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问题不少
《星辰变》《盘龙》《斗罗大陆》……这些原创网络小说很叫座,却频频遭遇盗版。在原创网络文学市场迅速发展、产业化规模初显的今天,利益诱惑也令盗版网站充斥网络。原创网络文学侵权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搜索引擎如何为保护版权尽责?续写别人的原创作品算不算侵权?在昨天举行的“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出版界人士和知识产权保护学者、律师展开了一场讨论。
盗版猖獗竟成产业
“原创网络文学的盗版已经形成产业,本应付费才能看到的VIP作品,成了盗版者的最爱。”盛大文学法务总监陈明峰说,根据保守估计,目前大型盗版网站约有10万家,中小型盗版网站有数百万家。他曾算过笔账,盛大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
“盗版手段其实很简单,现在较多的是拍照或者用技术破解。”陈明峰介绍说。不过“手打团”依旧存在,就是通过付费打开小说,然后雇几个甚至几百人,把这部小说一个个字打下来。“有时候,一部小说刚更新十几分钟,就能在另一个网站上看到‘手打团’的‘作品’。”但这些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虚假的,盗版源头很难找。
续写作品可能侵权
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一个问题:续写网络作品,是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吗?华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认为,通常续写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构思也比原来容易,“很多作品也希望通过续集来赚钱。”然而,续写也会带来不少问题,除了有作者提出续写作品属侵权行为外,还有不少续写作品让人觉得变味,“原作得到很高的评价,别人的续写却成了低级趣味,让原作者显得被动。”高富平说。
续写究竟侵权吗?目前的《版权法》尚未涉及这个问题。高富平亮出了自己的观点:“续写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应得到原著作人的许可。”会不会有人觉得这是原著作人的垄断,会阻碍文化发展?高富平建议,可让原著作人享有“续写优先权”,规定一定时期内,任何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续写该作品。
搜索引擎难辞其咎
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到,搜索引擎能找到不少有盗版嫌疑的链接,而在有些搜索引擎上,要到第四、第五页才会出现正版作品的链接。
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对此深有感触:“人气非常高的网络小说《星辰变》,在Google上的搜索结果是272万项、百度是987万项,大部分都是盗版链接。”为此,盛大年前曾与Google做了多次交涉,希望对方能对有盗版嫌疑的链接作必要的提醒和标注,但一直未得到正面回应,所以下一步,盛大文学拟对Google提起诉讼。
“盗版网站太多了,一个个打击太累,也打不完。只要他们放弃剽窃使用文学作品,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正规合法路径合作。”侯小强说,读者增强正版文学作品的消费意识也是打击盗版的重要方面。
(编辑: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