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求对欲”是人朝自己认为“对”的方面发展的心理表现。“求对欲:理论主要包括人的五条心理学和哲学规律》第一。在个体心理学上,人求对的方式和标准是多种多样的;在社会(即群体)心理学上,如果人们的力量和影响没有差别,那么,一个人的”对:与“不对”的方式和标准是去决于特定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下的多数人(即占50%以上的人)的思维和行为的。第三。求对欲会导致人的茅盾,冲突和战争:“对”与“不对”的结果,由双方力量的强弱而定,但强弱是暂时的,但也是不断变化的。第四。 人人都有“自己”的“求对”心理和行为。最后,从属于前四条的规律,生与死的选择也是人的”求对“的表现之一。
关键词:
“求对欲“,求对欲矛盾。求对欲和战争。求对欲;人皆有之。生死抉择。
作者简介:
黎岳庭,博士,美国俄亥俄州托利多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博导,著名社会学家,汉学家和社会心理学专家,出版专著四部,发表论文150多篇,是中国国内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
鲍玉珩,博士,美国北卡A&T 州立大学视觉艺术系教授,现哈尔滨工业大学媒体技术与艺术系特聘外籍合约教授,出版专著 7部(英文专著),中文专著4部,发表论文100多篇。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
老子 《道德经》第三十二篇
译文: 真理或正确的给、道理,既没有名称又朴实微小,但天下人都要遵循它。
一.何谓“求对欲“?
十几年前,电脑炒股刚刚在美国出现兴起。那时,我对欲互联网很感兴趣,也经常读到有关太阳微型公司(Sun Microsystem)和微软公司(Microsoft)的软件产品竞争的文章。相对而言,我还是比较了解太阳微型公司的的,于是,我花了一千美元通过互联网购买了25股太阳微型公司的股票。当时是40美元一股,一个月以后,太阳微型公司的股票几经周折后从 40美元升值到45美元一股。我当时需要钱用,就很高兴地把自己的股票卖了出去,一下子赚了125美元,心里很高兴,因为比存钱在银行要高很多。我认为,自己那时买卖太阳微型公司的股票是对的,这是我的“要钱用“的”求对欲“所驱使的。
但没有多久,我发现我不过是“丢了西瓜,而捡了芝麻“。 因为如果我不把那25股股票卖掉,它们后来涨到了200美元一股。太阳微型公司的股票在2000年年初每股是80美元,如果我还持有那些股票的话,我就会赚到15000美元了。
我想询问一下诸位,我当时买卖太阳微型公司的股票对还是不对? 我自己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现今这家公司的股票跌倒了不到4美元一股。我以为我见好就收的策略是对的。
那么,什么是“求对欲“呢? 这个问题却不好回答,说它简单,它十分建档容易;但这个问题又很头疼,不好回答。说它容易,是因为从我们一出生开始,我们的思维,情感和行为等都几乎时时刻刻受到”对“和”不对“的强化。所以,
我们,生活中的每时每刻,即使是在睡觉,做梦时,都有意或无意地想做“对”
的事情,朝对的方向发展。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求对欲”。
从社会认知心理来看,讨论“求对欲‘并不那么简单,有的时候甚至很困难。所谓”求’,就是寻求。但是,这种寻找必须在一个人的头脑里面思考,斟酌;因此,它是一个人的认知过程。而这种认知过程,有时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而有时却又是无意识的,无目的的或自动的。“求”-“寻找”可以表现在外在的行为上,但是人类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这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是由他内在的思维(或思想,认知)所控制的。我们中国古代圣贤所说的“三思而后行”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人一般是先思想,先在头脑中“寻求”即先”求对“然后,在行动。
那么,何谓“对”呢?简言之,”对”乃“是”也。其涵义既广博,又微妙。从广义来讲,“对” 即道,规律,法则,真理,正确的思想,主张,信仰,公正感,公平心,公式求证,合乎道理,合仁合义,合理合法,合乎逻辑等等思想和哲学概念。从微观意义来讲,“对”是一个人的思想,主张,看法,小、思维,意见,行为,措施,态度,情绪,情感,意志,语言,外貌等表现是否被他或她本人以及本人以外的人或物(或环境)所接受以及本人以外的人和物(或环境)所接受。“对”是人的心理感受和思考,它会因人而异,这样,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对”的标准;“对”也会依时空条件不同而异,不同的时代或不同的地方,群体(包括不同的文化,社会,团体,宗教,党派,和人种)也会有不同的“对”的标准。但是在同一团体和社会中,“对”和“不对”的基本标准则由多数人来定。“人云亦云“”指鹿为马”“鸭子过河随大流”等心理现象,亦是人“求对”时的权宜之计。
最后,“对”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的。一个人的经历,经验和知识结构等,如果发生变化,时代和环境,地方,群体(包括不同的文化,社会,团体,宗教,党派,人种和民族等)如果发生变化,那么人所认知的“对”也就会相应地发生变化。以目前大家所关注的“ 环境”为例,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所提倡的“愚公移山”开垦梯田,围湖填海,等等,在当时被认为是“对” 的;但现在看来不是”对“的;今天所提倡的是保护自然。记得当初,美国人从加拿大砍伐大量树木,用以自己的经济发展,比如建筑;美国政府认为是”对“的,还通过了提案等,现在看来是大错特错了。
下面,我们讨论一下“ 欲”的问题,什么叫做“欲”呢? “欲”就是某种欲望,动机,期望,动力,内驱力等。人的欲望有的是天生的;有的是后天学会的(即习得的)。“求对”的欲望也许是先天和后天交互作用而形成的,但笔者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后天习得的而成的。早期的行为心理学家霍尔(Hull),心理分析学家 萨立文 (Sullivan)和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Madlow)都把人的欲望和动机分为生理欲望和社会欲望两大类:前者包括与人的生物有机体相关的饮食男女;后者指金钱,权利,名望等社会欲望和动机。但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求对欲”,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后天习得的,但它不是一种纯粹的社会欲。它是一个人生理欲望和社会欲望的基础。比如,食欲-要吃饭是一种生理需要,但是你知道要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要吃什么东西,如何吃,吃多少等才合理,才是“对”的;不但是食欲,就是性欲,乃至穿衣等,人们都有意识或无意地基于“求对欲”。
“求对欲”中的“对”同哲学中的“真,善,美”既有关联又有区别。说它相互关联,是因为它们都同人的判断和思维有关,也因人因地而异。有区别的是
“真善美”比较抽象,大多属于哲学和道德的范畴。然而,‘求对欲“是心理学所研究的东西,它比较具体,应用或实用很广泛。当然,在某种程度上,’真善美”也是“对”的一部分。”对“,就象”“道”一样,它大,小,多,少,好,坏,优,劣,长,短,先,后,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可谓“舒之弥四海,卷之不若怀。” “对“既可以涉及到人的无限大的事情;也可以涉及到人的无限小的思维和行为等。
每个人的一生,只要他(她)正常的话,也就是说,只要他(她)心理健全,不管我们承认还是不承认,都在有意或无意地证明自己。他(她)在证明自己能干、聪明、漂亮、英俊、富贵、利他、仁慈;或者他(她)在证明自己具有魅力、与众不同、坚定果断等。人们的每一种行为,都同“求对欲”分不开。
我想,大家以前都参加过考试。你在考试时是否有种把考试题作对的欲望?这也是一种“求对欲“。 考完后,老师有时告诉我们,这样做是“对”的,那样做是“不对”的。但是, 每个人求对(或证明)的方法都不一样。一个人抽烟喝酒,另一个人则烟酒不沾。这两个人各自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对的。在烟酒不沾的人看来,抽烟喝酒既花钱,又损伤身体,抽烟还会污染空气,有损周围人的健康。但在抽烟喝酒的人看来,很多别的人抽烟,身体好好的,我为什么不能抽烟?要同别人打交道、拉关系,非抽烟喝酒不可,抽烟喝酒是种风度、是社交成功手段;另外,人生短暂,如白驹过隙,何不“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
再例如, 中国《金瓶梅》中的西门庆、西班牙诗歌和小说中常出现的唐璜 (Don Juan)等花花公子,专门玩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男性魅力。两千多年前的亚历山大皇帝和秦始皇帝、元朝的成吉思汗以及近现代的拿破伦、希特勒,他们以杀人和土地占有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杰出军事才能和政治谋略。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提出并且论证了广义和狭义相对论。著名的物理学家牛顿,提出并且求证了万有引力。 他们的工作本身是一个论证和求对的过程。他们已向全世界的人无形中表明(或证明)他们的一生是伟大的一生,是“求对”的一生。
一个企业家或商人求对的主要目的之一,不是“治病救人”,更不是“传道授业”,而是“赚钱盈利。” 但利和钱,来自于顾客。所以他/她生意做对 (或做好)的办法是为顾客考虑。“顾客优先”含有求对的道理。可是他/她如何吸引且保留住顾客呢?求对的具体表现也许有这些:他/她要赚钱盈利,就得做醒目的广告,打漂亮的招牌,树立令人满意的企业形象,产品质量好,服务周到,管理人员素质高,价钱公平。相反,假如一家餐馆或别的饮食店,食品不干不净,管理或服务差劲,工作人员没有修养,态度粗鲁无礼,随便乱收费、瞎喊价。如果你是顾客,你还会常到那里吃东西或买东西吗?你的“求对欲”会告诉你以后不去或尽量少去。你是一个正常而理智的顾客,觉得这家餐馆或饮食店办得“不对”劲,有问题,没有必要再到那里上当受气了。这是你“对”的选择。作为一个企业家的老板,还不采取措施,也许没有多少顾客来。没顾客,就没有利润,就会亏本,甚至半途而废,办不下去而关门倒闭。所以老板的“求对欲”具体措施是: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管理水平,价钱公道,饮食卫生等等。如果多数人认为这家餐馆或饮食店不错,那老板的行为和思维就是对的。求对的方式和标准是以多数人的思维和行为做为参照的。投票选举、投票通过一个决策,少数服从多数,不也是“求对欲”的表现吗?所谓得“民心”、受“欢迎”指的是人的思维和行为符合大多数人的心愿,受大多数人“欢迎”。
因此,我的“求对欲”理论的第一心理规律是:在个体心理学上,人求对的方式和标准是多种多样的; 在社会(群体)心理学上,如果人们的力量和影响没有差别,那么,一个人的“对”与“不对”的方式和标准是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下的多数人(即 50% 以上 的人) 的思维和行为。[NextPage]
二 “求对”充满着矛盾
你如果观察小孩, 他们之间有时为什么因玩具或别的东西争得骂人、吵架、甚至打架?这也许同他们各自的求对欲有关。几年前,我到一个幼儿园作一个儿童攻击行为的观察实验。有两个儿童(甲乙二人),八岁左右,正玩得好好的。这时候,我有意将一个电子游戏玩具丢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儿童甲先看到我丢的玩具,告诉儿童乙,儿童乙马上跑去捡起来玩。儿童甲气愤极了,跑过来夺走了儿童乙刚捡起来的玩具。儿童乙也不示弱,于是用拳头打儿童甲,同时,和儿童甲争夺那电子游戏玩具。儿童甲紧紧拿着那玩具不松手,还用脚踢儿童乙。我走过来问他们为什么要争这玩具。儿童甲告诉我,是他先看到的,这玩具属于他才“对”; 儿童乙说,是他先拿起来的,这玩具所以“是”他的。他们各自的求对欲,导致你争我夺。假如我不丢那玩具, 也许他们玩得平安无事。于是我把那玩具拿走了,他们再也没有争吵了,只是眼巴巴地望着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事先准备了好几个电子游戏玩具,所以,每个儿童给了一个,他们俩喜笑颜开地拿着自己的玩具离开了。
还有,法院里的原告和被告, 他们为什么要到那里去呢?他们有的为什么还耗费千金聘请律师呢?难道不是求对欲所驱使吗?
兄弟姐妹间的争吵,同学、同事、同房或邻居间的争吵,夫妻间的争吵,上下级间的争吵等等,这,不都是同人的“求对欲”有一定的关系吗? 作为读者, 你只要掩卷自问一下:“我有没有同别人争吵过? 为什么争吵?是不是自己觉得自己对才据理力争?” 有好几次,我在北京和长沙坐公共汽车时,看到乘客相互争吵、甚至谩骂。他们各自认为自己是对的。在美国加州,一位司机开枪打死另一位超他车的司机。当罪犯被逮捕审讯时,警察问他为什么 开枪打死另一位司机,罪犯说,“我开枪是对的,因为那位司机车开得很快,况且他很傲慢无礼瞪眼看我。” 类似这样的谋杀例子,在纽约地铁也出现过。
有时,“求对欲”使我们自己的内心也会有争吵、有矛盾。如果一个人自己跟自己争吵、闹矛盾,那就是自相矛盾。微软公司创始人兼总裁比尔盖茨(Bill Gates), 一方面想把他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在继续维持他在世界首富之一的地位上,另一方面又想把他的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他的家儿妻室上。事实上,两种不同的“求对欲”出现在他身上, 他很矛盾。
大家都听说过“自相矛盾”的寓言。春秋战国末期,著名的法家代表韩非子,在他《难一》和《难势》二文中说,有一个人在卖他的盾和矛时,先夸他的盾最坚固,声称没有什么武器能戳破它。不一会儿,那人又夸他的矛最锐利,声称没有什么东西戳不穿。旁边有人问那卖盾和矛的人,“拿你的矛刺你的盾,怎么样?” 那人不能回答。[“人有鬻矛与盾者,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如何?’其人弗能应也。”] 那卖盾和矛的人,认为赚钱是对的;只要能赚钱,怎么样胡说瞎说都可以,一会儿这是对的,一会儿那是对的。旁边的人,也许出自求对欲(或好奇心),要那商人“拿你的矛刺你的盾。”
事实上,现代社会中(尤其是美国社会)的很多律师,为了赚钱,能把黑(有罪)的能证明成白(无罪)的。森普申(O. J. Sampson)就是一例。把无罪证明有罪,把白的说成黑的。只要能成功地证明(或求对出)他的结论,就意味着能赚钱。
这种心理上的“求对欲”又何止于现代美国社会呢?根据社会心理中的社会比较理论 ( Social Comparison Theory ),当“客观”标准或者多数人所同意的心理标准模糊时或者不存在时,人们往往会表露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式的“求对欲”。在唐朝赵蕤编写的《反经》卷三《是非十四》中,他收集了自古至唐经典里的五十三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有名“求对”争论。让我们欣赏下面两对例子:
1A 正方(或“是曰”):《诗经·大雅》说,“既然明了善恶,又能辨别是非,才能确保安全。” 《周易》说,“天地之间最伟大的德行,就是爱惜生命。” [《大雅》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1B 反方(或“非曰”):《论语》说,“有教养的人遇到危险应当舍身赴难,见义勇为。”,还说,“君子只有牺牲生命以成仁的,而没有因贪生怕死而害仁。”[《语》 曰:“士见危授命。” 又曰:“君子以杀身成仁,无求生以害仁。”]。
2A 正方(或“是曰”):孔子曰,“恶讦(jie)恶,以为直”[敢于憎恨那些揭发别人阴私的人,才是正直无私的人]。
2B 反方(或“非曰”):“恶隐恶,以为仁者”[敢于憎恨那些隐瞒别人恶行的人,才是有仁爱之心的人]。
从上面可以看到,1A 说生命重要,高于一切;而1B 则认为,生命不重要,仁义高于一切。2A 孔子说,隐私,包括隐恶,是对的;而2B 管子认为,能揭露私下的恶行,是对的。它们看上去,水火不相容,但它们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式的“求对欲”。
我听说过这么一个笑话,张家和李家两家邻居吵架, 张家找当地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 (长老)评理,但那位长者 (长老)喜欢作老好人。当张家给长者诉说他的理由和情景后, 长者给张家说,“你是对的!” 没有过多久,张家离开了长者,李家也给长者诉说他的理由和情景后, 长者也给李家说,“你是对的!” 旁边的王五, 听到那位长老分别给两家邻居都说,“你是对的”, 心里不高兴,便质问那长者,“你怎么给张家说他对,又给李家说他也对?他们两家怎么都对?” 那长者, 马上见风使舵说,“你王五先生, 说得有道理, 你是对的!”
战国末期,秦国初期,吕不韦在他编订的《吕览》(即《吕时春秋》)中记录了邓析的故事。在《吕时春秋》卷十八《审应览·离谓篇》写道:有一年,河水高涨,郑国有一富人渡水过河被水淹死。住在河下游的一个人,得到死者的尸体,富人的家属请赎回尸体。可是,那捡到死者的尸体的人要价很高(要很多金)。于是,死者的家属就去找当时著名的“律师”邓析。邓析说,“放心,那人必定卖不了的。” 得死者尸体的人,因此十分忧虑,也来找邓析。邓析说,“放心,这必定没有别的地方可以买得到的。”
邓析对得尸体的人和死者的家属说的话都是对的。有些事情,这样看那样看(或不论怎么样看)都有道理,都是对的。“对”与“错”有时很难说。老子在《道德经二十篇》 中写道,“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这就是说,人的回答之声“对” (“是”) 与“不对”(“不是”) 差不了多少,好同恶依人而异,也相差不大。
后来, 很多人要邓析对诉讼案裁断对错。但他要人们在大案中给他一件大衣布,在小案中给他一件小衣布。于是老百姓给邓析衣布不可胜数。邓析能以是为非,或以非为是;是非没有标准。在邓析看来,标准也是主观的,能对能错。希望得到胜利就胜利,希望得罪就有罪。
当时,郑国法纪大乱,民众喧哗。宰相子产,为此十分忧虑,于是把邓析给杀了,并陈述邓析的罪状,这时候民心乃服, 法律乃行,国家安定。宰相子产杀邓析,也是出自于利国利民的“求对欲。”
几年前,我从长沙买到李宗吾先生《厚黑学》一书,并且好好读了一下。虽然我不完全同意他所有的观点,包括“脸皮厚如墙”、“心肠黑如碳”,但我非常欣赏他的几条公例:“用厚黑以图谋一己之私利,是极卑劣之行为;用厚黑以图谋众人之公利,是至高无上之道德。“
就人格和成败而言,李宗吾先生在他的《厚黑学》一书又写道:“用厚黑以图谋一己之私利,越厚黑,人格越卑污;用厚黑以图谋众人之公利,越厚黑,人格越高尚。” 同样,“用厚黑以图谋一己之私利,越厚黑越失败;用厚黑以图谋众人之公利,越厚黑越成功。”
无独有偶,老子在《道德经八十一篇》写道“为人已愈有,与人已愈多。”也就是说:一个人越为人民服务或为别人着想,他就越得人心或受到别人的尊敬和爱戴;一个人越乐于奉献和赞助,他就越有仁德。孔子在《论语》中也提出类似的道理。 当鲁哀公的大臣季康子向孔子请教如何执政、如何防止盗贼时,孔子说所以,“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即“政”字的意思是端正,如果你带头端正自己,谁敢不端正呢?] 孔子又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孔子的意思是,你作为领导者,假若不贪图太多的财货,就是奖励盗贼去偷,他们都不会去干。因此,根据子产的行为、李宗吾的观点、孔子和老子的思想,我的“求对欲”理论的第二心理规律是:如果一个人的思维和行为,能像圣贤的一样,愈利他愈“对” ;愈自私愈“不对”。[NextPage]
三 战争与“求对欲”
美国六七十年代摇滚舞之父约翰·列农(John Lennon) 在他的一首题为《想象》的歌词中唱道:
《想象》 Imagine
想象没有天堂, Imagine theres no heaven
你生活将会轻松, Its easy if you try
我们下面没有地狱, No hell below us
我们上面只有天空。 Above us only sky
想象所有的人, Imagine all the people
仅为今天生存。 Living for today
想象没有国家, Imagine there are no countries
这么做也很轻松, It isnt hard to do
不必要为之牺牲、杀人, Nothing to kill or die for
当然更无宗教可分。 And no religion too
想象所有的人, Imagine all the people
生活过得太平。 Living life in peace
想象没有财产可争, Imagine no possessions
我不清楚,你能不能, I wonder if you can
不必贪婪而追求不停, No need for greed or hungry
人类相爱如弟兄。 A brotherhood of man
想象所有的人, Imagine all the people
分享一切、天下大同。 Sharing all the world
你也许会说,我在作梦, 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但又何止我一个人? But Im not the only one
我希望有一天你加入我们, I hope someday youll join us
普天同庆,天下为公! And the world will be as one
但是, 列农 (John Lennon) 希望没有天堂地狱、没有宗教、没有国家,没有财产,好像是共产主义的大同社会。这仅仅是他的希望和“求对欲”而已。然而,人类历史几乎是用战争“求对”的历史、是团体和思想冲突的历史。
如果我们考查一下历史上的战争,例如,二十世纪的第一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等,就会发现在很大的程度上, 它们是同“战争双方认为自己是对的、正义的, 敌方是错误的、非正义的”的“求对欲”有关系。以后的或未来的战争,也会同双方的“求对欲”有关。
在九十年代初,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候赛因,发布命令,向科威特进军。在此之前,因为科威特受外国列强操纵,故意下调本国石油价格。所以,伊拉克和其他中东国家的石油价格和经济遭到严重损伤。在候赛因总统及其伊拉克人看来,发兵惩罚和教训科威特,这是理所当然 的(即对的,合乎道理和逻辑)。
然而, 美国、西欧、日本等列强为了自身的石油及经济利益,认为伊拉克进攻科威特是一种侵略而不正义的行为,候赛因欺负弱小的科威特被认为是横蛮霸道的暴君。于是以美国为首的列强,打着吊民伐罪的幌子,轰炸伊拉克,使很多无辜的伊拉克人丧生。但是,大多数美国人认为帮助科威特而轰炸伊拉克是理所当然 的(即对的,合乎道理和逻辑),是伊拉克活该、他们自己的行为完全正确!2001 年9·11 事件后, 美国出兵 阿富汗和伊拉克,虽然亡命伤财, 美国有些政客还认为是对的、正确的。
类似上面“求对欲”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 比比皆是、层出不穷。春秋早期, 齐桓公接受师傅鲍叔牙的忠告,抑制自己私怨,重用了曾经想射杀桓公的管仲, 且拜他为仲父。之后,齐桓公采用了管子“尊王抑夷”的战略,也就是打着尊敬周天子的幌子, “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齐桓公九次同各大诸侯“执牛耳、 歃血誓盟。” 这就确定了齐桓公的霸主地位。不久晋文公忘私仇,施仁义,尊周室、强国民, 也成春秋五霸之一。齐桓公、晋文公在当时的所作所为是合乎道理和顺应民心的,是完全“对”的。
再例如,东汉末年, 军阀混战, 群雄并起。曹操挟天子(劫持汉献帝)以令诸侯,在道义上是过得去的。他这样作是出自于“求对”的逻辑。相反,秦朝末年陈胜、吴广揭竿起义后, 天下大乱,楚人项羽被楚怀王(义帝)命任为副将,从属上将军宋义(有卿子冠军之称),以解救被秦国大将章邯围困的赵国张耳部队。项羽便在途中斩了上将军宋义, 自称为假上将军。在著名的巨鹿之战中,项羽打败了秦朝王离军队,最后章邯也投降项羽。项羽进函谷关后一直打到咸阳,在那里火烧阿房宫,后自称为西楚霸王。但后来,他在封地许官时夹私怨,把沛公刘邦(汉王)封于边远的巴、蜀、汉中之地;且又徙故主楚怀王(义帝)于江南,后暗暗指使九江王黥布、衡山王、吴芮和临江王国柱敖击杀楚怀王义帝于江中。
由此,汉王刘邦在张良、陈平、萧何、韩信的协助下,开始吊民伐罪。在汉高祖四年,刘邦历数了项羽十大罪状。根据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卷第九·汉纪二》, 这十大罪状是:“羽负约,王我于蜀、汉, 罪一;矫杀卿子冠军,罪二;救赵不还报,而擅劫诸侯兵入关,罪三;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财,罪四;杀秦降王子婴,罪五;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罪六;王诸将善地而徙逐故主,罪七;逐义帝彭城,自都之,夺韩王地,并王梁、楚,多自与,罪八;使人阴杀义帝江南,罪九;为政不平,王约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罪十也。吾以义兵从诸侯诛残贼。” 用刘邦自己的话说, 我讨伐你项羽是对的,这是我刘邦的求对所致,理所当然,故我们是正义之师,为民除害,替天行道。总之, 我刘邦对,你项羽不对。另一方面,项羽认为斩杀宋义是对的, 因为卿子冠军宋义如果不急速救赵,会怠误战机。
在项羽看来,他自称西楚霸王且多占土地也是应该的, 因为是他击败了秦军主力。而你刘邦避重就轻,在路上没有遇到秦军主力,故占便宜先入函谷关到咸阳;论功行赏,把你刘邦分封到汉中,也是对的;现在你刘邦却不守本份,竟然向我项羽挑战,胆大妄为。就这样,刘邦、项羽的各自“求对欲”,导致了多年的楚汉战争。
“求对欲”最明显的表现,是圣战 (例如为上帝或为自由等信仰而战,为此而死)!圣战,在阿拉伯语中,穆斯林者叫它 “集哈德” ( jihad or jehad);在英语中,基督教徒称它为“获礼舞” ( the Holy War )。人们相信自己的思想和信念(或信仰)是对的, 别人的是错的。于是用刀枪或刀剑强迫使人接受自己的“对”的思想和信仰,否则是死于刀光剑影下。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公元七、八世纪伊斯兰教(或穆斯林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Mohammed ibn Abdullah) 认为伊斯兰教的信仰是世界上唯一正确的思想和信仰,阿拉(Allah) 是世界上唯一的上帝。于是他几次率领其教徒以上帝(Allah )和圣战的名义攻占了麦加城。他的弟子阿布(Abu Beker)继往开来,为了要人们信仰唯一“对”或“正确”的伊斯兰教(包括相信穆罕默德和《可兰经》),曾多次发动圣战。如果别人不信或不接受他们的伊斯兰教,他们会毫不犹豫将异教徒或不信的人杀死。穆斯林教徒硬是用刀剑征服了整个阿拉伯国家和地中海地区、还征服了一些非洲、欧洲、西亚和南亚的国家。
在人类历史上,再也没有比“自己认为自己的信仰唯一正确和自己的上帝至高无上的”这样的“求对欲”更有说服力的了。 伊斯兰教还同基督教为了争夺圣城耶路撒冷和其他地区及国家(并且在些地方强行推广自己“对的信仰”和“上帝”) 发动过好多次圣战。这两种宗教,基于“求对欲”,从八世纪打到十六世纪,后来断断续续的打,现在中东及地中海地区还在打。即使是基督教内的罗马天主教 (Roman Catholic)和康斯坦布尔(在希腊和土耳其附近)的东正教 (Greek Orthodox),也为了自己对的教义和自己至上的上帝信仰而浴血奋战过。简单说,圣战就是“求对欲”的一部份。
总之, “求对欲”会导致一个人内心的矛盾,导致人与人之间,团体与团体 (如党派、宗教等)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种族与种族之间的矛盾、争论、冲突乃至战争。然而,古今中外所有的人,包括老子、孔子、马克思、佛罗伊德、列农,你、我、他、她等等,都要追求自己所认为“对的”的东西 (诸如衣、食、住、行,男女、思维、思想、信仰、需要、党派、宗教、国家、文化、种族)。所以人的追求的“对”是绝对不一样的,因为人和人之间有差异。“十个手指有长短,山中树木有高低。” 人的生理、环境(时间、空间)、认知等差异会导致人的“求对”欲的差异。这种“求对”的差异就会培植出我们所见到的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和战争。 故此,我的“求对欲”理论的第三心理规律是:求对欲导致人的矛盾、冲突和战争;“对”与“不对”的结果,由双方力量的强弱而定,但强弱是暂时的,也是不断变化的。[NextPage]
四 “求对欲”,你有, 我有, 他/她也有
“求对欲”,人人有!首先,圣贤有。 孔子是圣人,正如我们所知,他有强烈的“恢复周礼”的求对欲。圣人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也有。譬如, 殷朝纣王大逆不道,残忍专横,宠幸女人,喜爱妲己。妲己说什么, 纣王就做什么。在《尚书》“周书牧誓“ 篇里,周武王也指出纣王听信女人妲己的话,“古人有言:‘牝鸡无晨[母鸡黎明前一般不啼叫],牝鸡之晨[母鸡若在黎明前啼叫],惟家是索[这个家会衰落]。今商王惟妇言是用。商(纣)王,大兴土木,苛捐厚税, “以酒为池、悬肉为林”, 男女裸露, 荒淫至极。王子比干谏劝纣王。纣王非但不听, 反把比干的心都挖出来了。周文王也被关押, 微子也被逼出走,箕子害怕纣王的暴政而装疯,以致众叛亲离。
于是,周文王出狱后,同他的儿子周武王,尊道贵德,两代经营推翻商朝,杀死妲己,为民除害,建立周朝。这难道不是圣人出自替天行道的“求对欲”的表现吗?同样,周公旦辅佐成王,孔子“克己复礼”,不也是圣人“求对欲”的表现吗?
历史上的贤人 , 从商汤王时期的阿衡(伊尹),到辅佐三王(即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姜子牙,从齐桓公时期的管仲到齐景公时期的晏婴,从秦穆公时期的五羊大夫百里奚到秦惠公时期的范雎,从楚国的孙叔敖、伍子胥到屈原,从战国时期的赵国名将廉颇、名臣蔺相如到汉高祖时期的张良、萧何和汉武帝时期的公孙弘, 从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到北宋时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治国能臣范仲淹和变法宰相王安石,从辅佐忽必烈的刘秉忠到明朝时期的刘伯温,再到清朝时期的曾国藩和戊戌变法的康有为、梁启超等六君子, 他们不都是有一种“求对欲”吗? 如果帝王将相、国君总统、名人圣贤,他们的行为表现,有意或无意地被“求对欲”所驱使,那么普通的黎民百姓同样有“求对欲”的渴望。
“求对欲”,你有, 我有, 他/她也有,全都有。古人有,今天的人有,未来的人有;中国人有,美国人有,其他外国人有。为什么我有时著书和发表心理学论文呢? 也许就是求对欲的表现。我认为它们有价值,有利于了解人性和人的行为,或者能探索和寻找人的心理规律,至少它们能丰富人类的知识、智慧或者促进心理科学的发展。有些人写书还能猎取名利(如稿酬等),这也是求对欲的表现之一。但我写这书的主要动机不是猎取名利,而是让人知道我多年思考的“求对欲”理论,让人知“道”是我的“求对欲”。
我在这里或别的文章里提出“求对欲”的理论,并且加以证明、论述,这个过程也许不容易,甚至吃力不讨好。但是,这本身是我的“求对欲”。再说,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治学风格又何尝不对?
我不妨问你:你为什么现在读我这一文章?难道不也是“求对欲”的表现吗?在科学腾飞和知识经济的今天,你也许觉得开卷有益——书可以增长你的知识和智慧,让你解除忧虑和烦恼,至少让你消磨时间。假如你觉得读书是不对的,读书又痛苦又无益,那你何必读书呢?在中国六七十年代,流传着“读书无用”、“知识越多越反动”、“知识分子是臭老九”、“三阵风、四阵雨,文章不能放在锅里煮”等说法,那时人们觉得读书是不对的,所以很少有人读书。
再举一个例子。如果你是个男人, 你为什么不到女厕所去大小便?假如你是个女人, 你为什么不到男厕所去大小便?我们用“求对欲”来解释这种行为,也许比较合适,因为在我们的意识或潜意识中有种“求对”的表现。
我们不妨在这里停一会儿,请你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作个心理游戏:
“你可以在纸上列出昨天做的三件主要的事情吗?
你可以在纸上列出上星期做的三件主要的事情吗?
你可以在纸上列出上个月做的三件主要的事情吗?
你可以在纸上列出去年做的三件主要的事情吗?
你可以在纸上列出十年前做的三件主要的事情吗?”
之后,再就每一件事情扪心自问:“我过去作这件事对吗?为什么?” 我猜想,你过去做的大部分事情是对的,因为它们是基于你的“求对欲”。
譬如,十几年前, 有一天我同两位中国朋友在纽约的唐人街附近路过时,有一群游手好闲的黑人朝我们走过来。其中有一个黑人,手提一个褐色的装有东西的小塑料袋,故意匆匆地朝我走来。当他的小塑料袋碰我时,那小塑料袋子“砰”的一声掉了下来,袋子里的东西摔碎了。顿时,一阵酒气扑鼻。原来装在那小塑料袋子里的东西是一瓶酒。那黑人恶狠狠地对我说,“你把我的酒摔破了,你必须赔我壹佰美元。” 我马上争辩说,“对不起,是你有意撞我,你为什么要我陪呢?岂有此理!”
那黑人说,“赔我五十美元。” 我坚持说,“不行,你撞我,是你自己的错。再说,我是个身无分文的学生。” 那黑人硬要我给他二十美元。我身旁的两位中国朋友看到那群黑人,有的拿着手枪, 有的拿着小刀(匕手),箭拔弩张,好像一触即发。于是,我的一位中国朋友主动掏出十元美金,交给了那黑人,并且劝我们算了,别再争吵了。那黑人拿着十美元同他的哥儿们,耀武扬威地走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可以用我的“求对欲”理论来解释。首先,我的两位朋友是如何求对呢?我住在纽约长岛,每天忙于在长岛的纽约州立大学 ( 石溪校区) 心理学系念书做研究,对纽约城里的安全情况孤陋寡闻。我的朋友住在纽约市,对于纽约城里的情况了如指掌。后来他们告诉我, 唐人街附近不是很安全的地方,经常有黑人或不同的黑社会组织在那里出没,犯罪作案。所以,我的朋友给那黑人十美元。在他们看来,与其在一个不安全的地方同黑人纠缠、招麻烦,到不如给那无赖的黑人几块钱算了。而且,从当时的力量对比分析来看,我和我两个朋友,加起来才三个人,而他们一伙黑人至少也有七八个。他们全副武装,有刀有枪,而我们手无寸铁。加上美国的大都市的有些黑人声名狼藉,有的简直是亡命之徒。同其他种族相比,黑人游手好闲、无职业的人比较多;抢劫、小偷小摸、杀人、吸毒等犯罪率很高。因此,给那黑人十美元,是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朋友这么做就是基于“求对欲”的表现。
那么, 我当时是如何求对的呢?我没有打破他们的酒,那黑人故意设圈套,向我撞来,我为什么要赔他呢?如果你是我,你会赔吗?若赔,岂不是太不公平了吗?再说,青天白日要向我们动手,我不怕,打就打吧。我当时除了几块车费钱外的确没有多余的,更何况是不公平的勒索!我反对黑人的那种行为,并且和他争辩,也是对的,是有道理的。我当时这样作,难道不是一种“求对欲”吗?那黑人是如何求对的呢?虽然我们詈骂和谴责有些黑人缺德混蛋,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在他们看来,是对的。否则,他们不会那么做。为什么呢?大家都知道,黑人是在两百五十多年前被欧洲殖民主义者当作奴隶从非洲大陆贩运到美洲。作为奴隶的黑人,世世代代在美国受尽凌辱、歧视和迫害,遭到无数次的无辜折磨和残杀。直到六十年代黑人领袖马尔康么 X ( Malcolm X ) 和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 发动黑人民权运动前,多数黑人是无地位、无文化、无寄托,被白人歧视和排斥的对象。现在情况虽有改善,黑人同白人相比, 教育程度低, 失业率高;社会地位低,犯罪率高;经济收入低,生病死亡率高。 譬如美国家庭平均收入为五万千美元左右,白人家庭平均收入为五万美元以上,而黑人家庭平均收入为三万美元左右。
如果你有机会参观一下美国的监狱,你会发现,大多数被关押的是黑人。如果你有机会到美国大都市到处走走,你所看到的那些无家可归的,大多数是黑人。很多贩毒,吸毒,抢劫、杀人犯,大多数是黑人。有些黑人一生下来, 父母则不双全(即单亲),居住在贫民区,生活收入不高或无固定收入。如果一个人在美国社会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住在贫穷而犯罪率高的地方,加上坏朋友或黑帮派的影响,“近墨者黑”,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一个人加入过黑帮有前科(犯过罪),那么他能找到好工作吗?如果一个人,无教育、无文化、无工作,再加上喜欢酗酒、吸毒等坏习惯,他能被人雇用吗?这样他会有经济收入吗?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经济来源,即使他不酗酒、吸毒,也无法生存(衣、食、住、行)!若要生存,对有些黑人来说, 只能是偷、抢、诈。虽然这些行为,从法律和道德上是不对的,但是你是个黑人, 生活在那种情境下,该如何看呢?你是等着活活地饿死,还是去想办法(包括去偷、抢、诈等不为很多人所接受的办法)生存呢? 所以,我所碰见的那个黑人,他可能用(或投资)三、四美元买一瓶酒,或者还有可能根本没有买酒, 只是用一只旧瓶装些酒,向我故意撞来,摔碎酒瓶,最后得到我朋友给他的十美元。故此,那黑人还是盈利至少六、七美元,这也是他的生存(或生财)之道,这就是他的“求对欲”。他所精心策划这一圈套是他“求对欲”的外显性行为。要是他认为诈骗或策划的那圈套是不对的,也许他就不会这样干,我也就不会倒霉了。
生存的“求对欲”何止单出现在上面那些美国黑人身上呢?如果我们到中国大都市的火车站或长途公共汽车站等地方,就会看到很多游民(盲流)或来自乡下的农民。他们都躺在外面,还有很多行乞讨钱的。同样,我们到美国的大都市,诸如纽约、费城、波斯顿、芝加哥、落山机,会看到很多无家可归的平民百姓,他们露宿街头,在垃圾桶里找东西吃。 不管是中国的游民,还是美国的无家可归者,他们这么做都是没有别的办法。在他们看来,那是生存的一种好办法,即求对欲的表现。所以,我的“求对欲”理论的第四心理规律是:人人有“自己”的“求对”心理和行为。[NextPage]
五 杀人、自杀等等也是求对欲的表现
杀人放火,对吗?人们一般认为那是没良心、不道德、是犯罪、是不对的。我想,你也不想让你们家的东西被偷走、房子被烧掉,更不想让你们的亲朋故友被杀掉或受到伤害。然而,当一个世道不公平,上下混乱,官僚腐败,民不聊生时,那些替天行道、打道不平的人,诸如北宋《水浒传》中的梁山英雄好汉、英国的罗宾汉等英雄人物,以及中国的历代农民起义,他们杀人放火、劫富济贫以求公平,这就是求对欲的表现。老子在《道德经十八篇》中说得好,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即狡诈]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混乱,有忠臣。”
譬如,十几年前, 美国弗罗里达的一个年轻人,跑到麻萨储塞州的波斯顿的一家流产门诊所开枪打死了几个人。 他杀人的原因是反对堕胎。在他看来,他杀人是对的。作为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认为他杀的是那些专门杀未出生的婴儿的大夫和护士,他这样做是对的。美国很多反对堕胎的天主教徒也非常同情和支持那个年轻人。然而根据美国的法律,美国女权运动者及很多其他美国人则认为那个年轻人杀人是不对的, 他应该判死刑。
唐太宗李世民,为了获得皇位,在玄武门将自己的哥哥杀死。他这么样做,是出自他的“求对欲。” 他认为皇位不能根据人的长幼,而是基于人的才能。他觉得自己贤于他的哥哥,因此他应该成为皇位继承人。如果我们用“良心”、“道德”和“法律”解释玄武门事件,那是无稽之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在北京大学发生杀人和自杀的现象。据报道,北大经济系两个博士研究生住在同个寝室,经常吵架而怨恨,结果一个博士生等另一个博士生睡熟后拿哑铃把他砸死了,然后自己再跳楼自杀,但未死。
同样,十几年前,爱阿华大学(University of Iowa )有一位中国留学生把自己的师兄和导师几人开枪打死,之后也开枪自杀。在1999 年上半年,美国科罗拉多州(Colorado)的一所中学的几个学生开枪打死好多人,自己最后自杀。在美国著名的小说《伟大的盖茨比》(Great Gatsby)中, 作者斯格德·菲次杰拉德 (Scott Fitzgerald) 描述了威尔孙先生的故事。威尔孙先生的妻子被盖茨比的汽车不小心撞死。威尔孙先生认为他是有意的,于是开枪把盖子比打死,自己最后也自杀了。
像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那些杀人者,认为杀人和自杀是对的。否则,他们不会那么做。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很容易、很简单地把他们说成不正常、有毛病、疯子、罪犯等。但是, 你如果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在杀人或自杀之前,他们的头脑认为自己所作所为是正确的,他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选择杀人或自杀,以了结心里的痛苦。 由此,他们这种选择也是“求对欲”所致。
自杀的原因和方式很多, 但不管出自何种具体原因和方式,在生与死之间,杀人和自杀者选择的是死。在他们看来,死是对的选择,否则,他们不会杀人、自杀了。但是, 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也许不同意那些杀人自杀者的看法。在他的《战争与和平》一书中,托尔斯泰写道,“最不容易但又非常重要的是热爱生命;即便一个人在受苦也要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一切。生命是上帝。热爱生命意味着热爱上帝。”
大家都听说过“安乐死”(euthunasia)。十几年前,我同湖南师范大学心理系的彭祖智教授、陈向阳教授、北京医科大学医学心理系的胡佩诚教授、美国费城大学伦理专业的克来伯科(R. Kleinbach)教授一块儿作了个乐意自杀和“安乐死”的研究。我们发现乐意自杀和“安乐死”也是一种求对欲。例如, 以前爱斯基摩人的食物经常不充裕。年长的老人,为了节省食物给整个部落的青壮年或年轻一代,也不想连累部落的其他群员,于是宁愿选择让他/她心爱的儿女将自己的生命了结。这是爱斯基摩人比较流行的的安乐死。年长的老人,在死前,先选择好良辰吉日并且举办一个大型的欢乐聚会。这种欢乐性的“杀人”或“自杀”是以求对欲为基础的。
在欧洲荷兰,很多患有不治之症的后期病人乐意让医生给自己施行安乐死。这也是乐意自杀或杀人。 他们这么样作至少有两个好处:一则可以减少病人、家属和医院的费用,二则可以了结病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不管是爱斯基摩人,还是欧洲荷兰人, 他们乐意自杀或安乐死,是他们理性而正确的选择。也许很多人不同意他们那种做法,但是那是他们的“求对欲”的表现。
在中国古代和现代, 很多名臣贤将,为了不失节操、不失仁义,以“死”来“求对”——杀身成仁。他们这些人(诸如汉朝苏武,南宋陆秀夫,明末史可法、东北抗日名将杨靖宇、中国共产党员方志敏),宁死不屈,或者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文天祥不投降元朝,在《过零丁洋》诗里写道,“人生自古说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中国共产党员夏明翰在被国民党杀害之前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这些人的信仰、仁德和节操为“求对欲”所驱使。还有楚国的屈原,觉得楚王听信谗言,“忠于见疑、贤于被谤”。面临自己的国家日益衰弱,楚王多次被秦国欺骗,屈原觉得十分痛苦,最后投汨罗河。这种“求对欲”既可以了结他的痛苦,又获得杀身成仁的美名。另外,汉景帝时 ( 约公元前140 年左右),周亚夫大将(后升为臣相) 在帮助平定国内叛乱之后,功勋卓著。也许是由于功高震主,他遭到汉景帝的猜疑,以莫须有罪名削职下狱。周亚夫觉得很冤枉,忠于见疑。于是绝食五天而死。 像屈原、周亚夫这样以自杀来求对的例子,中外历史上,简直数不胜数。
春秋战国的伍子胥报仇的例子是“求对欲”最好的说明。楚平王听信奸臣费无忌的话,逐儿娶媳,伍子胥父亲苦谏,却遭到费无忌的谗言和诽谤。楚平王和费无忌抄斩伍子胥全家,只有伍子胥一人逃难到吴国。为了报仇雪恨,他尽一切努力帮助吴王僚的弟弟公子姬光(即阖闾),包括收罗人才 (专诸、要离和孙武), 策划专诸刺僚,要离刺庆忌和孙子率军灭楚。报仇雪恨在伍子胥看来是对的,因为伍子胥家是三世忠臣,却遭迫害被满门抄斩。屠夫专诸,同伍子胥结拜为兄弟,出自义气和正直感,不惜一切帮助伍子胥报仇, 帮助公子姬光获得王位。在专诸看来,这也是对的。庆忌是天下无双的名剑手,可要离,出自“鸟过留声、人死留名”的求对欲,用智慧和策略刺杀了庆忌而成为天下第一剑手,最后自杀。孙子,一方面是想帮助伍子胥报仇,另一方面是想把他的军事才能和兵法谋略应用到实际战争中去,参加吴楚战争,助吴灭楚,也是基于他的“求对欲。”
最后,从属于前面四条心理规律,我的“求对欲”理论的第五心理规律是:生与死的选择也是人“求对”的表现之一。
六 总结与思考
总之, 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名臣贤将,他们自杀、杀人,并非有毛病,并非是疯子。他们的行为,像我们正常人的行为一样,出自“求对欲”。他们脑子里认为自己是对的。虽然人们求对的方式和表现不一样,但是人人有“求对欲”,包括圣贤,国王总统,名臣贤将,到普通的黎民百姓甚至乞丐。由于每个人有自己“对”的心理看法和标准,“求对欲”会引起人与人之间 (例如同事,兄弟姐妹、邻居等),团体与团体之间(包括国家、民族、宗教、党派等)的矛盾和冲突 (战争)。不可否认,人人有“求对欲”,你有,我有, 他有, 全都有!
弗罗姆在《爱的艺术》一书中指出,人——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的人——都面临着同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克服孤独感、如何达到结合在一起、如何超越个人的独立生活而找到共同和谐的愉快生活。也许这就是弗罗姆所认为的人的“求对欲”。人,譬如栖息山洞的原始人、看管羊群的游牧民、古埃及的农民、中国古代的圣贤、西亚古国腓尼基商人、罗马的士兵、中世纪的僧侣、日本的武士、蒙古的骑兵、和现代欧美国社会的管理者和学者、科学家, 无不有一种“求对欲”的渴望。有的用“动物朝拜”求对,有的用“人命祭献”求对,有的用“军事征服”求对,有的用“宗教信仰”求对,有的用“尽情享受”求对,有的用“情欲克制”求对,有的用“忘我工作”求对,有的用“赚钱盈利”求对,有的用“艺术创造”求对,有的用“科学发明”求对,各种各样的求对方式,可谓不胜枚举。
但是,简单说,“求对欲”是人朝自己认为“对”的方面发展的心理表现。具体而言,我的“求对欲”理论主要包括人的五条心理规律:
第一心理规律是:在个体心理学上,人求对的方式和标准是多种多样的; 在社会(群体)心理学上,如果人们的力量和影响没有差别,那么,一个人的“对”与“不对”的方式和标准是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下的多数人 (即 50% 以上 的人) 的思维和行为。
第二心理规律是:如果一个人的思维和行为,能像圣贤的一样,愈利他愈“对” ;愈自私愈“不对”。
第三心理规律是:求对欲导致人的矛盾、冲突和战争;“对”与“不对”的结果,由双方力量的强弱而定,但强弱是暂时的,也是不断变化的。
第四心理规律是:人人有“自己”的“求对”心理和行为。
最后,从属于前四条心理规律,“求对欲”理论的第五心理规律是:生与死的选择也是人“求对”的表现之一。
因此,这里要强调第二条心理规律,即一个社会的圣贤的思维和行为也许能成为人们求对的心理模式。我为什么要强调这种心理模式呢?圣贤具有高尚和卓越的心理品质。虽然我们不可能人人都成为圣贤,但他们“克己奉公”的利他行为和“循道修德”的思想为什么我们不能人人学习呢?今天在经济发达的社会中,被人们值得羡慕和效仿的人,就是除了重要的“道”与“德”的品质外,其它任何东西都具有的人。那些给普通老百姓提供一种代替满足感的人。在公众的眼里,他们是非常“了不起”和“成功”的——包括大款或商界和政界人物、歌星、电影明星、体育健将、媒体上的“美女俊男”、电视节目的主持人、流行作家和艺术家等等。 这些人今天已成了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仿效的模特儿,因为他们在“名利”上是“成功而了不起”的。然而在人们的心灵深处,难道“唯名唯利”是人的“求对”的归宿吗?不是这样的。这里强调与名利相反的、圣贤的“克己利他”、“循道修德”的“求对欲”。了解和分析他们的求对欲不仅仅能进一步论证我多年思考的“求对欲”观点,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我们了解圣贤的心理并以此指导我们求对行为。但圣贤涵义比较广而随机,包括那些”尊道贵德“的先哲、科学家、商人、政治家、将相、宗教领袖;在这里也会包括你、我、他,因为圣贤也是人。
然而,“求对”对人们(诸如圣贤、科学家、商人、还有你、我、他、她)来说,并非轻松自如。有时是十分痛苦和危险的。但是,“明知山有虎,便向虎山行。” 这些问题,值得探讨。作为一个心理学家,虽然我不能保证你的智商会提高很多,但你也许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尊“道”贵“德”并能以此“求对”。
笔者2011年 11月二稿修改 于美国俄亥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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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黎月庭 男 美籍华人学者,社会心理学专家,美国俄亥俄州特里多大学心理学系主任,美国社会心理学学会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出版专著10部,发表论文200多篇。
鲍玉珩,男,美籍华人学者,比较文化-艺术专家,美国北卡A&T 州立大学视觉艺术系教授。美国联邦人文-社科基金会顾问,哈工大客座教授。出版专著 12部。发表论文150多篇。
(编辑:符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