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南京市文广新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位列该市国家级文保单位的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大成殿于4月24日下午举行房地产新闻发布会影响负面,该馆负责人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严重违规,责成停职检查。
前不久,浙江卫视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于杭州博物馆内进行拍摄,在满馆珍贵的文物中完成“撕名牌”活动,引发众多网友不满。如今,南京国宝朝天宫借给房地产开发商做活动,馆长被责令停职检查,再度让博物馆商业化行为成为舆论焦点。
尽管一度被视为远离世俗的文化净土,但博物馆、古建筑等并非“商”不起。《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可见,基于合理利用的商业开发并非不可以。而对资金较缺乏的文博单位来说,适当的商业化也可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维持管理人员工资、房屋维修等基本费用。
不过,从故宫建福宫变身私人会所,再到南京宋美龄别墅内“开餐厅、摆婚宴”,近年来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过度商业化的现象令人担忧。文博单位作为公共资源,商业化不能“捡到篮里都是菜”,要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对此,去年起施行的《博物馆条例》划出了硬杠杠,“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博物馆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办馆宗旨,不得损害观众利益”。
在具体的操作中,博物馆商业化运作应注意守好两条底线。一是不能影响文物安全。商业化运作为的是增强博物馆的发展能力,但是,如果因为不合理的商业开发使得文博资源遭到破坏,还谈何发展?商业化必须以文物保护为前提,充分考虑文物资源的承受能力,规避任何可能的风险隐患。南京宋美龄别墅开餐厅之所以备受质疑,除了商业气息压住了文化气息,更在于餐馆存在的消防隐患。
二是应当符合文化定位。博物馆搞商业开发,应该根据自身特点,把精力用在挖掘藏品内涵上,通过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开发衍生产品。比如,英国的大英博物馆基于博物馆的典藏品,通过授权方式与许多制造厂商合作,制造出复制品或纪念艺术品,从珠宝到日历、杯垫到颜料。法国的卢浮宫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为各类临时性的艺术展览、学术报告会及其他文化活动有偿提供场地和服务,始终保持高雅的文化氛围。相比之下,南京博物馆让房产商开发布会,则与铜臭太近,离文化太远,不符合文博场馆保护与利用的原则。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了一些文博单位在文物保护和商业开发上存在认知误区。有关部门应以贯彻《博物馆条例》为契机,加强对文博单位商业化运作的监管,引导各级文博单位合理兼顾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从而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
(编辑: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