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一则故宫博物院内拍摄人体艺术照的新闻引起争议。近日,一组拍摄于柳州市白露大桥上的人体艺术照,引发不少网友关注。这组照片的作者,正是故宫人体艺术照的拍摄者。(《中国经济网》)
对于深受儒学影响的传统的中国人来讲,公共场所拍裸体摄影无疑是极大的伤风败俗。或许摄影家们有千万种理由辩解这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但在国家特定的时代背景及文化之环境之下,如此大尺度的艺术展示,难免会遭到国人的抨击。也许随着国家物质及文化文明的逐步提高,裸体艺术会逐步被大众认识、理解和接受。然而认识终究是要有一个观念的更新,对于“裸”的文明认识仍需有一个过程。在当代中国,摄影家拍摄人体作品时兼顾“德”与“美”,无疑是时代的必然要求。
人体摄像艺术是一门严肃的崇高的艺术,应顾及道德,不能无原则的拍摄。因为人体摄影的隐私性,决定了人体摄影本身不再局限于摄影的范畴,而是和社会风俗、伦理道德、政治观念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观念形态密切相关。国外因人体摄影所引起的种种困窘,中国人体摄影的潮起潮落,早已证明了它的复杂性。裸体摄影的底线应依据中国人体摄影的现状找到相对合理的评价标准。否则,来势凶猛的裸体摄影大潮,也许会陷入难以把控的局面。
优秀的人体摄影作品应具备能够唤起人心灵美的力量,具有美好心灵的欣赏者也一定能借作品显现出他美好心灵的折光。可以肯定,人们之所以爱人体艺术,是由于艺术家借用人体语言来崇拜生命、赞美自然、歌颂青春、讴歌爱情、追求自由。这种创作态度,乃是产生优秀人体摄影艺术作品的内在动因。真正优秀的人体摄影艺术不应让人想入非非,邪念丛生,在公共区域拍摄人体艺术照必定会给人带来感观上的刺激,对于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如果没有及时正确的引导或许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甚至会让他们误入歧途。
人的审美情趣有高低雅俗之分,不同的人对美的感受是有差别的,摄影家拍摄作品不应仅仅站在部分人或少数人的角度,而应有崇高的艺术责任感和社会道德感,顾及老幼、念及礼俗,兼顾“德”与“美”的结合。
(编辑:刘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