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民
纪实摄影的信任危机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纪实摄影的娱乐化,放弃直面现实而首先追求“作品感”;二是把“即时取证”(抓拍)的记录性摄影和“摆布再现”(摆拍)的报告性摄影相混淆,这种混淆既有认识混沌,也有利益驱动。
一
照相术发明后最初摄影如风光、街景、考古、战场等等都是原样记录。笨重的大镜箱,曝光时间长,成本昂贵,人像照片也大多是“自然呆照”。20世纪初出现小型相机,记者们用以“抓拍”,乐此不疲。20世纪中叶世界印刷、出版、报刊业的长足发展,新闻图片被大量使用了。世界最早的画报之一《慕尼黑画报》总编辑斯蒂凡·洛伦特坚决反对摆拍,大量采用即时拍摄的社会生活图片,确立了“即时取证”的最初规范。现在难以考证我们今天所说故意改变现场的“摆拍”行为及其定义的起源,我推测可能是灾害和战争类内容,内部逻辑关系比较复杂,为了让读者看明白,出现了某些故意摆拍的手法。其中唐·麦库林的《触摸战争的纪念》以画面形式告诉读者他的摆拍;尤金·史密斯做了充分案头工作并与拍摄对象密切相处,“如果我觉得对故事真实性有帮助的话,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安排主体。”他的摆拍是公开声明的。
现在看许多著名历史照片都有摆拍可能,但是当时没有遭到质疑,这可能由于“即时取证”方式的巨大招感力,一般的摆拍都不愿特别说明以降低身价,读者只要看明白了,对一般小幅度摆拍也无多少异议。在这种默认环境之下出现和发展起来的非新闻类纪实摄影,一开始从大类上也不特别区分抓拍和摆拍,对于那个历史阶段是可以理解的。及至现在蔚为洋洋大观并且日益商品化,抓摆真假一锅烩,终于出现读者对纪实摄影的信任危机。良知媒体只能制定一系列的“军规”退守新闻摄影底线,而无暇顾及纪实摄影的是是非非。
现今,当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的买卖、评奖成为名利双收的业务,利益驱动下便出现大量摆拍冒充抓拍的现象。那种摆拍已经不是为了向读者说明问题而仅仅是冒充抓拍。因为抓拍既要获得有力取证又要兼具视觉条件优异是相当困难的。而出于集团甚至国家利益的官方摆拍冒充抓拍则是最恐怖的,这方面外国有,我国也有相当悠久的“传统”。由此读者对纪实摄影的信任危机也就在所难免,这个危机在理论上表现为对抓拍、摆拍“谁更真实”的争论,隔三差五就会来一轮轱辘战。
二
“即时取证”,在基本不干预对象和过程的情况下拍摄其“自在自为”的状态。换言之,即使摄影师不在现场,事件也在按照自己的逻辑和面貌进行。
“即时取证”的功能是“代表读者观看”,提供“已然的样子”,更强调“自在发生”的真实。读者都希望亲历现场自己观看、自己判断,由于不可能亲自在场,因而委托摄影师尽最大可能将“原样”拍成照片,提供给读者自己判断。显然这种情况下,摄影师无权摆布现场,若有不得已的扰动也应降至最低(读者会加以谅解)。
当然这种“代表”不可能百分百实现。一方面事实进程本身可能还不完整,只呈现了“碎片”而可能导致误读,或者摄影师的现场条件限制造成照片画面信息的某些不足,特别是某些视觉瑕疵;另一方面,摄影师也会有自己的倾向、视角,不可能做到机械客观。但是相信读者的智商吧,他们可以进行过滤,对照片进行再审视,然后同意你或者反对你,而且还可以等待后续照片的补充。其前提是照片不能进行任何人为故意干预、摆布;否则再审视就无法确定事实基准了。这类似法庭举证,指纹、DNA、证物等等都必须是原物而不能是仿制品。
“摆布再现”是事件发生过后或者尚未完成的模拟,人物主体、环境、行为、状态尽可能和事件原过程相似,或者合理设置一些更能说明问题的元素。
“摆布再现”的功能是“摄影师模拟后展现给读者看”,表现事件“或然/必然的样子”,尽可能依照事件自身的逻辑顺势而为,对一些重要事件进行及时的补偿性描摹。这里,摄影师和读者都不可能目睹“即时”了,它消逝了,或者规律性的再次发生还没有到来。这更类似警察的直觉、线索推理和过程模拟印证。
显然,这里有可能合理呈现了比“即时取证”更饱满的要素,特别是视觉化更清晰地揭示了事件内部逻辑关系,更强调的是逻辑真实,这对于读者认识社会同样具有重大参考意义,当然了,视觉表现也有条件做得更优良更适合大众传播;但是,“摆拍”就意味着摄影师认为“理应如此的样子”,于是,就有可能因为摄影师主观缺陷导致照片离事实更远甚至被歪曲,即使摄影师极富良知也难以保证每次再现的信息准确度。甚至,对于直接现实来说,再现是始终无法验证的。这就需要告诉读者这是“摆布再现”,让读者确定审视基准。相信读者会对再现的优秀与拙劣做出判断。
[NextPage]最可憎的恶习是,不顾事件自身逻辑、仅仅为体现自己主观意图的摆布,以及仅仅为了“画面好看”的所谓艺术性摆布。二者皆是谎言。
早先历史上发生的混淆主要还是摄影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不成熟,读者能够看到万里之外的场景已经非常满足,知道“视出有因”、八九不离十就行了。当社会日渐复杂、人们思维日趋精细,二者的混淆就会产生信任危机:你照片说的,究竟是已然发生的,还是你摄影师认为理应如此的?二者的概念基准严重交叉,读者判断、推理就无法进行。在照片利益化、商业化的时代,问题就更严重了,你把摆拍说成抓拍,究竟是要说服我相信事实、还是忽悠我实现你的利益?你抓拍就是抓拍、摆拍就是摆拍,说明白,我自会判断你的抓拍或者摆拍有没有认识价值,当代读者的智商并不比摄影师低。
三
摄影才历百岁,在文体方面远不如文字发达,我们可以做个类比。
“即时取证”类似新闻电讯稿,说的是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强烈但可能不完整、缺乏文采、需要后继报道跟进。读者根本不会计较某些可以理解的“缺陷”。它可以成为社会考古较可靠的依据,有时甚至是唯一的依据。
“摆布再现”类似报告文学,以基本人物和事实为依据,进行分寸适当的设想、串联和润饰,重点在于揭示表象内在的逻辑关系,增强可视性可读性。优秀的再现作品的作用也类似《绞刑架下的报告》(伏契克)、《包身工》(夏衍)、《哥德巴赫猜想》(徐迟),具有强大的理性力量和感染力。
有趣的是,报告文学无论怎么发展变化,都不会企图冒充新闻,她业已确立了自己的文献价值。但是大量的摆拍却要装出抓拍的样子。
作为方式方法,“即时取证”和“摆布再现”从不同的思考层面和视觉特点叙说相同的事情和思想,其“优秀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本身并无高下之分,它们都可以说出伟大的真实,也都可以用来撒谎。
但是,“照片”这一视觉形式却让“摆布再现”和传统“即时取证”看上去并无二至,从传统视觉文化“照片总该是事实,不能作假”的公众习俗来看,“摆布再现”的处境似乎不妙。为了真正提升“摆布再现”逻辑说事的地位,特别是、让读者明明白白看图,有必要把这两种不同的摄影方式区别开来,对“摆布再现”进行探讨和发展。摄影历史上未曾区分,不等于现在不能区分。厘清异同,所谓“哪个更真实”也就可以结束低级阶段的争论,把注意力更集中到我们面临的社会话题上去,在题材开拓、揭示深度等更高的层面探讨真实性课题。说句大实话,现在许多争论水平还及不上20世纪60年代的“写真实”、“现实主义广阔道路”、“现实主义深化”等等的大争论。
这种区分在现时有些困难,新闻电讯有媒体规定的新闻版面位置,报告文学有文学杂志、报纸副刊、单行本等“出生纸”,各自身份明确,读者审视不会搞错,但照片却无法在媒体上直接区分,在大奖赛看片屏幕上也无法区分。我想,我们这个伟大时代虽然弱智,但不至于弱智到对此束手无策吧?
值得忧虑的是,商业化、利益化、娱乐化大潮中,既需要“摆布再现”这一理性的解剖刀,但这种土壤也可能让“摆布再现”变得更加混乱、更加娱乐化,于是,“即时取证”也继续在鱼龙混杂中跟着遭殃。
(实习编辑:崔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