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发表微博称:“腐败恐怖主义初期,中产者似乎不用担心。你不用下井挖矿也不用去流水线上打工,因此不需要担心矿难和生产事故。腐败恐怖主义发展到中期,多数人就无法置身于外了,因为你得坐火车坐地铁你得开车经过大桥,你住的房子质量无保证,你得去超市购买食物。发展到晚期特权者也不能远离‘恐怖袭击’了。”
罗昌平:腐败恐怖主义
“谁腐败谁就像恐怖分子一样罪不可赦”
一年处理14万干部,30年间处分456名省部级高官。这是一组怎样的数字?
这正是“腐败恐怖主义”一词的诞生背景。将腐败与恐怖主义关联,我能查到的最早文字是2004年12月。印度尼西亚总统苏西洛为兑现上任之初的诺言,做出了具有开创性的动作:制定法律,将腐败问题视同恐怖主义,“谁腐败谁就像恐怖分子一样罪不可赦”。
“腐败或恐怖主义,哪个是印度在2011年更急需应对的问题?”印度的一份网络调查在这一年元月如此设问。超过九成的参访者认为,在印度,腐败猛于恐怖主义。
2011年7月23日,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发生。次日,@十年砍柴发表微博称:“腐败恐怖主义初期,中产者似乎不用担心。你不用下井挖矿也不用去流水线上打工,因此不需要担心矿难和生产事故。腐败恐怖主义发展到中期,多数人就无法置身于外了,因为你得坐火车坐地铁你得开车经过大桥,你住的房子质量无保证,你得去超市购买食物。发展到晚期特权者也不能远离‘恐怖袭击’了。”
在同年最后一天,这条微博获得59632条转发,9831条评价。这一词汇首现@华杉2009的另一微博:“为温州的死难者献花,哀悼!……我们也随时可能被抽中。中国是一个高速运转的轮盘赌,无论官民,每个人都不安全。腐败已超越利益争夺,而是规模性的制造夺命机器,成为腐败恐怖主义。逝者已去,活着的我们,依然相信未来!”
恐怖主义一词始于法国大革命,牛津英语词典的引述是:“如同法国1789-1797年大革命当权的政党实行的威胁一样”。这个定义主要是指国家恐怖主义,即权力本身的震慑,但在后来,恐怖主义被逐步适用于个人的和团体的各种暴力行为,即政府权力的对立面。现在来看,腐败恐怖主义的本义更接近于其早年定义。
这实际是腐败的次生人祸。在一个国家机器化的时代,每个人都成为这个巨型权力机器的一个齿轮或螺丝钉,腐败使机器的每一个部分都在锈蚀腐烂。正如温州动车追尾,它实际上是一次系统性追尾:不仅仅是两列动车“不可能”的追尾,也是高速发展与改革死角的一次追尾,是信息屏蔽与传播规律的一次追尾,是官僚惯习与民间期待的一次追尾。
由于腐败恐怖主义是由公权力腐败而起,且公共安全涉及本国几乎所有居民的切身利益,公共安全的恶化造成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事实上具有恐怖主义的“引起公众恐慌”属性。
迄今为止,有两起重大案件可归类为腐败恐怖主义。一是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窝案,二是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串案。前者关乎医疗命线与食品安全,后者事涉数以亿计的出行安全。我能想到的下一个腐败恐怖领域,应该是环境保护领域,它事实上正在发生中。
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认为,中国面临腐败和改革赛跑的挑战。在他看来,政治体制改革远为复杂和困难,最主要症结是,经济改革触犯的经济既得利益可以经济手段补偿,但政治改革触犯的既得利益何以补偿?从词源上讲,“腐败”与“改革”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前者代表的是腐朽没落的社会思潮和社会意识,后者则是革新、进取、奋斗的同义语。但也有学者将两者视为特定条件下的替代品。
腐败已成为公共机构的某种特征,改革则是不容动摇的国策,有关两者的制度性联系,直到近来才成为持续的科学分析对象。德国帕骚大学教授约翰纳·伯爵·兰斯多夫在他的《腐败与改革的制度经济学:理论、证据与政策》认为,研究制度经济学有助于更好地认识进行腐败交易所必需的制度以及那些有助于抑制腐败的制度。
我在新著《高官反腐录》中提到,避免“腐败恐怖主义”的晋级式发展,已非经济体制改革所能逆转,必须启动全方位改革,引入立体的监督模式,包括党内、行政、司法、社会及媒体的群发围监,让反腐脱离“密室”状态。此等改革取决于顶层是否敢于放权,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自我治疗。与事后惩治相比,从源头预防腐败更为长效。
而认识与理解中国问题的复杂性,务实并超越,何其重要!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