会所里,不在五星酒店里,不在燕鲍翅参里,不在爱乐乐团的曲调里。
人人都在说,,人人都觉得自己挺明白。其实也是这样的。子非我,安知我不知你不明白?
胡赳赳写的挺明白,三十字一行,五百字一页,两千字一段。但能把随笔集串成一个故事,还能说明白,挺难的。好比,你有几块碎肉,如何能拼成一个整体?
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拿根铁签子,串成串烤了。
这是门手艺啊。
文字是肉,导演是签子,舞台是炉子,演员是火,观众等着吃。
就俩字:和谐
另:舞台上,一个马桶,一张桌子,四个演员,四把椅子,一墙白布,一个半小时。
就这些,就是一个酒局,就是一个北京。
八
胡赳赳这个人,被这部戏之前的制作人称为:碎片化的精英。
《北京的腔调》,书和话剧,其实都挺散的。但他说的主题很清晰:青春,爱情,酒局,死亡。而这四样东西,其实都很忧伤。胡赳赳弃医从文来北漂的时候,没想过这些忧伤,他只看见了大大的北京城上,大大的太阳。
他曾说自己活的像个蟑螂。但蟑螂用极强的生命力证明,它是热爱生活的。而胡赳赳比蟑螂幸运的地方在于,生活也热爱他。他在这座城市结婚,买房,生子,如今在圈子里也混得像模像样。虽然,他要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堵车,2.5,地沟油,以及无休止的口腔溃疡。
他说,写东西如果写到能让人害怕,就到家了。但他写东西的根源不是为了让人害怕,而是他自己的胆小。
他在出世与入世之间,怕一不留神,被这座城市抛弃。
九
如果你看完以上这几段文字后,觉得我写得还行,这部剧还那么点意思,那说明咱们是一路人,这部剧你就应该去看。如果你觉得我写得这是神马玩意儿,那这部剧你就别看了,不如把钱省下来,去看场电影,顺便吃点爆米花。因为我写的已经很东拉西扯了,而这部剧的内容其实比我写的还东拉西扯。
世界观,是世界上最难解释的东西。对你的路子,就是对你的路子,不用多解释。这也是胡赳赳为什么把这部剧放在小剧场里演的原因。就这么点座位,就这么点场地,来的都是懂行的,精致点挺好。
在这个大城市里面,我们已经活很小的。那便不如把自己放在小场景里,人格还相对显大。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正确的。谢幕时,大家都鼓掌很长时间。主持的问,有没有人想问问导演阿避和原作者胡赳赳一些问题。举手者寥寥。这是一种默契。有些话,不用说,大家都看懂了。
但凡能称作问题的问题,其实都没有答案。
把疑问留给自己,也是一种美德。
十
其实,在谢幕的时候,赳赳眼眶有点湿,偷偷拭了一下眼角。
私下里,他始终追求物我两忘,但这一刻,他还是露了初心。这是戏剧的魅力。他在台下看到的,既是另一个自己,也是自己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矛盾痛苦,他为自己的矛盾骄傲。
这个城市给了他痛苦,这个城市给了他骄傲,这个城市给了他矛盾。
他爱这个城市。他爱的狼狈,爱的体无完肤,爱的快马加鞭。他把四月明媚的阳光和心里无尽的忧伤融为一体。
他说,我心是城。
恰如,你爱的北京。
而爱这个东西,和难过一样,除了发泄,别无出口。
于是他就码字。码完又想排话剧。排完还想再排一轮。
没办法。大家都是俗人。
他依然。
(编辑:王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