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英杰
搞文字工作的同行们,想必都对那些转载文章一不打招呼二不付稿酬的报刊感到很恼火。现在,大伙儿总算有了组织依靠。据悉,国家版权局已于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承担报刊转载、教材“法定许可”使用费转付的法定职能(9月1日《中国青年报》)。
也就是说,只要申请加入文著协的会员,就可以通过这家协会维护自己的版权权益。协会通过与使用者洽谈、签订授权许可使用合同,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并转付给著作权人,调解版权纠纷,必要时还可以对侵权者提起诉讼或仲裁。
这当然是一件好事情。协会就像工会组织,应当成为广大作者的“娘家人”。毕竟靠作者单打独斗,不仅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而且由于力量悬殊,往往难以奏效。记得去年,还有媒体圈朋友想组织大伙儿联络律师,一块对付那些不良媒体。但发了个问卷调查后,也没见下文了。而有了文著协代表广大作者主张权利,无疑大大提高了作者的维权力度和博弈分量。虽然文著协去年10月刚正式成立,但只要真心为作者服务,下大力气维护作者的著作权益,肯定会受到广大作者的拥护。
从相关介绍来看,文著协也很渴望发出自己的声音,扩大自己在著作权维护上的话语权。比如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在日前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就毫不留情地批评目前部分版权代理机构不作为,不向社会公布报刊转载信息,还有部分报刊社借机拒不支付转载稿酬。还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我国部分版权代理机构仍然无视相关规定,尚有从全国报刊社收来的2000多万元稿费及巨额利息既不移交给文著协,也不向作者发放。由此可见,文著协在这方面尚有很大作为空间。
话虽如此,我对文著协仍有两点期望。其一,文著协虽然是由国家版权局批准并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但作为一家非营利社会团体,其行为的正当性还有待广大作者的加入和认可。文著协千万别学某些协会,披着“半官方”的虎皮,就单方面地代表起广大作者。这样做,恐怕很难赢得广大作者的信任和支持。这意味着,文著协有必要广泛地吸收会员,获得会员的授权,才能更好地为会员主张权利。
其二,文著协行使权利、为会员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吸取音集协等协会的经验教训。大家都知道,这两年因为收取KTV版权使用费等事宜,音集协和音著协等机构引起了社会极大的质疑和争议。原因就在于,个中存在收费操作不透明,版权费分配不明确,管理费扣除比例过高等问题,因而一度被外界指责“收费不服务”,或借维护会员权益以自肥。从这个角度看,文著协从一开始就有必要公布转载稿酬收取的办法,明确协会运作的资金来源,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会员和公众的监督。这样的话,才能提高协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避免重蹈覆辙,成为音集协第二。
据悉,文著协正在设计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供广大作者和公众查询和申领稿酬。这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只要坚持信息公开、操作透明,文著协就能够真正地成为广大作者的“娘家人”。
(编辑:李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