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11日,鲁迅文学奖揭晓,格非凭《隐身衣》获中篇小说奖。于是,本文中关于60年代出生的南方作家的代表“没有一个”获得“国家文学大奖”的表述,显然已不再成立。不过,文中提出的文学的“北方南方之辨”,却是一个令人饶有兴味的话题——南北之辨,不限于地域之差,更是文学的轻重之别。
作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出生于乡村的作家,一种是出生于都市的作家,格非属于生于乡村的都市作家,他的文笔没有丝毫乡村作家的“土气”。中国作家可以分为两种:北方作家和南方作家,南方作家到北方去可能更有利于成为大作家,格非就是这样一位移居北方的南方作家——这是我在阅读《博尔赫斯的面孔》时想到的一些“废话”。
在我看来,格非和他的同龄人余华、苏童、韩东等这批60年代出生的南方作家一起完成了共和国小说的现代转型,这一巨大成就却被隐藏在以北方作家为主体的50后作家的阴影下。一个绝非偶然的事实是:上述几位南方作家没有一个获得过诸如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这样的国家文学大奖(编者注:几天前,格非刚刚凭《隐身衣》获鲁迅文学奖),这可视作是南方文学在主流文坛地位的表征。与北方作家普遍偏爱的现实主义宏大叙事不同,南方作家更注重个体的经验,在实现小说艺术的本体化方面更加自足和充分。作为一个生长于北方的70后的写作者,笔者永远对这一代南方作家心怀敬意和感激。
所谓北方南方之辨,实质上是书写形态的厚重与轻逸之辨。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大可把俄苏文学乃至19世纪古典文学称为北方文学,福楼拜、卡夫卡、博尔赫斯理所当然应划归南方文学,至于外表白鲸一般笨重的麦尔维尔和来自遥远北方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英格玛·伯格曼,他们的创作同样充满南方精神。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无论是李商隐、《新五代史》(欧阳修)、废名,还是博尔赫斯、法国新小说,在格非这里皆圆融无碍,因为他们身上统统流淌着南方文学的血液。至此,借助格非对这些作家及其文本技经肯綮的分析,笔者进行了一番“文学地理学”意义上的思考。
一方水土养一方“文”。格非笔下的乡村童年记忆里,洋溢着湿润的稻田的气息,一场场乡村电影有如流动的圣节。虽然处于贫乏、封闭的时代,但空气并不干涩,这是江南与北方水土截然不同之处。江南民间更多专注于日常生活,很少被北方的宏大叙事所裹挟。在上海这座中国大陆最大最西化的城市里,年轻的格非开始了写作,驱使他从事写作的动力,很大程度上竟是源于沈从文式的乡下人的自卑。爱娃河畔的华东师大校园,有着令格非魂牵梦萦的“树与石”,这些南方景物在他小说中投下斑驳的光影与空白,赋予他的文本温婉蕴藉、静水深流的气质。在一次访谈中,格非提道:“今天这个社会诞生不出伟大的人格,是因为我们已无法从伟大的自然中汲取智慧。”或许只有他自己清楚,他近年野心勃勃又愁肠百结的写作,有多少是源于江南景物在飞速膨胀的现代化过程中沦丧的哀情。
2000年,格非离开华东师大北上清华大学任教,我相信当初这个看上去仅仅是地理上的变迁,对他日后的写作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北方的寒冷和粗犷,使格非的语言在精致之外平添了几分峻冽与粗粝的质感。与故乡距离上的间隔,更使他得以充分地审视故乡,并使记忆与想象之间形成足够的张力。
在《博尔赫斯的面孔》中,格非如此善解人意地分析马尔克斯:“正如他去波哥大有助于看清他的故乡阿拉卡塔卡,去墨西哥有助了解他的祖国哥伦比亚一样,欧洲的游历终于使他有机会重新审视整个拉丁美洲。”这段话对格非本人同样成立,和马尔克斯一样,格非也是一颗迁徙的种子:去北京有助于他看清故乡江南,去印度有助于了解中国,作为著名作家和名校教授游历世界,使他得以重新审视亚洲和中国的文化身份。小说家与学者的双重身份,则使格非的写作更多深思熟虑,预埋了足够阐释的空间,这是他的小说在更长时间里得以增值的保证。
尽管格非的观念里有着浓郁的谭端午似的“失败者”的气息,但显然他已走出了江南文人的局限,他笔下的人物也有别于《早春二月》、《小城之春》中的江南知识分子的经典形象。我还注意到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格非推崇博尔赫斯,而对同样博学的意大利作家艾柯的小说成就颇有保留。因为与艾柯的逻辑理性虚构相比,博尔赫斯小说看似炫智,但内中饱含着情感,且与阿根廷的现实构成明显的隐喻关系。格非甚至毫不掩饰对托尔斯泰的激赏,这一定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他信任托尔斯泰所信任的道德的力量,这使他更像一个有着北方情怀的南方作家。
当读完这些随笔,再来回望《春尽江南》中关于当下中国与世界的近乎雄辩的描述,似乎找到了两者之间必然的联系。毫无疑问,格非是一位富有历史情结的爱智者,而不是一位书斋型的知识分子。既精通小说艺术形式,同时熟知思想史的系谱,我有理由说格非具备了今天一个大师应该具备的全部素质。
(编辑: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