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毅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及弟子涉嫌论文抄袭一事,在各类媒体之“群体性事件”的压力下,很快被坐实了,其速度之快,大概也创了同类事件之最。
有好事者做了一个日程表:6月15日,某报独家曝光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和北师大博士生杨伦(陆的硕士生)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论文《何谓“理论”?》,涉嫌抄袭云南大学哲学系讲师王凌云2002年论文;同日,作为当事者之一的杨伦公开承认抄袭,并向王凌云道歉;6月16日,北师大注销杨伦学位,辽宁大学回应抄袭事件,称陆杰荣署名是为了帮助学生发表论文,不负直接责任;这一解释让舆论难平,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6月18日,辽宁大学又召开专门会议,改称陆杰荣在‘涉嫌论文抄袭’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陆本人则作了检查和道歉,并请求上级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几天之内,事件一波三折,却又峰回路转,很快走上正轨,不能不归功于强大舆论的关键作用,难怪有人横竖看不惯舆论监督,要将其称作必须认真对待与解决的新型“群体性事件”。可好歹事情总算可以告一段落,让大家来静心听候上级组织的处理结果了。
不过,这一次却偏偏有人要不依不饶。先是杨玉圣等五教授联名发文,敦促陆杰荣本人引咎辞职,后又有熊丙奇等撰文责问抄袭论文的校长为何不主动辞职?于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又从副校长本人是否承认涉嫌论文抄袭,转到是否应该引咎辞职上来了。
这就很有些不讲特色的味道了,相比之下,反倒是陆杰荣副校长的表态颇能体现出一位受组织培养教育多年的好干部形象。陆副校长的名器意识很重,既然官位乃上级所授,又曾经过严格的考核与审查,自然也就只有上级才有权决定是否拿走。作为当事者,能够请求上级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已经算是承担责任的表现了,有人却偏偏要求搞什么引咎辞职,向社会交代。可引什么咎?辞什么职? 又交什么代?这是准备替谁说话来着?我又想起了那句最近被抄得沸沸扬扬的经典提问。
我不想再讨论论文抄袭事件本身,如果以一种同情理解的眼光,陆副校长很可能就是同类事情中运气最背的那一个,他的确有可能是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偷懒的学生给兜了进去。而运气不那么差的,或者学生手头更勤快一些的,不照样活得生猛鲜活、像模像样?我也不想再讨论好事者为陆副校长整理出来的甘做屡助别人发表论文“活雷锋”的事迹,谁都知道,这样的“活雷锋”非他一人,那些甘为群众、助手和学生做更大、更多的好事者,如代他们获奖、代他们拿课题,不是更多?如今,我们不过是墙倒众人推,拿认栽的陆杰荣一人来说事儿罢了。倒是以五教授和熊丙奇等人为代表的敦促辞职文,算是道出了有些许价值的问题:领导犯了错,该向何人负责?是芸芸众生,还是上级组织?这个问题不搞搞清楚,是主动引咎辞职,还是请求上级组织处理,就的确成了一个问题。或许正是这个问题搞不清楚,在辽宁大学校长对事件所做的初步处理意见中,我们也才看不到关于如何处理陆本人的决定。
作者:吴毅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
(编辑: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