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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舞蹈与书法两种艺术的共通性

2011-12-12 16:10:11来源:北京文艺网    作者:朱奕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书法是文字组合的艺术,它们所表现的载体不同,但两者的内在特质和表现规律在本质上却是相通的。舞蹈艺术的形体、动作组合、视觉冲击与书法艺术的结构、章法、动态美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正所谓“书法是无声的音乐,纸上的舞蹈”。

  一、 舞蹈与书法都源于人类交流的需要

  在语言尚未产生的远古时期,人类就用动作、姿态和表情来传达信息、交流情感。在人类进化过程中,随着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的提高,这种原始的动作、姿态逐步演变为一门艺术——舞蹈,它起源于远古时期人类传达信息和交流情感的需要。而在人类的语言产生后,发现语言是无法记录的,必须将语言转换为一种符号才能加以记录和保存,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应运而生。随着人类的进化和文字的进化,这种原始的记录信息、传达信息、交流情感的文字符号逐步演变成为另一门艺术——书法。

  二、舞蹈与书法的创作过程都来自于人们内心世界的表达

  书法家在书写过程中投入了情感,其情感是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书写的过程也就是书法家情感表达的过程。人们通过书法,可以感受到书法家的书写过程,甚至能穿越作品到达书法家的内心世界。舞蹈也是一样,舞蹈家是活生生的人,是有生命和情感的,舞蹈的过程也就是舞蹈家情感表达的过程。书法与舞蹈作品是书法家和舞蹈家内心世界的表达。

  三、 舞蹈与书法的表现规律一脉相承

  (一)舞蹈与书法都注重意象之美

  中国文字诞生的雏形是简单的刻画符号和图案式的古文陶,鲁迅曾说过:中国文字的基础是“象形”。观象以取意,书法的线条形成根源于象,书势构造模拟于象,形式整合效法于象,书法是用线条将丰富的感情体验高度概括和抽象,是最具有中国美学意义的艺术之一。舞蹈也是运用身体的线条,以其动态、力感和节奏来向人传达情思与审美感情的艺术。舞蹈和书法艺术既可以表现形象美,也可以表现抽象美;既可以反映客观世界,也可以抒发主观情感,它们都注重意象之美。舞蹈是舞蹈家用自己的心灵,通过自己的肢体在舞台上造型;书法则是书法家用自己的心灵,通过毛笔在宣纸上造型。如草书的狂野有如劲舞的奔放,表达的是书法家和舞蹈家内心世界的波动之“意”;隶书的圆润有如古典舞的柔美,表达的是书法家和舞蹈家内心世界的柔和之“意”;楷书的端庄有如仪式舞蹈的庄重,表达的是书法家和舞蹈家内心世界的谨慎之“意”……意藏其内,象于其表,意象之美,妙不可言。

  (二)舞蹈与书法艺术都注重动与静的平衡

  书法千姿百态,其线条和形体犹如优美的舞姿。书法从舞蹈姿态和节律中吸取笔意神韵。书法艺术的“横、竖、撇、捺”之韵,正如舞蹈艺术的“劈腿、压腿、踢跳、下腰” 之势,不平衡处有平衡,其形态错落有致,动静结合,恰到好处。譬如说书法中的草书,风驰电掣,瞬息万变,一点一划却又皆合规矩,正如舞者移步、回转、跳荡、变化随心,却又无时无刻不在追求平衡和协调。再如,书法艺术讲究“疾出涩收”,舞蹈艺术也讲究“快出慢收”(如华尔兹第二步就是快出慢收)。慢收,或者说涩收,就在于让舞者和欣赏者享受收脚的过程,体会收脚的过程中那种微妙的技术诀窍和心灵感受。这种快与慢的协调,动与静的结合,与书法艺术展示过程中运笔的感觉,特别是收笔的感觉,简直如出一辙。书法运笔的飘逸流畅,舒展奔放,正如舞者的灵巧轻盈,收放自如。[NextPage]

  (三)舞蹈与书法艺术都注重势与力的融合

  评价一部好的舞蹈或书法作品,人们经常感叹于它的“大气磅礴”和“干净利落”,因为这些作品都做到了“势”与“力”的完美融合,舞蹈和书法艺术呈现的过程就是其中“势”与“力”迸发与延伸的过程。“势”在书法中主要指书体中往来运动的趋势,它使一笔一划的松散形体变成一个有机整体,在形式的联系中形成了互相推挽起伏的张力,使书法冲破静态的空间,真正地“龙飞凤舞”起来。而舞蹈也注重以表现韵律、节奏、力量的动势之美,它的“势”体现于静。

  舞蹈讲求气势,书法讲究气韵,舞蹈的表现讲求整套动作的整体性,书法的呈现讲究整幅作品一气呵成。几千年前,中国唐代著名书法家张旭和怀素就深知舞蹈与书法的“势”与“力”的融合之道。杜甫曾在《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诗序中写道:“往者吴人张旭,善草书书贴,数尝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而“圆而能转,字字合节,同《桑林》之舞也”则是对怀素的草书的描写。

  (四)舞蹈与书法艺术都注重与其它元素的统一

  舞蹈与书法,同为视觉、造型和传情艺术。舞蹈之于书法,正如舞台之于宣纸、身体之于毛笔、舞蹈动作之于书法章法,舞者在舞台上舞动,毛笔在宣纸上游走。对舞蹈动作和书法字形而言,它们都注重动与静的平衡和势与力的融合,而在舞蹈动作之外,舞蹈艺术是舞美、音乐、灯光、道具等诸多构成因素的和谐共同体,缺乏音乐、灯光、服装、道具的烘托映衬,舞蹈只是人体的动作的排列组合,缺乏感染力和生命力;在书法字形之外,书法艺术是文字、诗歌、对联、篆刻等诸多组成元素的和谐统一体,没有文字、诗歌、对联、篆刻的丰富内涵,书法只是中国文字的排列组合,也没有感染力和生命力可言。

  也正因为这种内在的和谐统一,舞蹈和书法甚至还可以在一个舞台上同时呈现,并让我们叹服它们的和谐美感。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上,张艺谋等导演团队将中国民族舞蹈、中国书法、中国水墨画等中国元素完美结合,将它们的舞蹈与书法艺术的共通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创造出一幅动人心弦的史诗般的画卷,以人为笔,尽情挥墨,那种和谐情境,让人叹为观止。

  综上所述,舞蹈与书法在起源背景、艺术本质、创作过程、表现规律等内在关系上都具有与生俱来的共通性。在我们看来,舞蹈工作者完全可以用书法的理论来诠释、解读和丰富舞蹈艺术的内涵,从而使舞蹈在改革和发展中得以进步和成熟。对于两种艺术的研究,不仅有助于舞蹈与书法之间相互吸取和促进,同时也为我国舞蹈艺术的研究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方法,推动中国舞蹈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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