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分原始的远古时代,人们还处在蒙昧状态中,对许多自然现象如风雨雷电,狼虫虎豹,既不能认识和解释,又无从掌握和控制,于是就想像着存在某种能够主宰万物的偶像,并把自己的希求、期望寄托在了它的身上。这种偶像,根据群体生活环境的不同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是某种动、植物,如熊、虎、鹰、鹿或巨树、瑞草;也可以是某类自然现象,如雷鸣、闪电、云霓、风雨、火焰或日月星辰。不同的群体、部落,认为某种东西和自己有着特殊的、甚至是神秘的关系,这种东西特别偏袒自己,佑护自己,能够为自己消灾降福,于是就把它奉为神灵,甚至祖先,以它的形象作为自己族群的标志或象征。这就是所谓的“图腾膜拜”。
“图腾”这个词,是从北美奥日贝人的土语转化而来的,有“血亲”、“种族”、“家庭”等多种含意。“图腾舞蹈”就是对那些以族群所崇拜的物类为对象而编制的舞蹈的统称。如我国东北鄂温克与鄂伦春人传统的“熊舞”,广西壮族先民的“蚂(青蛙)舞”。新疆哈萨克族奉白天鹅为民族的母亲,他们的许多舞蹈都有天鹅的造型与动态,舞起来是很觉神圣的,也带有“图腾膜拜”性质。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所记载的许多乐舞如上古颛顼帝的《六茎》,传说中伏羲氏的《凤来》和黄帝的《云门大卷》等,可以说都是以植物、动物和自然现象为“图腾”对象编制的一些“图腾舞蹈”。
(实习编辑: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