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华古籍总目》编纂工作正式在京启动。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张志清称,这将是一项规模超过历代的古籍总目收录工程。
据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主任、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李致忠介绍,但凡产生于1912年以前,并以稿本、抄本、印本、拓本等形式存世者,诸如简帛典籍、敦煌遗书、宋、辽、西夏、金、元、明、清时期版印、抄写的古籍、古旧地图、碑帖拓片、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以及西学传入后产生的新学书籍等,均在《中华古籍总目》的收录范围之内。但收录主体,是1912年以前成书的汉文古籍。
这一工程,将依省区、机构、类型、文种等多个分卷进行编纂。昨天,湖南图书馆、天津图书馆与《中华古籍总目》编撰工程率先签署“地区分卷”的合约。地区分卷,即按全国现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为分卷单元,各自编纂辖区所藏古籍的分卷。
李致忠强调,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是中华古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古籍总目》编撰过程中,凡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现存足以单独成卷者,都可以独立成卷,包括“藏文卷”、“蒙文卷”、“满文卷”、“纳西文卷”等。
此外,文献类型特殊,不宜与一般古籍合编的文献,如简帛古籍、敦煌遗书、碑帖拓片、古旧地图等,将按类型分卷,分别编成《中国古籍总目·简帛遗书卷》、《中国古籍总目·敦煌遗书卷》等;收藏古籍在100万册以上的单位,可独立按照机构分卷,如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等;1912年以前在我国出版的新学书籍,应单独制定著录规则和分类方法,编制《中华古籍总目·新学卷》。
记者昨天还了解到,我国拟启动海外古籍回归工程。国家图书馆馆长张志清告诉记者,影印海外古籍的“数字版”,将是“海外古籍回归”的主要方式。前不久,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的4000多种古籍,以及日本东京大学东亚文化研究所的8000多种古籍,都已与国家图书馆签署了“数字化”合作协议。“海外古籍回归,不是今天才开始的事业,但此前都不属于‘国家行为’。”
另据悉,“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昨日正式启动。全国320家县级公共图书馆,包括北京的10家公共图书馆,其用户能直接使用国家数字图书馆总量达1TB的数字资源。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