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油画家罗中立“退位”四川美术学院院长职务的消息在艺术界内颇为引人注目。尽管可以感觉得到,有的当事方刻意低调处理——当然反过来,有些当事方也可能刻意高调处理。
在国外,身任校长、院长,可能首先意味着放下个人学术追求,承担公共责任和压力,而不是像国内这样意味着“机会来了”,比如美术学院院长的卖画、接工程、领课题机会等等。记得两年前,香港大学全球选聘校长,获选的英国医学教授马斐森人还未到任,却早已压力重重,港大教授、职员、学生异议不绝,有批评他“能力平庸”的,有拒绝“祝福”的,甚还有教授公开“强烈反对”的,如此“履职前一课”,看来此后不“责任治校”还真不行;而值此之时,负责选事的校委会主席要出来强调选程“依足程序”,参与投票的学生代表要声明“是最最佳人选”。
对于罗中立的“退位”消息,我并不觉得特别瞩目,可能由于我曾写过罗中立的批评文章,觉得我“关心罗中立”,所以消息公开前,已有行内朋友传我信息,而且颇有“终于”的口气,甚至更久之前各种坊间消息,让我多少能提早预见到某些结局。
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沈祖尧一次回应媒体时曾说:学生抗议是教育的一部分。如果大家对这样的说法不仅仅认为是敏感,而是一般化理解为学生的提议、异议、批评等是大学进步的动力,中国的大学就不会错过一种“软件”了。
本来,像罗中立“退位”这样,关心此事的人不必停留于“终于”口气的,因为那是实实在在值得关注和讨论的事实,看看:罗中立已主政川美17年之久,卸任之日已67岁。虽然公布说是“退休卸任”,但无论从主政年数、逾期岁数或是政策要求,其任职已经算是国内美术学院教育史里的奇例。就最近的政策,去年初教育部就公布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年满60岁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退出领导岗位”、“校长一般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主要职务”、“原则上担任同一职务时间不超过两届或10年”、“高校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要求高校以“能够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高校领导干部“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在工作时间不能从事个人学术活动和与学校发展无关的社会活动”等。但是检阅这些年来的国内美术学院院长履职历程,包括罗中立在内,恰恰有很多值得检点的事实。这说明,在罗中立这个个例身上,确实存在“何会与制度相悖”、“何以能个人特殊”的问题,或者反过来,是不是“任期限制”有问题。此中的个人和现实因由,值得反思。
当然,若从更高的层面思考,我就不仅仅关心罗中立的“超时”、“逾岁”问题,而更关注大学制度中的校长、院长选任程序等问题。关于这个,每次国内大学大范围校长任免时段、名牌大学校长任免时机,舆论关注和讨论已经足够多,对其中的现实利弊、制度优劣的分析已很充分,特别是对“行政化”的做法几乎已形成统一的批评态度和期待,而近在身边的香港各大学,也及时地提供着成功的比照案例。教授治校、师生共治、理事会和董事会制等等现代大学原则和制度,在这样的全球信息流通时代,大学里的知识分子们已经不缺乏阅读、经历、理解的机会。而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也恰好意在2016年开始新一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每五年周期”计划。美术学院应该借此思考制度出路。
就我身在美术学院工作的体会,在听过各种以面积、体积等计算的“硬件第一”的宣告声后,尽管我明白院长选制并不是大学制度的全部,但这个“头制”、“首制”的阙如,将影响美术学院内部大大小小制度的程序、内容及其性质。在硬件之外,规范有效、制出有信的程序和管理制度,其本身将激发教授、学生、教职员工的创造力,乐观活泼的心态、追求的积极性、守信和谐的学习气氛、民主多元的互动氛围等等“大学性格”,比较于任何接着“退位”马上“任命”的院长急着宣讲的个人“治校理念”,其更是美术学院教育进步的不竭动力。
现在,川美好像是“我的亲密下任”已选出来,期望看到的,不再是又一个17年任期,或者,西部川美总能延续如此奇迹般“长年景”,起码是在有让人信得过的程序保证的年代里延续的。确实存在某种优秀的需要长任期延续这种可能,高等教育史中,也不缺任期超长的“好校长”例子,但证明做得优秀、公正、民主、受欢迎,最好的方式是保证实现它们的程序公正、透明。川美的前途,并非因为前后任之间有什么“亲密关系”,身为公立大学,川美也不可能依靠永不变色的“卡通”、“图像”样式打天下,符号式样虽可算是一种办学特色,但肤浅的符号化更是一种发展束缚,艺术不能如此,艺术教育更非如是……
(编辑: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