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性的处境
诗歌的地方性是个次生问题,其根源为诗人。换句话说,诗歌的地方性实质上体现的是诗人的地方性。如果说人是第一现实的话,人所在的地方和所处的时间便构成了第二现实。在写作过程中,这两种现实势必会同时进入文学作品。在《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中,巴赫金给予了一个精当的命名:“文学中已经艺术地把握了的时间关系和空间关系相互间的重要联系,我们将称之为时空体。”“时空体”意在强调时空的不可分割性。而后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空间性。据说“后现代主义”最早出现在建筑领域,美国建筑师文丘里在《建筑的复杂性和矛盾性》(1966 年)中提出了一套反现代主义建筑的主张,这种倾向被称为“后现代主义”。相应地,西方文论界也随之出现了“空间转型”,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明确指出空间替代时间是后现代作品的特征:“后现代文化现象的最终的、最一般的特征,那就是,仿佛把一切都彻底空间化了,把思维、存在的经验和文化的产品都空间化了。”(《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空间以其鲜明的可见性成为体现甚至表现时间和观念的载体(达利《记忆的永恒》就是以空间表达时间的著名画作,立体主义倾向与超现实风格的融合)。而空间对应的正是诗歌的地方性,就此而言,诗歌地方性的提出或提倡显然顺应了后现代文化的普遍状况。
然而,不容乐观的是另一种趋向:“诗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民族文学在现代算不了很大的一回事,世界文学的时代已快来临了。现在每个人都应该出力促使它早日来临。”(《歌德谈话录》)在1827 年提出“世界文学”这个概念时,歌德似乎预见了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如今全球化已经成为或部分成为现实,歌德当年对“世界文学”的呼唤理应改为对地方文学(民族文学是从人的角度而言的,地方文学是从空间的角度而言的,民族性可以视为地方性的体现形式)的呼唤。因为全球化就是同质化,现在呼唤地方文学并非封闭保守的行为,而是为了保留地方和文学的差异性与丰富性。令我吃惊的是,早在新诗初创期,闻一多就已经辨证地处理了这个问题。他认为“诗同一切的艺术应是时代底经线,同地方底纬线所编织成的一匹锦”,因而要求新诗人“时时不忘我们的‘今时’同我们的‘此地’”,并把它作为创新艺术的方式。至于“世界文学”,他首先表示不认同,“将世界各民族底文学都归成一样的,恐怕文学要失去好多的美”,进而提出改造性的意见:“真要建设一个好的世界文学,只有各国文学充分发展其地方色彩,同时又贯以一种共同的时代精神,然后并而观之,各种色料虽互相差异,却又互相调和。这便正符那条艺术底金科玉臬‘变异中之一律’了。”(《〈女神〉之地方色彩》,1923 年)这真是十分周全的看法。然而,严酷的事实是,全球化不可抗拒,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它势必日益扩展深化。越来越多的地方将变成同一个地方,越来越多的地方将越来越像同一个地方。在地方的差异性不断丧失的过程中,在诗歌中写出地方性几乎就是为该地正在消失的独特性所唱的一曲曲挽歌。
二、从地方到地方性
作为创作主体,诗人与地方可能形成三种不同的关系:审美的姿态,现实的态度,乡愁的情结。游览者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看到的往往是它的表象,也许他会有所发现,并感到新奇,但充其量这只是一种审美的姿态。此时,在诗人与地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它强化了观察的美学,但并不能写出当地的地方性。就此而言,一个诗人如果不能融入地方,他就不能写出地方。而融入地方需要的不只是时间。当代社会是个流动社会,融入地方成为一个难题。尤其是漂泊在城市里的诗人,常常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异乡感。还有难以回避的语言殖民,普通话的推行和英语四六级考试几乎成了新青年生活和就业的必备条件,这对诗歌语言和诗歌的地方性产生了极大的杀伤力。不过,方言有时也会产生一种地方优势,使外来者感到一种微妙的压力,并进一步强化外来者的身份意识。这种拒绝融入或不便融入的潜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写作的地方性。
在我看来,写出地方性首先要把那个地方看成自己的地方,与它同苦乐共命运的现实。因为写出地方性实质上就是写出内在的自我,写出地方对自我的塑造,以及自我对地方深入的情感体验和复杂的道德感受。只有达到这种程度,诗人才能将自己生活的地方转换成诗歌中的地方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地方性不仅是风土人情,语言文化的差异,而且是种族和人性的差异,而地方性的变迁正是文化与人性的变迁。
最后是乡愁的情结。这需要距离的参照,当你离开一个地方,哪怕是短暂的离开,你觉得离开的不只是一个地方,而是生命中的一段过往,是向旧我的一次告别。这就意味着那个地方已经成了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一种乡愁弥漫的所在,即使它并非原初意义上的故乡,但它已经成了你的第二故乡或替代性的故乡,这是一种转移的乡愁。正如古人所写的:“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事实证明,当地方成为一个诗人的精神记忆和乡愁情结后,作品中将会呈现出一种天然而内在的地方性。
毋庸讳言,诗歌对地方性的呈现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它不能像小说那样展开细致的描绘,但一个优秀的诗人仍能呈现出相应的地方性,这往往需要把他所有的诗作综合起来,形成一种总体的地方性,哪怕它仍然显得有些稀薄。如于坚诗歌中的云南,昌耀诗歌中的青海等。不过,一个写出地方性的诗人未必就是地方性诗人。且不说地方性之于世界性的意义,仅就作品本身来说,地方性可能只是他作品中的一个元素,就像昌耀,他首先是个时代性的诗人,他与自身所处的时代发生了正面而激烈的冲突,而且直到最后都不妥协,可以说昌耀是个诗歌英雄或诗歌烈士。也许青海地方促成了他气质的某些方面,但不可简单地对他冠以地方性诗人的称谓。事实上,昌耀本人生前对“西部文学”的提法就有所质疑,而是倾向于把它说成一种“文学气质”,“文学的一种时代精神”。(《答〈当代文艺思潮〉编辑部》)这也显示了他对诗歌地方性的态度:既认可了地方性,又不局限于地方性。
三、地方性与现实感
通过对诗人与地方的关系考察可以看出,诗人把现实的地方转换成了诗歌中的地方性,正是地方性保留了地方的现实,换句话说,地方性是作为诗人的一种现实感进入作品中的。在我看来,地方性是促成作品现实品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如前所述,呈现人的第一现实必然会呈现生活空间的第二现实。米沃什有两部作品分别叫做《从我的街道出发》,《从我所在的地方出发》,它们分明呼应了歌德所说的写作要从客观世界出发的观念。但“我的街道”和“我所在的地方”不能成为诗歌的全部,它只是一个出发点;不立足于“我所在的地方”将是不现实的诗歌,不能从“我所在的地方出发”则是没有想象力的诗歌,甚至是拙劣的诗歌。优秀诗人应从“我所在的地方”出发,更应“心事浩茫连广宇”。从《念奴娇·赤壁怀古》等怀古诗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一个地点如一个灵媒,它可以也应该引人进入远古的现实(历史)或未来的现实(明天?),但最终要回归诗人所在的地方。
严格地说,地方性是个现代概念,在“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古代社会并无地方性可言,地方性是走出地方看地方的结果,所谓地方性就是此地与彼地的差异性,它需要一个或隐或显的世界背景,可以说,没有比较的视野就不会有地方性的观念。但是,对一个敏感的诗人来说,在对其余地方所知不多的情况下,他仍有可能写出本地独特的地方性,这只能归功于他精确的现实感,如佩索阿笔下的里斯本。
地方性不仅可以增强诗歌的现实感,而且可以促进写作的客观性。因此,提倡诗歌的地方性可以强化客观写作的倾向。长期以来,中国诗歌秉承抒情传统,具有鲜明的主观性,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但不够丰富。受西方诗歌影响,和世界事物建立精确对应关系的客观写作成为某些当代诗人的钟爱和自觉实践。雷平阳的《澜沧江在云南兰坪县境内的三十三条支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某些人看来,这种极端的写作不是诗,但它拓展了诗歌的边界。所以它的意义并不限于这首诗本身,而在于它为诗歌写作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有了这种新的观念和探索,在融合传统写作的基础上,就有可能成就一种具有客观精神的成熟新诗。
(编辑:李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