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夜巡》
作者: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 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
年份:1642 年
材质:油彩画布
尺寸:363 x 437 cm
馆藏处:荷兰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 Rijksmuseum, Amsterdam
《夜巡》描述弗尔斯·班宁·柯克上尉指挥的民兵连,欢庆法王亨利四世的遗孀玛丽·德·梅迪西斯访问阿姆斯特丹的场面。
十六世纪初时,画坛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志愿军人的群像必须按身分和军阶分配每个人物在画面上相应的位置,同其模特儿完全相似,因此使艺术家根本无法发挥其个人的戏剧性的表现手法。但《夜巡》的布局独辟蹊径,为这些志愿民兵群像的构思闯出一条新路。
这幅画的特点之一是画面的动势。这支队伍以欢笑的态度乱纷纷地涌上街来,给人一种也要将你裹扶进去的感觉。但细心察看,则画上的所有人与物都是围绕着两个身着独特服装(即画面中央前头的两个,一位穿黑军服配红披巾,另一位着明亮的朱黄色军服配白披巾)的中心人物精心安排的。
特点之二是空间感:包括画幅的空间、街道的空间和观赏者的空间。上尉伸出的手似乎进入了观赏者的空间,手的影子则清晰地投射在副连长的军服上。
特点之三是色彩及光线:全画采用土黄和朱石的暖色调,但不乏某些《插曲》,如上尉的披巾和他右侧持长枪的士兵的军装呈红色;後侧的小女孩和副连长的军服呈明亮的浅朱黄色;上尉华丽的军服呈黑色,在雪白的皱摺领的衬托之下显得格外醒目。
从投影的方向判断,光源来自左侧,照亮和突出了一些人物,同时也将另一些人物隐入暗影中,留待观赏者去发现,增添了观赏的情趣。
油画《夜巡》的事件经过是这样的:1642年,阿姆斯特丹射击手公会(荷兰市区一种保安武装,受商行雇佣,他们自己组成一个职业公会)请伦勃朗绘制一幅巡警生活的群像画,准备张挂在射击手同业公会的房间里。题目原来并不叫《夜巡》,伦勃朗在画上把这批射击手巡警处理成以班宁·柯克为中心,整个射击手连在白天要去执行一项紧急任务出发前的情景。画面涂上的一层亮油由于年久而呈现黄褐色,才被误认为是"夜景",(在本世纪40年代,洗掉亮油后,才发现是白天的光线)。画家没有按照订货者的要求,细致地画出每一个人的肖像,而是有节奏地处理这些巡警们,使画面成为一幕富有戏剧性的整体:右侧击鼓者的神气,左边挑着旗帜的巡警形象,班宁·柯克正在与他的少尉威廉·凡·雷伦勃克谈着话;其余人物都被安排在中景和后景。有的在擦枪筒,有的在举长枪,大有当年荷兰人民进行解放斗争的那种阵势。可是由于明暗变化强烈,有的人就被处在暗影中。这样一幅富有战斗性的构图,由于每个人的形象的清楚程度不同,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巡警们因为出同样的钱不能在画上有同等的地位向画家提出抗议。画幅遭订货者的拒绝。为了索回画金,公会把此事诉诸法庭,并对画家进行大肆攻击;加上伦勃朗曾以他的妻子莎士基亚的裸体为模特儿画过一些宗教题材的历史画,而遭到维护旧道德的人们的非议。伦勃朗很快蒙受事业上的严重挫折,从此,订画者疏远了他。不久画家妻子莎士基亚去世,虽经双重打击,画家没有动摇自己的创作道路,他遗世独立,不去迎合当时资产阶级的胃口。油画《夜巡》无论从艺术性或思想性上看,都是无可指责的。伦勃朗坚持不修改,是坚持他的艺术信念和为人民所敬仰的现实主义艺术原则。可惜,在17世纪40年代,荷兰的资产阶级已失去了革命时期的进步性,他们只能欣赏肤浅、庸俗的东西,他们的艺术欣赏能力反映出意志的没落与情操的低下。伦勃朗对他们大声吼叫:崇高么?你们不是都戴着宽檐的高顶帽吗?!他真有点后悔把他们画得过分理想了。 此画于1715年从射手总部移到阿姆斯特丹市政府时,因墙面不够高(全画为370×444厘米),,又被两个门口的距离所限,竟被当事人割去了四沿不少面积,特别是左边被切掉两个多人。从现藏于伦敦国家美术馆的一幅由龙敦所绘的临摹本看,此画原来的构图的宽深度比现在的还要充分得多。这是一幅在人物群像上经过深思熟虑、充分体现荷兰革命时期的射手们的爱国主义精神的杰作,可以作为一幅历史画来欣赏的。[NextPage]
被切割之前的《夜巡》
伦勃朗名画《夜巡》中的主要人物
队旗
这面旗是班宁·柯克连的旗帜,当时有二十多个民兵连,都有各自的旗帜。最初队旗采用荷兰国旗中的红、白、蓝三种颜色中的一种,连长和副官的披风颜色也与队旗一致。伦勃朗创作此画是,因民兵连增多,发挥的作用更大,与国旗无关的颜色也用到了队旗和服装上。
中士
透过副官传达上级命令给位于画面左右两边的中士。右边的中士传达出发信号;左边的中士好像在看着连长确认命令。
提着鸡的小女孩
长期以来这个小女孩就是一个谜,近年来总算搞清楚火枪队的标志是小孩要上挂着的鸡爪子,小女孩具有相当重要的功能。鸡是商人在兵营中出售的食品之一,从小女孩腰上的钱包看,也有人认为画家是把小女孩描绘成商人。这个小女孩应是画家的发妻莎士基亚。
火枪和长矛
当时民兵连由骑兵队、长矛队和火枪队三部分组成,火枪是当时的最新武器,也最重要。骑兵队身披盔甲,手持着圆形盾牌和长矛;长矛队头戴盔甲或帽子,手持长矛;但都是本人出资装卸火枪。荷兰人称火枪设计场为[都聊],放手枪手为[克罗费尼尔斯],所以民兵连总部就称作[克罗费尼尔斯·都聊]。
旗手
旗手一般由门第较高的英俊少年,而且是未婚男子。因为他手持的是代表民兵连形象的重要旗帜,所以必须要求他有与之相应的外表。另外,队旗很重,旗手须有力气动手自由挥动旗帜。
盾牌
身披铠甲,手持盾牌的是骑兵队员。盔甲上配有花纹。民兵连优秀队员佩戴的银锁上也印有花纹,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伦勃朗是把它当做市民力量的象征来描绘。
班宁·柯克连长
只有富有且身份高的人才能担任连长和副官,而且所有队员也是如此,所以不具有统领全队员的实力就无法担任统帅。连长和副官由市议会提名,任期三到四年。当时年仅三十六岁的班宁·柯克也是年轻有为的领主和城市贵族,他后来青云直上,当上了市长。连长身着普通黑色装束,系着大红缓带,具有分隔画面的效果。
乐队(鼓手)
鼓手正在打鼓发不出发信号。各连必有一名鼓手,对鼓舞队员士气有重要作用。
威廉·凡·雷伦勃克副官
副官左手拿着的短剑是其身份的标志,其鲜艳黄色的衣着在画面中显得格外鲜亮,而且好像唯恐听漏连长的话而紧盯着他的脸。还有小女孩左侧著红色衣服的男子正在装填火枪弹,站在连长身后的男子则奉命开枪,而站在副官右侧的男子则要吹掉残留在枪膛里的火药。从这幅画中,可以看清火枪的使用方法。
(编辑:符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