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诗歌写作中的草根现象这样一个言不及义、易于引发歧义的话题区间,任何谈论都要小心翼翼。
首先是关于诗人的身份问题。在中国的诗歌传统中,诗历来分为两类,冯梦龙《序山歌》中说,“书契以来,代有歌谣,太史所陈,并称风雅”。风和雅,是诗歌的两个大类;自然写作者也就有两个身份——文人、人民。文人当然也是人民,但由于他们写作的专业性和个人性,就常被看做是一个单独的群体了。文人写作通常体现了写作的专业性与难度,也体现了个人的性格与襟怀,情感与意绪,风格通常是比较典雅或高级的。“人民”更多是指一般底层的或草根的民众,“沉默的大多数”的部分,既然是“沉默”的,自然是无须写作的。但人民有时候也会兴之所至地“写”一点,《诗经》中大部分的作品——至少是《国风》中的大部分,从风格和口吻上看,就是属于民歌的。民歌的作者当然是无名的草根族。冯梦龙说,“但有假诗文,无假山歌。”可见民歌的根本在于“真”。
民歌被压抑的状态其实是一直存在的,虽然我们口口声声说“贴近群众、贴近现实”,但人民一旦写作,就会感到惊诧,就会受不了。最近,草根诗歌引起了媒体和大众读者的热烈讨论,提出各种看似煞有介事的问题,其实都说明了大家对于人民写作的不习惯。从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民歌其实也不存在,《红旗歌谣》是民歌吗?很多情况下是文人假代了人民的口吻去写作,人民最终还是沉默的。
余秀华的作品体现了一个底层的书写者的本色,当她写出“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时候,大家就开始受不了,觉得要改成“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爱你”。意思当然是一样的,但却不是一首诗了。“睡你”是民歌的表达方法,“爱你”是文人的表达方法,而我们却非要把民歌的元素彻底抽掉,这当然是不符合“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
其次是草根诗歌的伦理问题。这个问题讨论了10年了,我认为,这个问题有两个层面:一是作为“公共伦理”或者社会话题,底层写作应该值得我们热烈讨论,因为人民实在是太苦了——现在当然好得多了,十几年前,中国的矿难数字比全世界的总和还要多,类似“富士康的十五跳”那样的事情也才过去五六年,地方政府对这件事情至今有没有调查和交代,谁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沉默的大多数还有办法沉默吗?他们等不得了,本来轻易不会写作的,但他们终于写作了,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文学已经算不得一回事了,比起社会公共伦理来,比起人民的生命、生存来,文学算什么?别计较人家写得怎么样,你写得好,能够给人民一个公平吗,能解决生存的问题吗?在那种情况下,作为一个有社会伦理关怀的写作者,就应该让所有的问题退居其次。
但是另一方面,写作就是文学问题。我们仍然会寻找那些底层写作中更感人的、写得更好的作品。郑小琼就是这样被发现和被重视的,余秀华和更多的写作者如今之所以被专业的批评家和诗人们关注,也是因为她写得比较好——将他们与一流的诗人相比较是没有必要的,但与一般的诗人比,与我们对于一个不错的写作者的期许比,余秀华等人写得还是不错的。他们的诗歌有质感、有痛感,有一些专业性。另外,从重要性上看,我甚至觉得,余秀华的诗歌比一个专业性更好的诗人的作品要重要得多,因为她更能够成为这个“时代的痕迹”。
关于草根诗歌中的美学问题则更复杂。在今天,草根诗歌首先表现出一个共性,即“泛反讽性”——这是我的一个命名。泛反讽,首先是说反讽的广泛存在,这是一种普遍的原则,在今天的社会语境中、文学场中、传播情境中,郑重地抒情或者叙事常常是不合时宜的。一些文人诗歌写得太“紧”,太雅,所以不够有活力,因此很难在现在这样的时代中吸引读者。其次,泛反讽的意思是它“暗自存在”,或隐或显,并不那么明显,不易觉察,但仔细体味会感受到它的存在。余秀华的诗就是如此,我体会到了她作品中固有的悲怆、孤单,固有的坚韧,但是她用的是略带反讽的表达,淡淡地、故意轻松地、略显诙谐地表达。这种表达方式让读者在感受到的时候又觉得适度,可以接受。这是余秀华诗歌写作的一个秘密。
此外,网络世界有一套特殊的环境属性,比如隐身、面具、虚拟、狂欢,这样的世界给诗歌带来了一种新的表达风格,一种带有简明化、诙谐性、一次性、力度感的表达,如果不是,就会被淹没。这使得每一个诗歌写作者都不得不考虑语言表达的策略——耸人听闻胜过发人深省,引人入胜胜过居高临下。
还有身份的验证、见证的问题。“脑瘫诗人”成为一个媒体化的标签,但我很怀疑这种说法,有这样的脑瘫患者的智力吗?多少健康的人都是“脑残”,而余秀华却完全可以以一个普通和常态的诗人的角度去看她——她的诗歌表现出比较专业的素养。同时,我们也可以用生存的艰辛与痛苦去见证性地理解这些诗,为她也拥有那么好的爱情而感动、而百感交集。我们会因此多一份感动,这就是我所说的“上帝的诗学”,上帝如果读诗,他一定是知人论事的,一定是将诗歌与人一起来考量的,一定会给予更多的公正,更多的体恤,因为他是上帝。
(实习编辑:白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