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菲戈
10 多年前读过《你在圣·弗朗西斯科做什么?》,不过那是冲着罗伯特·阿尔特曼去的,他的《人生交叉点》(ShortCuts)就是根据卡佛的多个短篇改的,那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但是电影比小说好,小说早没什么印象了,电影却靠最后汇聚线索的“交叉点”,把卡佛那些似是而非的片段升华了好几个档次。
这两天读《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一边读,一边仿佛能“看到”卡佛怎么“经营”他的每一篇看似随性、留白、有一搭没一搭的小说。大概有两个办法,一正一反。
正面的办法,是清空脑袋,放弃一切“他妈的”思考,把想到的情节、画面和对话尽量简洁地写出来,而想不清楚的,没感觉的,没办法深入的,很简单,就“留白”。当然,留白的位置要考虑一下,要有点节奏感,尤其对话要有些回旋往复的韵味(卡佛也写诗,所以这对他不难),这样就能够在说不出什么的地方,营造出其实有很多要说、可以说,但就是不说的效果。
反面的办法,就是先把一切都堆到纸面上去,就像那种必胜客的超级至尊披萨,堆满它再说。完了,先放一段时间,然后反复修改。说是修改,其实更精确地说是“删改”,以删为主。我的经验,是把一篇两万字的小说反复地删,这里一句那里一句,这里一个词那里一个词,总之可以删掉的每一个字都删掉,删到再去掉一个字,句子就要断掉的程度;这样,删去9/10,留大约2000 字上下,你就活脱脱“制作”成功一篇“卡佛式小说”了。真的,这不难,就是有点费时间—基本上,“制作”出这样一篇2000 字的小说,你大概要忙活两个月左右吧,其中一周用于写出披萨,剩下7 周用于一遍遍地把披萨删成饼干;为了提高进度,你可以同时穿插制作若干篇……
果戈理、契诃夫、卡夫卡、胡安·鲁尔福,这些伟大的短篇小说家尽管备受推崇,却很难找到真正惟妙惟肖的“模仿者”。他们的独特性,他们形式与内容结合的严密性,基本上杜绝了模仿的可能性。然而卡佛,自从他的写作成为一种“风格”,又催生了多少真假难辨的“卡佛党”?我想最大的原因,便在于它们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制作”和“复制”的。
当然,这很可能是我这样的庸才以己度人,不过文艺青年最热爱的评论家之一莫里斯·迪克斯坦给出了旁证。在《途中的镜子》里谈到卡佛时,他说:“卡佛蜚声文坛的简约主义是一种后贝克特式的、经过现代主义的怀疑和绝望情绪锻造的现实主义……通过修改,我们看到卡佛毫不留情地削减故事,简化叙事,删除描述的细节、隐喻以及所有忧郁而又成熟的抒情语句…… 修订后的故事甚至连题目都变了:《傀儡》成了《 第三件毁了我父亲的事》,《距离》改成了《所有的事情都粘在他身上》;第三个故事《这么多水,离家这么近》尽管保留了原来的标题,却删去了3/4 的内容,就像一个用词语来雕塑的贾柯梅蒂,狂怒之下将作品乱凿一通,只剩下一个破碎的、不连贯的、无法理解的骨架子……”
这么说吧:当你懂得很少的时候,你当然会喜欢卡佛,因为他懂的(并且有能力写出的)并不比你多,却有本事让你觉得自己和他一样,知道得很多很多,因为那些没写出来的东西—那些东西具有如此强大的魔力,以至于几乎给你一种上帝一样能够无中生有的POWER感。如果说凯鲁亚克是制造“满”的效果的巫师,那么卡佛就是制造“空”的效果的气功师。凯鲁亚克用他满坑满谷杂乱无章的体验填满你,让你以为那就是“自由”;卡佛则念着“少即是多”、“无即是有”、“空即是色”的咒语,索性把填鸭式的招数也取消了,就只隔空捏个手印,同时将目光变得涣散一点、飘忽一点、朦胧一点,仿佛便一跃达到了“道可道,非常道”的境界……
凯鲁亚克崇拜陀思妥耶夫斯基,卡佛则崇拜契诃夫。俄罗斯文学总是基于对他人的深厚同情和想象力,两个美国瘾君子实际上却只对个人及其投射的苍白世界感兴趣。或许正是因为遥不可及,才被尊为偶像的吧。
肯定有大把人不同意,他们很容易就能为所有的空白填补出绝望、苍凉、肮脏、残酷等等,总之是“无情的命运”,尤其是蓝领下层生活的毫无前途的命运,并视之为一种风格化然而却纯粹的写实主义文学。可是没有人的生活是纯粹绝望的,蓝领尤其如此,他们总有自己独特的梦想,是任何命运无法摧毁的。这梦想,包括肯定无法实现的梦想,正是他们的“现实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那可能是一种看似绝望的生活得以延续下去的真正支柱。《立春》尽管拍得不怎么样,但它起码知道这一点;《卖火柴的小女孩》之所以感动所有人,因为它最好地揭示了这一点。完全绝望(并且标榜之)的一般不会是真正的蓝领,而更可能是那些小资文艺青年或“中年危机”的知识分子。
[NextPage]如果一部小说自称“纯粹写实”,那么它通常不会是真正写实的小说,而只是作者愚蠢世界观的投射。一种彻底展示绝望的小说不仅是做作的,而且是虚假的,为了风格化(极简主义)而牺牲了现实的复杂性(哪怕它始终以“冰山”为遮羞布)。从这个意义上说,译林的两本卡佛小说集里,一共只有两篇在我看来水准较高:《发烧》和《大教堂》。
卡佛自己说过:“《大教堂》是个例外。写那篇小说的时候,我知道它与我以前写的任何一篇都不同……我在一种冲动中感到: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写作,就是这些……”显然,卡佛比“卡佛党”们还是要清醒一些,有自我反省精神一些,他其实是在坦白,直到写《大教堂》之前,他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作”。他起码还知道,有另一种更好的小说,而晚期的他正在努力抛弃那些已经“熟能生巧”的手法,试图去接近更高的目标。他也意识到“人们的目标和希望枯萎了”并非普遍的事实,相反,“有时,而且恐怕是经常,人们自己不会枯萎,他们把塌下去的袜子拉起来,继续走”。
还是用迪克斯坦的话—我发现,就一个评论家的敏锐和犀利而言,我依旧像20 年前那样崇拜他,虽然未必同意他的一些观点—来总结:“在这个阶段,作家越来越不理解正在发生的一切,意义变得混杂无序,简短的故事更具有吸引力,因为它们是有节制的、碎片式的,不奢望把握现实。当美国人不断降低期待,开始学会忍受限制,减少对生活的要求时,卡佛所谓的简约主义—绝不意味着极少—完美地吻合了这个时代。”
只不过,如果没有通过碎片触摸现实之整体的“雄心壮志”,碎片离垃圾的距离就不算太远(是的,你可以说:这个时代本身就是一个“垃圾时代”)。卡佛可以这样写,但这种小说与伟大无关,因为伟大的小说是对生活的探索,它总是要问为什么,而不仅仅是去描摹支离破碎的现实场景(同时声称这些碎片就是纯粹的现实)。卡佛可以没有“奢望”,只做自己擅长的事情,不擅长的就回避,这大约也算文学“真诚”之一种。让人厌烦的是憋着劲要把他抬高到圣坛(无中生有的圣坛)上的人们,如村上春树,如苗炜。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