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美国自由摄影师奥马尔·阿巴西几乎成了舆论的众矢之的,起因是他拍摄的一张照片。当时,在纽约一个地铁站,两位男子发生激烈争吵,冲突中一位男子被另一人推下站台,被驶来的地铁当场撞死,阿巴西拍下了该男子挣扎着往上爬的瞬间,并卖给了《纽约邮报》,转天被《纽约邮报》头版整版刊发。引起巨大轰动的同时也让阿巴西遭受千夫所指:你为什么只顾拍照不救人?
不仅在美国,在我国此事也成为热议焦点,最大的争论当然就是阿巴西当时该救人还是该拍照。这里就面临着两种利益或两种伦理的激烈冲突。首先,阿巴西是靠摄影吃饭的,用相机记录下精彩的、有新闻价值的瞬间不仅是他职业的要求,也是他生存的必须,这就是以阿巴西个人或报纸利益为主导的职业伦理;另一方面,阿巴西虽是一位摄影记者,但他首先是人,在他人的危急时刻应该出手相救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也是人性的底线。这就是以人性为中心的生命伦理。那么,两种利益、两种伦理应该谁让位于谁?
争论此案例的同时,提及最多的还有南非摄影师凯文·卡特1993年拍摄的《饥饿的非洲》,一位饿得奄奄一息的女童已无力走路,身后不远站立着一只专吃死尸的秃鹫。此照片震惊了世界,也获得了1994年普利策奖,不过舆论界还是掀起抨击卡特的风暴,并作为道德与功利谁先谁后的反面例证被反复拿来说事儿,卡特也因压力过大而自杀——道德与功利、生命与记录、人性与职业,对摄影师而言当真是一种痛苦的抉择,我们姑且称之为“摄影师困境”吧。
正像绝大多数声音所主张的那样,即便是困境,包括新闻记者和摄影师在内的每个人,都应该坚守生命第一这条底线,个人利益应该让位于更高层级的人性和生命伦理。这也是灾难或危急情境中的新闻伦理应有的价值追求。
如果现实条件允许,个人当然应该挺身而出化解危机扭转局面。但是,如果批评者把人的行为当成做物理实验那么纯粹,忽略一些特殊情境中的特殊条件,积极正面的价值追求就容易演变成简单粗暴的道德洁癖。因为现实自有其复杂之处,尽管很多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像阿巴西和卡特那样选择了先拍照,但并非就像人们所谴责的那样是功利压倒了道德、私欲盖过了人性,他们的选择并非就是由于人性之“恶”在作祟。通过了解我们可知,阿巴西表示当时他想救人,那位嫌犯却向他冲来,而且掉下站台的男子体型较大,弄不好自己也可能掉落,还有他当时是在一定距离之外用长焦拍摄,同时也想用闪光灯来警示地铁驾驶员。而在凯文·卡特的例子中,也有卡特后来轰走了秃鹫、秃鹫自己飞走了等不同的说法。
哈佛大学有门伦理学课程专门讲授不同条件下人的抉择问题,课堂反馈显示,如果不断改变已知条件,即便是人命关天的事也并非所有学生都能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己原来的观点。对待新闻当事人,在众口一词挥舞道德大棒的同时,是不是应该先理性分析现场条件?是不是应该追问一句自己在现场会如何抉择?否则,谁又能否认卡特的死因当中,没有舆论软暴力的因素呢?若果真如此,舆论同那只秃鹫、那只把人推下站台的黑手又有何异呢?
古诗称“国家不幸诗家幸”,摄影师的困境,更多源于一种“他人不幸记者幸”的悖论:很多新闻的轰动性总是伴随着当事人的不幸遭遇。不过,在生命的意义上,我们宁愿“诗家不幸”,宁愿“摄影师不幸”。
(编辑:李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