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到写下这标题的文字,我仍然没有把握,是否可以把佩索阿的人生哲学思想称作“个体伦理学”。我甚至不知道思想史上是否有人提出过“个体伦理学”的概念。这当然还是次要的。关键在于是否可以用这个概念来标识他的思想。
佩索阿本人对此会不以为然。对于观念与教义,他并不寄予厚望。他说过,“哲学是从傻子那里捡来的”;他还说,“我总是把形而上学视为一种潜在性疯狂的形式。”因此,哲学家对他来说大概不是傻子就是疯子。当然,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承认,“不论我们知道与否,我们全都有一种形而上的思维;同样,不论我们喜欢与否,我们也全都有一种道德观念。”这至少意味着佩索阿有他自己的伦常理论。
在严格的意义上,绝然的个体伦理学是不能成立的。试想,一个绝对的个体、一个孤岛上的鲁滨逊,在他那里是无所谓道德、伦理的,除非我们指的是特殊意义上的伦理学,如“动物伦理学”:他与动物的关系;或“自然伦理学”:他与自然的关系。
鲁滨逊的“无伦理”、“无道德”,无非是指“伦理无涉”或“道德无涉”,因为他的行动与社会、与他人无涉,他既不会有益于、也不会有碍于社会或他人,于是他的行动也就无所谓善、恶。伦理学总是建基于人际关系之上的学说。关系不在,伦理焉存?个体伦理学自然也就没有必要。——鲁滨逊不需要伦理学。当然,倘若他即使在行动中脱离了群体,思想上却没有完全脱离,譬如他还在孤岛上思念他的父母,或还在为他的朋友担忧,如此等等,那么他还不是绝然的个体,还不是真正的鲁滨逊。
这里所说的“个体伦理学”,更应当被定义为以个体为本的伦理学,就像常说的materialism实际上不是指“唯物主义”而只意味着“物本主义”一样。若想对它做个大致的规定,我们可以说:只要把笛卡尔的哲学沉思方法和结论贯彻到伦理道德的领域,一门个体伦理学便会逻辑地产生出来。个体伦理学是近现代的特产。
一种以个体为本的伦理学的倡导者或施行者通常会有一些共同的地方:共同的伦理追求和诉诸、共同的道德意识、共同的为人处世准则。例如,他们大都特别注重自己的感受和心态、自己的内意识和良知、自己的眼光和评判标准;他的目光也因此大都是向内的、反思的和反省的,即佩索阿一再说和一再做的“看自己”;他们比一般人更为敏感,更看重内在的价值,如此等等。总之,他们大都是有内秀的人。
2. 现在我们就来看佩索阿的案例。
佩索阿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人。这种敏感不是对外部刺激的过于敏锐的感受,而是对内心生活的极其细微的觉知,是对自己感觉的感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种对感觉极度敏锐的感觉,一种对感受特别深入的意识”。
“感觉”大概是在佩索阿那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他甚至说,“除了我们的感觉以外,我们一无所有。”而且这还是他的自信的主要来源。“如果我别无所长,我起码还存有自由感觉中无穷无尽的新奇。”这多半来源于他引的孔狄亚克的语录,但后者的口吻却是悲观的:“无论我们爬得多高,也无论我们跌得多深,我们都无法逃出自己的感觉。”
这也很像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我们只须稍微更改两个字便可:“除了我们的意识之外,我们一无所有。”事实上佩索阿的“感觉”和胡塞尔的“意识”之间的差别也只是术语上的。佩索阿说:“我们从来不能从自己体内抽身而去。我们从来不能成为另外的人,除非运用我们对自己的想象性感觉,我们才能他变。真正的景观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因为我们是它们的上帝。它们在我们眼里实际的样子,恰恰就是它们被造就的样子。”在这些话的下面,胡塞尔可以毫不犹豫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他在自己著作和手稿中何止说了一千遍。
佩索阿的“感觉”,意义相当宽泛,连“想象”也可以被他称作“想象性的感觉”。“感觉”中还包含外部感觉与内心感觉,直至可以“感觉到自己并不真正存在”。他感叹,“描述这种感觉实在是太难了。我不知道有什幺样的人类词语可以用来界定这种感觉。”
然而佩索阿还是深信会有一种“感觉的学问”,或者说,他深信未来能够建立一门“有关我们自己意识的地理学”。在他眼里,感觉,“这就是我的道德、我的形而上学,或者是我自己”。这也是与胡塞尔现象学相近的意向。事实上类似的相近意向还有许多:佩索阿在“倾听”一文中对半睡半醒状态的描述,与胡塞尔对入睡状态、意识与无意识之分界点的现象学分析如出一辙;佩索阿在“动物的快乐”一文中关于知觉与快乐相互排斥的论断,也与布伦塔诺、胡塞尔的见解基本吻合;佩索阿对“无所谓的美学”的歌颂,与胡塞尔对“无兴趣的旁观”主张大同小异。——佩索阿是一个天生的现象学者。
我们再回到感觉上来!“感觉”既是佩索阿的强项也是他的弱项。世间的事情总是如此。感觉并不总是可爱的,它也会带来问题,它通常不但无助于解决问题,甚至往往就是问题的来源。仅仅诉诸于自己感觉的人,会随感觉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心境。他们时而会像佩索阿那样说,“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迷醉于各各不同的事情。有一件事足以迷醉我,那就是活着。我豪饮自己流动的感受但决不会迷路。”时而也会像他一样感叹:“我所有的感觉都是疲倦,疲倦,完全的疲倦!”“所有的感觉都使人疲惫。生活意味着不要思考。”“我对生活的无聊有一种迅速的敏感。”——存在的不可承受的轻或重在这里都无蔽地敞开自己。
如此看来,感觉的变化常常会令人迷惘。但迷惘还不是矛盾。迷惘是主观的,矛盾是客观的。这里的迷惘,仅仅来自不同感觉的差异,即所谓外感觉和内感觉:对单调平庸的外部世界的感觉使人疲惫,对富足而新奇的内心世界的感觉给人以抚慰。佩索阿式的个体伦理学者把内感觉视为财富,把外感觉视为负担。“我的内心是一支隐形的交响乐队。”但“世界属于麻木不仁。”
3. 由于注重内感觉,个体伦理学的倡导者和施行者往往是自爱的、自足的。或许这就是个体伦理学的主旨。可以用舍勒的概念把这些人标识为“私密人格”。他们与“公共知识分子”的头衔无缘。他们疏离而孤闭,与他人、与社会、与外界不是格格不入,就是貌合神离。他们寓居于自身之中,寓居于自身的感觉之中。也正因为被自身的感觉所缠绕、所充塞,他们在社会中属于不善务实的一类,多半是白日的梦游者。他们习惯独处,厌恶交往。“另一个人的在场——一个人就足够了——立刻慢慢毁灭我的思想”,佩索阿这样说,“当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可以妙语连珠,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无人能及,智能碰撞的火花面壁而生;但只要我面对另一个人,这一切就统统消失。我会丧失自己所有的才智,丧失自己说话的力气,再过一会,我所能做的所有事情就只剩下睡觉。”
但在佩索阿这里,他人并不像在几十年后的萨特那里一样成为“地狱”,而只是遭到漠视而已:“我猜测,没有人会真正接纳他人的存在。”甚至可能更进一步:根本就不存在着他人:“不,他人并不存在……太阳扬起沉重的光翼,泛出刺目而斑斓的色彩,只是为了我一人而升起。”这是典型的个体伦理学者的自得与自足。
他自称没有朋友,因为友谊是不可靠的。至于对他人的爱,佩索阿承认,“我从来没有爱过谁。我最爱的东西一直是感觉。”在他看来,“爱仅仅是对独处的逐渐厌倦:于是,爱就是我们对自己的怯懦,再加上我们对自己的背叛。”说到底,怯懦是因为害怕得不到爱的回报,背叛则是因为放弃了诉诸自己的原则。
因此,个体伦理学依据的是个体,更确切地说,是个体的感觉。个体伦理学者的生活有可能是非常充实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整整一个社会。”佩索阿看起来对自己也很满意,“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能胜过我在这个世界喜欢的角色:教育别人越来越多地感受自己,越来越少地遵从集群的力学法则。”
其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他们对外在的东西索求很少,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充沛感觉中得到自身的充实。他们是孤独而幸福的灰姑娘,宁愿静默地呆在家里。所以佩索阿说,“我对世界七大洲的任何地方既没有兴趣,也没有真正去看过。我游历我自己的第八大洲。”他显然把自己看作是“聪明的人”的一类,他“把他的生活变得单调,以便使最小的事故都富有伟大的意义”,他“能够从他自己的躺椅里欣赏整个世界的壮景”,他“仅仅需要知道如何运用自己的五官感觉,还有一颗灵魂里纯正的悲哀”。因而个体伦理学者可以是非常自信的。这种自信最突出地体现着现代人的基本特征:“只有我尚能思考!只有我尚能感受!”
4. 但事情常常也会走向另一极。这也几乎成了现代人的宿命:他们一再地诉诸自身,但并不总能在自身找到确然的本体意义。可能这就是个体伦理学最大的惶然所在。佩索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我先是投身于形而上的冥思,然后是科学观念,最后转向社会学理论。但是,在我追求真理的各种台阶上,我发现没有任何一处可以使自己感到安全或者释然轻松。”甚至到了这样的地步:“除了生命,一切事物对于我来说都变得不可承受。”
佩索阿所做的自身反省,因而可以适用于对任何现代人的描述:“我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信仰,没有希望,也没有上帝的悲悯。我没有感受到别的什幺,只是反感和厌恶那些各种类型的真诚及其真诚的信徒,还有各种类型的神秘主义及其神秘的盟友,或许更不可接受的,是所有真诚者的真诚,还有所有神秘者的神秘。”
那幺个体伦理学的倡导者和施行者的行为根据究竟何在?佩索阿“对任何人既不行善也不作恶”的道德观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何在?
他的道德原则似乎还是从自身中产生出来的。虽然很奇怪,我在佩索阿那里始终没有找到“良知”或“良心”这个词。在个体伦理学倡导者和施行者那里,这种情况是罕见的。但他诉诸自身的基本取向仍然是明晰可见的。也许我们可以把这个自身根据看作是一种在人的本性中与生俱来的自然美德,亦即我们所说的“同情”或“恻隐”。佩索阿自己说,“一种无法确定结论而且远虑阙如的纯粹博爱主义席卷而来,使我困于恻隐,如同以上帝之眼俯瞰众生。以一种仅仅对于意识性活物的同情,我关注着每一个人。”类似的表述还可以在他那里找到许多:“我对一切人,对一切事,对一切处于幼儿期的人类,对过着梦游一般生活的人们,体验到一片巨大无边的恻隐。”并且,“在对他们的恻隐里,有一种对无限存在性的宽厚”。
这样一种同情或恻隐之心,使得一种个体伦理学的观点成为可能。在我看来,笛卡尔之后,哲学中的康德,便是文学中的佩索阿了。
既然个体自己不愿成为别人行善和作恶的对象,那幺个体自己也不应对他人行善和作恶。同情和恻隐,在这里发展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准绳。因此在佩索阿这里,不作恶,“不仅是因为认识到别人也拥有我裁判自己的同样权利,有权不被别人妨碍,而且还因为我认为世界上已经有足够的自然之恶,无须再由我来添加什么”;而不行善,则是因为“我更愿意相信,帮助或者慈善,在某种情况下也是干涉他人生活的一种恶行。”
当然,在这个推导中还隐含着一个条件,即:将他人看作是与自己同类的人。即是说,在“己”和“人”之间不存在原则的差异。这样,己所愿也是人之所愿,己所不愿也是人所不愿。
事实上这个条件并不是佩索阿所能认可的条件,他只是无意识地默认了它。他更多相信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差异性,以至于他总是带着惊愕在观察和审视他人,看“他们的灵魂是如何不同于我,他们似乎独一无二的意识如何不同于我”。佩索阿说,“人类的幸运在于,每一个人都是他们自己,只有天才才被赋予成为别人的能力。”他也许从未将自己视作天才,但他始终带有这样的向往:“我有永不满足的、不可测量的渴望,即渴望成为自己的一个同者又是自己的一个异者。”
5. 无论如何,佩索阿是现代人的缩影,在他这里和在整个现代人这里一样,要想寻找最终答案,结果每每是徒劳。佩索阿对自己的反省,与阿尔弗雷德·韦伯与对现代伦理的批判几近一致:“我总是思考,总是感受,但我的思想全无缘故,感觉全无根由。我正在一脚踩空,毫无方向地空空跌落,通过无限之域而落入无限。”于是他们会突然失去赖以生存的自信:“不管我自己如何不愿意,我也不得不突然想到:太阳不是为我升起的……”。
当佩索阿喊出“一切都是荒诞”时,情况显得有些无望。唯一的遁途或出路似乎便是再回到自身,回到对自身感觉的记录。于是,除了用写作来“对自己进行一场正式的访问”以外,“我”别无事事。这也是佩索阿的自画像:“因为他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没有什么事情可干,没有什么朋友可以拜访,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书可读,所以每天晚饭以后,他总是回到他那间租来的房间,用写作来打发漫漫长夜。”
舍勒曾诅咒说,“伦理学最终是一个‘该死的血腥的事情’”,他问自己,“如果它不能给我以指示,即指示‘我’现在‘应当’如何在这个社会的和历史的联系中存在和生活——那么它又是什幺呢?”
是的,除了是笛卡尔时代精神的产物之外,个体伦理学究竟还是什幺呢?近代之后的人类,究竟用什幺来打发今后的漫漫长夜呢?海德格尔会说,用无所期待的等待:“既不等待某个东西,也不什么也不等待,但却依然等待,这是奇异不凡的。”
佩索阿或许也这样想。我们还是用他诗一般的文字来结束这篇短文:
就这样,我在桥上凭栏,等待着真实流过,这样我就可以重新得到我的零,我的虚构,我的智能和自然的我。
(编辑: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