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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迪厄摄影观理论起点

2011-06-10 15:06:02来源:北京文艺网    作者:王诗戈

   


皮埃尔·布尔迪厄

  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和其他四位学者合著的《摄影:一种中产趣味的艺术》(Photography: A Middle-brow Art)初版于1965年,在导论和第一部分当中,布尔迪厄对摄影有较为集中的论述。

  在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研究中,在社会实践与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关系之间进行考察,是一个惯常思路。他切入到摄影问题上来,是将摄影作为一项社会实践来看待的,基本不牵连摄影的技术维度和美学维度。在布尔迪厄眼里,摄影并非直接由它的内在特质所决定,而是由它已成为一项大众社会实践的事实所决定。摄影是一种“予以颂扬的选择”,并且总是意欲将拍摄对象庄重化、不朽化,因此,摄影在个体随意而散漫的想象那里是找不到施展空间的(参见Photography: A Middle-brow Art,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0年,6页)。虽然书名中有“摄影”一词,但布尔迪厄的思考重心并非具体的照片,而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摄影实践。

  在布尔迪厄之前,摄影实践极少进入社会学的视野当中。布尔迪厄之所以选择摄影作为考察对象,是因为摄影具有普及性,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是贴近大众的,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社会行为;进而言之,在布尔迪厄看来,摄影的普及要部分地归因于它所具有的统一与整合的功能。

  布尔迪厄指出,在各个社会群体当中,将摄影实践当作整合的工具加以使用的,以家庭最为典型。在大多数情况下,摄影实践的存在与延续,要得益于它被家庭群体所赋予的仪式化功能,即:使家庭生活的高潮时刻庄重化与不朽化(同上,19页)。所以,在布尔迪厄的讨论中,家庭及家庭影像生产占据了核心的位置。摄影实践成为了促进家庭协调的又一种仪式,是摄影术诞生之前其他同类仪式的延续。[NextPage]

 在第一章里,布尔迪厄将摄影实践作为“整合的指示与工具”进行了讨论。所谓“整合”,涵义有二:一方面,家庭在实施摄影行为的过程中对成员身份进行定义与调节;另一方面,摄影实践与家庭生活的重要场合相互印证,作为神圣化的仪式发挥着整合作用。那些不遵循家庭照片拍摄传统的人,因为他们对所属社会阶级的规范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往往要被归为“偏常”(deviant)一类。在布尔迪厄看来,参与不同形式的摄影活动,实际上是在标示一种阶级归属,因此,摄影被视为划分阶级界限的一种手段。在个体和群体身份的构建中,摄影作为一种具体的实践,参与了这一构建过程。影像构建了身份,身份反过来也构建了影像的生产、诠释与接受。

  在使用相机和摄影发挥身份整合功能上,家庭固然具有超越阶级的性质——无论是农民还是资产阶级,都无法抗拒摄影实践,并将它作为描述各自社会谱系、构建社会身份的手段。但另一方面,家庭也并非未被布尔迪厄打上阶级的烙印。书名中的“middle-brow”含有两重涵义,一是“平常的、一般的”(法语原词moyen即有此义),二是“中产阶级的”。这两种涵义在布尔迪厄的讨论中都有指涉。随着社会等级的变化,相机拥有率也在发生着变化。在家庭活动和休闲活动中使用相机最多的人,拥有中等收入水平(同上,186页)。布尔迪厄从职业和收入出发,对社会群体进行了界定。在不同的社会群体当中,摄影是有着不同的合法性的。

  布尔迪厄对摄影问题进行讨论,还有另一个向度的考虑。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研究,着眼于社会关系如何被主观性地内化,以及主观性又是如何作用于外部世界的。在布尔迪厄那里,社会学研究的先决条件,便是打破主观主义者与客观主义者之间存在的虚假对立(同上,2页)。在此基础上,布尔迪厄宣称,他的研究将在主观与客观相互缠绕的过程分析中找到落脚点。客观性植根于主观经验之中,主观经验决定了“客观活动”,同时也被“客观活动”所决定,主观与客观是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所以,研究的理论基础将有关内在性的外化与外在性的内化的问题(同上,5页)。为了阐明这个问题,布尔迪厄引入了两个概念,“习性”(habitus)和“群体精神”(ethos)。他是将这两个概念作为社会概念来使用的,并从这两个概念出发对外部实践(或曰“客观性”)的内化进行了分析。

  习性不同于个人习惯。“谈论习性就是宣称个体、个人、主体都是社会的、集体的。习性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体性。”(《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包亚明译,173页)习性是历史的产物,是某一群体无意识的性情与气质,不动声色地却是强劲有力地统辖着摄影实践,赋予后者以种种规约。群体精神作为一套价值体系,具有将规约与常态内化的功能,那么,在群体精神的作用下,某一社会群体便倾向于将摄影置于集体规则的框架之下。如此一来,一张看似微不足道的照片所呈示出来的,除掉摄影者的显而易见的意图之外,还有该群体全体成员所共享的感知、思维与鉴赏体系(同上,6页)。

  需要说明的是,布尔迪厄对传统批评话语中所谓的摄影“客观性”是深表怀疑的。在他的学术理路中,摄影的“客观性”和“现实性”是由摄影的社会功用和社会需要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客观性”是社会赋予摄影的,而不是内在于摄影之中的。

  在《摄影:一种中产趣味的艺术》一书中,布尔迪厄将摄影实践置于集体身份构建的社会实践语境中进行了考察。今天看来,这本书留下了不少可商榷之处。比如,布尔迪厄过于轻松地使用了“农民”、“工人阶级”、“资产阶级”这些概念,虽然明确了对象范畴,却缺少对概念内涵的进一步追问(布尔迪厄在后期著述中对语言在社会现实的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做出了反思)。布尔迪厄立论之时,在当时的法国社会,农民仍是一股强大且独立的社会力量,全国只有不足三分之一的人口拥有电视。虽然今天的社会环境和媒体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布尔迪厄趋近摄影问题时采取的社会学眼光以及对实证精神的尊重,对当下的摄影研究依然构成了重要的思想资源。作为人类价值体系的视觉表述,作为西方后工业时代社会认同、消费与表述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摄影被布尔迪厄所赋予的方法论意义在世界摄影批评史上不失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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