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最鲜明特点是反映现代西方社会矛盾和人们的心理特征,故称为现代舞。美国现代主义舞蹈家海伦·汤米尼斯概括现代舞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不存在普遍的规律,每一个艺术家都在创造自己的法典。”
伊莎多拉·邓肯
其创始人,公认为是美国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Isadora Duncon,1877^-1927 ;),她认为古典芭蕾的练会造成人体的畸形发展。她向往原始的纯朴和自然的纯真,主张“舞蹈家必须使肉体与灵魂结合,肉体动作必须发展为灵魂的自然语言”,真诚地、自然地抒发内心的情感。
鲁道夫·拉班
系统地为现代舞派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和训练体系的,是匈牙利人鲁道夫·拉班(RudolfVonLaban,1877-1968),他创造了一种被称为自然法则的训练方法,把人体动作的构成归纳为“砍、压、冲、扭、滑动、闪烁、点打、飘浮”等八大要素,认为正确处理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就能组成各种动作。他创造的“拉班舞谱”至今仍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舞谱之一。
露丝·圣一丹尼斯
与邓肯同期的舞蹈家露丝·圣一丹尼斯(Ruth St .Denis,1877 ^-1968)是美国现代舞的先驱,她广泛吸收了埃及、希腊、印度、泰国以及阿拉伯国家的舞蹈文化,形成了一种具有东方神秘色彩的、表现了一种宗教精神的现代舞。近数十年来,这一流派的舞蹈家各自发展,形成了许多不同风格和艺术主张的派别,有的在舞蹈的创新和发展上做出了很大的成绩,有的却完全违背了早期现代舞派的基本思想和艺术主张,远离了客观社会现实生活,发展到离奇、怪诞、晦涩的地步,为广大观众所不能理解和接受。
格雷厄姆和汉弗莱
在圣丹尼斯的学生中,M.格雷厄姆、D.汉弗莱成为美国现代舞的代表,特别是格雷厄姆,她的名字几乎成了现代舞的代名词。她们虽然都是圣丹尼斯的学生,但却都不是老师的继承者,而以叛逆者的身份走着各自的艺术道路。汉弗莱认为圣丹尼斯那种异国情调的舞蹈不能体现人的精神。她根据人体动作的基本原理建立了自己的艺术理论和技术原则,就是在跌倒和复起、平衡与不平衡之间构成舞蹈动作的规律。如人在暴力前倒下就必然要支撑起来进行反抗,这些动作就含有人类的冲突内涵。因此她的作品大多具有象征意义。汉弗莱是从外部形态上反对自己的老师,格雷厄姆则是从人类更深层的心理形态上去反对圣丹尼斯的艺术观念。因此她的舞蹈有“心理舞派”之称。格雷厄姆强调舞蹈应客观地表现自我信念,“舞蹈应该剥开那些掩盖着人类行为的外衣”,“揭露出一个内在的人”。她在《悲悼》中,表现由于焦虑、痛苦使人的身体扭曲和痉挛,就是她对人类“心灵的图解”。她的技术理论中心是呼吸。她研究了人体在呼和吸之间的形体变化,认为舞蹈家可以用呼吸推动身体的旋转、跳跃和跌倒、撑起。她的早期作品曾引起争议,认为过于阴暗、性感,但她终于成为美国声誉最高、享誉最久,影响到戏剧、电影、电视等各个领域的一代舞人。
(编辑:闫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