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四年前在美术学院摄影工作室读书的时候,数码相机刚刚成为我们的“威胁”。很显然,如果数码影像成立的话,我们花了很大力气学习的“感光测定”等课程就没有啥“决定性”的意义了。所以,当时同学经常对胶片与数码的性能高低展开激烈争论。先生们也”无意识”的分成“两派”,
昨天去看了美术学院
任何一种艺术创作手段或方式方法如果以“科技”为敌都是愚蠢的,至少是不明智的。唯独摄影艺术与科技发展的关系显得比其他姊妹艺术更为紧密。
摄影最根本的职能是“影像记录”,说白了它做为“陈堂证供”的真实性和机械性很难改变的。艺术创作最讲究的是“个性”的自由和来自生活经验积累而成的所谓“灵感”,或者说是对生活的理解阐述。所以当“照相”变成“艺术”的时候就显得勉为其难了。在“眼见为实”的基础上,卡迪尔,布勒松开创了“决定”性瞬间的创作思路,开始了“人文”摄影的第一页,并影响至今。卡帕的“实战”经验同时开辟了“新闻摄影”的第一战场。尤金,史密斯将单幅的照片配以文字说明在杂志上发表传播应该是“专题摄影”的开始。无须怀疑的是安塞尔,亚当斯的“区域曝光”使“风光摄影”成为“中国摄影艺术“的主流方式。以上是一些摄影学方面的常识问题,无法回避并不严谨的说明带过。
要是说“艺术摄影”的真正开山鼻祖我认为当该是“韦斯顿”。因为在同时代的大师里,最“个性”最“主观”的发现和视觉表现应该是韦斯顿的作品最为典型。譬如,一个普通的“青椒”,韦大师硬是发现了其与女人体相似的视觉印象,我认知为视觉表现中的“间接联想”。再后来就产生了非彼即此的“观念摄影”。简单的讲,我认为“观念摄影”就是基于摄影师人生经验和艺术修养,反映摄影师“个人理念”的“摆拍”!从此开始,摄影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影像记录”而是同绘画一样的“创作手段”了。
今天,我们又可以“简单粗暴”的分类为“装置摄影”“行为摄影”“数码影像”“影视剧照”等......虽然它们的承载体依然是“相纸”但与摄影术的基本表现语言相去甚远,更至于毫无关系。
注:表现语言的简单分类并无“高低优劣”之分,个人不同选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