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芭蕾中的一种舞蹈体裁。是舞剧编导在民族民间舞蹈素材的基础上,取其基本特征,结合芭蕾的需要加以发展、创造出来的具有民族特性、人物性格或职业特征的舞台舞蹈形式。
性格舞一词最初出现于17世纪欧洲宫廷宴席歌舞中的“出场”。当时凡表现手艺人、农民、乞丐、水手、 强盗等人物的舞蹈都被称为性格舞。
18世纪的芭蕾女演员M.卡马尔戈表演了包括萨拉班德在内的各种不同风格的性格舞。19世纪浪漫芭蕾女演员F.艾尔斯勒在古典芭蕾的技术基础上,吸取了很多民族民间舞蹈素材,并解放了手臂、头和上身,赋予性格舞蹈以炽烈的情绪和表现力。她表演的“卡丘查”、“克拉科维亚克” 、吉卜赛舞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是性格舞蹈的重要发展。
C. 布拉西斯认为,芭蕾中的任何一个民间舞蹈均可称为“性格舞蹈”,这一概念一直沿用至今。19世纪中叶,编导A.圣-莱昂 在自己的作品中,以性格舞蹈作为重要的表现手段,如《神驼马》等。他用民族民间舞蹈的一两个基本动作为基础,与古典芭蕾的舞步和生活动作结合,编出新的性格舞蹈语汇,创造出带有民族风格的表演性舞蹈。
在他的作品中,广泛运用了波兰舞、匈牙利 舞、俄罗斯舞、西班牙舞、意大利舞和斯拉夫民族舞蹈素材。尽管他的这种结构原则被一些评论家批评为伪造,被认为是假民间舞,但作为一种新的手法,却为古典芭蕾更多地吸取民间的和生活的养料,以丰富自己的表现手段提供了更广泛的可能性。
M. 珀蒂帕等人在自己所编导的许多部舞剧中都大量运用了色彩丰富的性格舞蹈。20世纪的M.M. 福金不赞成圣-莱昂和珀蒂帕的作法,他主张性格舞蹈要忠实于民间,又要符合舞台 F.艾尔斯勒表演的卡丘查舞标准,他编导的以西班牙民间舞蹈“霍塔”为主的《阿拉贡的霍塔》、《伊戈尔王子》中的波洛维克人之舞等,对性格舞蹈的形象性和情节作了新的探索,创造出感人至深的形象赢得盛誉,对后世影响深远。
30年代以后,前苏联芭蕾中出现了大量表现民族题材的作品。如《巴赫切萨拉伊的泪泉》中的鞑靼舞、《巴黎的火焰》中的巴斯克舞、《群山之心》中的高加索舞等堪称典范。这些舞在舞剧中已不是单纯的插入性表演,而成为舞剧情节发展和表现人物的重要环节,这些舞蹈真正体现了性格舞蹈最初的含义,即性格的、人物的、形象化的舞蹈。
用性格舞创造出引人入胜的人物形象,已被现代的编导们所重视。A.B.洛普霍夫等编写的《性格舞蹈基础》一书,1934年在列宁格勒出版后,即被前苏联各舞蹈学校采用,作为正式性格舞基本训练教材。性格舞已作为一门必修课程,列入前苏联舞蹈演员训练的教育体系之中。
(编辑: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