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文道
二十年前,我第一次去美国,除了每天在人家的校园和书店打滚,闲时也会逛逛不同的商店。当时我最爱去参观的,不是什么名牌精品,而是平凡不过的大型超市,因为它更能展现常人日常所需,更能让人认识这个国家的民间文化。结果我很惊讶地在许多超市的货架上,看到一种示威用的标语牌,它大小固定,形态一致,下面有根小棍让人手持,上头是块白板让人自己填字。后来我果然见识过不少美式的示威和罢工,那些家伙安安静静,排成一个环形队伍,人人举着那种超市买来的道具,循回不息地走动。走累了,就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休息够了,便起来再走;他们不激动,旁人也见怪不怪,该干什么照干。
那个时候的香港有一条被人叫做“公安恶法”的《公安条例》,是殖民地政府为了压制风起云涌的民间运动而特设的法例,它规定市民集会前必须先向政府申请许可,否则就是非法集会。尤其荒谬的是,它竟然还规定了但凡三名以上的市民在公共场合聚集,就已经可以当做是“集会”,警方有权介入过问。从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一直到现在, 在几代香港市民的冲击之下,虽然这条法例仍然存在,但内容总算被修改得稍稍合理。更妙的是,包括警方在内的政府部门,也渐渐学懂了酌情技巧,就算遇上未经申请“不反对通知书”的集会,也不一定全部依法起诉。久而久之,似乎双方都找到了某种平衡应对的方法。
公元两千年,美国的《华盛顿邮报》有篇文章,把香港称做“示威之都”,因为那一两年香港竟然出现过上千场示威集会,平均一天一次有多,议题五花八门无所不包。照这个数字看来,香港的监狱应该早就爆满,警察也应该疲于奔命苦不堪言,而整个香港社会更该变得火头处处,动荡不安才是。可实况却不是如此,那两年你走在街上,市面依然繁忙,地铁里的人龙依然有序排队,真真正正是“马照跑,舞照跳”。偶而遇上游行抗议的队伍,人数远远不及示威群众的警察一边替他们开头,一边用扬声器播放警告:“你们已经违反了《公安条例》,我们有权检控有关人士”。
尽管如此,但奇怪是那些警察和示威人士都不太紧张,互不理会,各行其是。旁边围观的人不多,大部分路人都保持着香港精神,忙忙碌碌地高速通过。这情景让我想起了二十年前在美国短住的经历。照理说,香港和美国是很不一样的,双方的民族构成与文化习惯不同,双方的政治制度更是不能相提并论,为什么香港竟然出现了这种看起来十分“美国”的示威文化?如此轻松且如此日常?在那二十年里头,香港这个中国城市究竟经历过什么样的变化,使得过去那种警察如临大敌,群众情绪激动,双方剑拔弩张的局面一去不返?
从头想起,我发现并不是回归前后的香港反而变得更西化,学到了更多美式示威的神髓,而是香港政府和市民都变得更成熟,摸到一种现代社会里的政治生活之道。简单地讲就是不要把群众集会看得太严重。香港官员回应游行示威的必有官腔是:“我听到了部分市民的声音,一个正常的社会有不同的意见是很正常的,他们只不过是在表达自己的意见罢了”。这种官腔有时的确会叫人恨得牙痒,除了这句陈腔滥调,他们基本上什么都没说过。可是你不能不承认,比诸从前,这种应对确实高明了许多,他们只用一句“正常社会里的正常现象”,就把一条街上的群众打发过去。接下来他们也许会和群众代表协商谈判,认真听听他们的诉求。甚或搞点“统战”伎俩,委任几个人加入“××委员会”,用桌上的言语往来取代镜头前的表态冲突。当然,也许他们什么都不做。但最起码,他们没有用刚硬的言语和行动去激怒群众,没有把群众当成真真正正的敌人。
另一方面,香港市民的态度也相应地变了。三、四十年前去游行的人,多多少少都可能有点壮怀激烈的慷慨,他们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是警棍和囚室。所以临行之前会有点紧张,例如在七十年代,甘浩望神父带领水上艇户争取陆地居留权,他对群众喊出的那句香港社运史名言:“不用怕港英的爪牙,敌人只不过是头纸老虎”!你把我当敌人,我就当你是雠寇;不难想像,接下来的场面简直就像战争一样了。现在呢,游行人士也真把自己的行动看成是“表达诉求”,上街就和上网差不多,只不过前者要花的成本更大,表达的态度也更坚决。游行的目的自然是要向政府施压,希望它接受自己的意见,而它最终的结果通常是把政府压回谈判桌前,绝对不是你死我活的闹革命。说到底,反对兴建一座焚化炉,或者反对输入外劳,又哪有那么严重?
我们通常会不自觉地假设一场集会会激起更多人效法,更多的集会就会导致天下大乱烽烟四起。香港一年一千场游行也没有吓怕外资,更没有破坏社会和谐呀!理由很简单,大家的心态都很和平,谁都不怕谁,政府不怕人民,人民也不怕政府,大不了街头推撞一下,回头还得坐下来好好将对方当成伙伴般交谈。不管你是左派还是右派,不管你抱持何种政治立场,你我大概都会同意现代的政治生活应该更文明一些,政府不靠恐吓来统治人民,人民也不靠恐吓来威胁政府。
广州政府最近要在番禺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引起很多市民签名反对,他们号召集会,甚至发动上街。结果警方以“涉嫌组织煽动非法集会”的理由,找了其中一些人夜谈,叫他们“支持和谐社会建设,做好亚运东道主”,取消种种行动。我觉得“煽动”这个字眼真可怕,比较像是在搞革命,完全令人想不到,这些人其实只不过是对发电厂的选址有意见。事情真有那么可怕,可怕到会威胁亚运主办城市形象的地步吗?如果群众聚会就要闹垮一座城市的形象,那么我的香港早该沦落到万劫不复的地步了。
我仰慕厦门美名已久,却直到最近才第一次见识它的风光人情,其中一个很大的动力,就是前年的“PX事件”,让我向往它的政府和市民竟然那么温和、文明而可爱。广州与厦门都是沿海城市,我一向对广州的市民文化喜爱有加,相信,广州会是下一个“可爱的厦门”。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