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绍铭
话本小说《徐老仆义愤成家》的“入话”,文长四千字,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文本,比正文徐老仆更有讨论价值。楔子里说的“义仆”名叫杜亮,主子是萧颖士,唐玄宗时一官人。在杜亮的眼中,萧颖士“上自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通,无有不晓”,是个笔下高千古的才子。杜亮自小就在萧家为佣,伴着主人读书时。主人读到得意之处,他也感同身受,满心欢喜。
话本小说的说话人都有“插科”的习惯,不时评议故事中人物的得失。这位说话人认定萧颖士什么都好,坏在有两个毛病。一是恃才傲物,目中无人,连当朝宰相李林甫也胆敢犯颜冲撞,几乎因此赔了性命。二是脾气暴躁。奴仆稍有差池,便受他拳打脚踢。最后当差的都跑光了,只剩下杜亮一人。以前家丁众多,主人打了这个,还有那个,现在各人的皮肉之苦都由他一人承受。
按理说,面对这样一个不讲理的头家,杜亮也早该步其他家丁后尘,一走了之。但他没有,一直对主子寸步不离,甘心挨打。即使被打得皮开肉绽,头破血流,也从未见他露过一点悔意,或说过一句怨恨之言。“打罢起来,整一整衣裳,忍着疼痛,依然在旁答应。”
杜亮远房兄弟杜明看在眼里,替他不值,劝他好自为之,另寻头家。杜亮就是不听。他说主人高才绝学,拈起笔来,不用打稿,顷刻万言,“真个烟云缭绕,华彩缤纷”。他之所以恋恋不舍,就是因为爱他的才学。为了服侍他,赔了老命也值得。他果然得偿所愿。萧颖士的火暴脾气变本加厉。今天一顿拳头,明日一顿棒子,不上几年,把这个“义仆”打得五痨七伤,口吐鲜血。主人这时才省悟到自己作了孽,急忙给杜亮延医诊治,还煎汤送药,可惜病人沉疴已久,药石无灵,终于西去。
杜亮死后,萧颖士央人四出打听,找人接“义仆”班子,但因为他打人打出了名堂,再无愿意“献身”的劳动人民肯上门。没多久颖士得知当日杜亮不听远房兄弟对他劝说的因由,“不觉气咽胸中,泪如泉涌,大叫一声,‘杜亮!我读了一世的书,不曾遇着个怜才之人,终身沦落。谁知你倒是我知己,却又有眼无珠,枉送了你的性命,我之罪也!’”言毕大恸,口吐鲜血,不住喊叫杜亮的名字,卧病数月后身亡。
萧颖士(717-768)是唐代学者型的官员,仕途虽因曾冒犯李林甫受挫,但仍担任过一些中级官职,其间一直扶掖后进。杜亮在他家为佣的故事,并无多少事实根据。既是小说家言,亦该作如是观。在话本小说的体制内,杜亮的作为,显明是一则“喻世明言”,一个歌颂“义”之为物的佳话。这样一个故事,外国读者会作何感想?
早年我在美国教书时,曾用这话本作教材。不知有汉的美国大孩子对杜亮出人意表行为的解说,自自然然多从自己的文化背景折射出来。因此他们几乎一致认定杜亮是一个“受虐狂”。这个解释,言之成理,虽然接触不到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但大家都可以接受。一位专修近代法国文学的同学论点倒是别开生面。他认为杜亮对主子诸般凌辱逆来顺受,是潜意识中选择了一个荒谬的原因。杜亮不因主人落魄而冷落他,“义”也,但萧某毫不领情,杜亮还对他“义”下去,形同“养奸”。过分的无私,就是荒谬。
中国传统小说中好些奇人怪事,也只能以荒谬来解释。像《陈多寿生死夫妻》中的“烈女”朱多福,未婚夫患麻疯,双方家长同意解约,小娘子却以死威吓,誓不从命,迫着多寿跟她成亲,婚后把已不似人形的丈夫照顾得无微不至,“身上东疼西痒,时时抚摩。衣裳血臭腥脓,勤勤煮洗。”做丈夫的每天看到如花似玉的妻子如此牺牲奉献地服侍自己,良心怎样受得了?这个“荒谬”的女人对他越体贴入微,对他“迫害”越深。古人好些“义薄云天”的作为让人喘不过气来,此是一例。(作者系香港岭南大学荣休教授)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