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愁予
郑愁予,现代诗人。原名郑文韬,祖籍河北宁河,1933年生于山东济南。1968年应邀参加爱荷华大学的“国际写作计划”,1970年入爱荷华大学英文系创作班进修,获艺术硕士学位。美国耶鲁大学终身教授、驻校诗人,国立金门大学专任讲座教授。作品已有八种欧、亚文字译介。成名作《错误》(1954)在台湾首次发表时,因为该诗最后一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一时间整个台湾岛都在传诵“达达的马蹄”之声。
“老爷子实在是太能喝了!”10月19日一早,记者赶到深圳,郑愁予的专访约在9点。没想到,采访地点大门紧锁,叫了一阵,才有工作人员开门。这才知道,前一天晚上,一拨人都在陪郑愁予喝酒。“上半夜白酒场,下半夜啤酒场,我们一帮人硬是没喝过他。”
这难免让人担心上午的采访。不过半小时后,80岁的郑愁予就站在了门口,戴一副小黑眼镜,说一口道地京片子,精神抖擞,完全没有半点宿醉的痕迹。
郑愁予在深圳待了三天,参加珠江诗歌节深圳站的活动。那几天,整个深圳诗坛都在绕着他转,见到他的人,都不自觉念起他的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郑愁予也花了大把时间在聊《错误》,这首他年青时创作的小诗,72个字,影响了他的一生。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把他供上了神坛,成了跟李白、杜甫,徐志摩、朱自清一样的教科书上的人物。
所以郑愁予的出现,似乎有一个目的:把自己从神坛上拽下来,告诉别人“我还是个活人”。当小他好几辈的诗人、读者在他面前回忆过去时,郑愁予却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白话诗的种种可能,谈论自己的人道主义情怀。不谈诗的时候,郑愁予谈的是社会、理想和普世价值。
大概只有一个问题,让滔滔不绝的郑教授语塞了。这个问题,由深圳作家钟二毛提出来的:“我的故乡在湖南,恐怕那个村庄早已不在了,您呢?”
郑愁予一开始搪塞,最后想了想,回答说:“我的故乡在我的背包里。”
我在寻找源头,要看看我的传承从哪里来
南都:前不久台湾老牌杂志《文讯》,不得不拍卖一些东西,才能维持生计。你之前在台湾也做过杂志,你怎么看这些老牌杂志现在的状况?
郑愁予:这个事情我也知道。从民国初年有所谓的文学杂志开始,经常是这样的情况,隔一阵子就消失了。像五四时期很多启蒙杂志,当时有很大影响,但都不能发行很久。当然也有些杂志一直能延续下来,但最后也难免慢慢缩小,几个同仁勉力维持罢了,并不是说有多少读者希望它活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
到现在,信息革命之后,电子阅读逐渐取代了纸质媒体,它整体的衰弱也是没有办法的。有些文学杂志,我本人也非常喜欢,自然希望它能存留。但现在的问题是,允许它存留的条件已经没有了,谁也没办法,台湾也是这样。不过《文讯》杂志的话,本身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价值,它所有杂志的经历都凝聚起来,希望能够把这些价值留存下去,做了很多努力,还是值得重视的。
南都:他们有没有请你捐些东西?
郑愁予:没有联系过我。即便是联系我,我也没什么东西可捐的,我很少跟别人有书信来往,也不收藏。
南都:你在上个世纪60年代去美国之后,跟台湾文学界联系还多吗?
郑愁予:很少。可能因为性情的原因。我觉得自己没有特别突出的影响力,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除了偶尔用诗和作品跟读者见见面,但也不是刻意为之。有些人会常常发一些小诗,表示他们愿意跟外界交往,我也没这样的想法。我总觉得诗不是写出来看的,所以立论或者诗之外的文字很少去写。我有时也写些小品,但也只是些艺术评论的文字,推荐艺术家,我欣赏他们的努力。
南都:你现在还常在台湾出版新作吗?
郑愁予:我一直都有,两年前,我还出版了《和平的衣钵》,这是一本很重头的书。在里面我重印了1966年写的《衣钵》,当时是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00周年。
我现在经常写一些很长的诗。这些诗应该也没有什么人读,不仅在大陆,在台湾也是这样。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些诗太沉重了。在你生命之中有一些事情一定要做,至于做了以后,会发生什么效果,也没有人计较了,我多半是在寻找一个源头。我今年80岁了,走了这么远了,我要回头看一看我的传承是从哪里来的。
南都:1960年代,从台湾去美国应该也并非易事,你当时是怎么过去的?
郑愁予:当时是美国爱荷华大学邀请我过去参加国际作家工作坊。爱荷华州是美国大陆中心的州,举目望去都是农田。当时爱荷华大学希望能邀请我们过去,住在那里,体会农庄田野的生活。我们常说的美国文化、美国的开拓精神,在爱荷华州表现得特别明显。
爱荷华大学有很好的文学传统,保罗·安格尔(聂华苓的丈夫)在这里创立了全美第一个文学创作的课程和学位。后来在聂华苓的建议下,他设立了这个国际作家工作坊,希望能邀请全世界希望创作、希望开拓自己眼光且愿意了解美国精神的作家过来,由美国国务院和一些大企业资助。
他们最早是在1967年邀请的我,但当时我小孩刚好出生,所以就延迟到1968年。那一年,一共30多个作家受到邀请,且大多都拥有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这些作家、尤其是诗人们都很坦率,毫不保留地把自己认为的最宝贵的文化表达出来,相互交流。这对我有很大的影响,这个写作计划中,诗人的比例比小说家、戏剧家都要高。我那时常常想,不同的文化、民族,但都创作“诗”这个文体,且都有这么长的历史,它(诗)本身一定同文明、文化的发展形成有很大的关系。
写诗时,音乐性是我绝对不放弃的
南都:参加完爱荷华大学的作家工作坊之后,你并没有回台湾?
郑愁予:我在爱荷华待了两年以后,因为参加了保卫钓鱼岛活动,护照被吊销了,根本就回不了。既然一时半会回不去,于是我就开始读书,当时不仅看了很多英文版的书,也修读了一些英美文学的课程。读书这个过程,对我而言,并不是吸取知识,而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经验。
我当时选择研究叶芝的诗,通过分析他的节奏和韵律,让我了解到诗本身不知不觉带有的音乐成分。不仅中国古典诗歌如此,几乎每种西方的语言都非常重视这一点。但当时反看我们的新诗,在这一方面却相当薄弱,所以造成新诗不是那么受欢迎。反而是很多人还习惯用旧体诗来写作,五言、七言的生命力都非常顽强。而新诗,除非是特别好的作品,否则读者读了就丢掉。这个问题,我考虑了很多。我当时也仔细想过,自己的作品还有些读者,原因在哪里?那时我们很年轻,既没有丰富的经验,也没表达了不起的人生状态,只是写些属于自己的经验。
所以在这期间,为了拿学位,我不再仅仅重视我们民族的传统,也开始关注其他世界各民族的其他传统,看了不少翻译成英文的其他语言的作品。我的这个经历跟徐志摩很相似,我们最初读的都是法商学院,他接触诗之后发现,这才是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所在。我也是这样的情况,我读文学的开始就是在爱荷华大学读的那些英文书。
南都:最初到美国的那几年,你还有创作白话诗吗?
郑愁予:应该说,那段时间,我的思索重于写作,当时还是留存了相当多的东西。只是因为在台湾发表作品的机会少了,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发表作品。我在爱荷华大学待了十年,后来整理发表了两本诗集,就是那十年写的。
事实上,诗本身也不完全是即兴的,有许多东西都需要仔细进行文化的考量,尤其当你慢慢了解诗,发现诗中有说不出来的文化使命时,你会尤其慎重。特别当时,我的作品在台湾已经有很多读者,算得上是读者最多的诗人之一,更是如此。
南都:你当时在爱荷华会写英文诗吗?在这两种语言中,如何实现这种转换?
郑愁予:当然会写。诗中的音乐感每个民族都不同,这些都是物理性的,发音、口腔、鼻腔都不同,造成你和外界声音的关系,像鸟叫、下雨、雷电、汽车的声音,完全不同。我刚开始写诗,完全是自然而然的,靠的是自己先天的发声系统,这是遗传作品,你自己甚至都感觉不到。后来看了《楚辞》,才知道诗是一种全面表现,有乐器伴奏,有舞蹈,但它核心是音乐性。所以我后来写诗,音乐性是我绝对不放弃的,因为这是诗人所拥有的资产、能量,如果你把它放弃了,你这个诗人就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干枯的文字了。
如何才能保证一首诗的音乐性?你必须用技术性手段去营造。这个难度非常大,一旦用得不好,诗就会变得很僵硬,音乐的本质也就没了。我采用的办法,就是体会自己说话,找到说话的感觉。你看我现在说的是北京话,它最重要的就是轻重音:两个字的名词,重第一个字,轻第二个字。组合起来,它自然就产生了诗语言的音乐感。
我在爱荷华时,发现每个民族在用自己的语言写诗都注重这个(音乐性),并且以此为豪。特别是拉丁语系的诗人,所以他们的诗读起来那个节奏感,真是不得了。当时有个西班牙诗人读了自己的诗,听的人把它翻译成了英文,这个西班牙诗人一听,连连抗议:“这个英文怎么会是我的诗呢?我那么美好的诗变成英文以后都不见了。”你看,西班牙语和英语算是比较接近了,但他们还是有这种强烈的感觉。
中国古人也特别重视这一点,尤其是到盛唐时的新体诗,他们把汉语的音乐感完全制式化了,表现在形式上就是音律。在这一点上,中国古人是很了不起的,中国有那么多方言,但当我们在读唐诗时,这些方言都不见了,每个人用自己的发言方式,仍然能感受到音律的美。这一点上,白话诗就没有了。
我是在美国觉悟到这一点的。我在音韵美这方面越来越重视的。
人道主义,让我的诗内容永不匮乏
南都:诗歌的韵律,某种程度上,仍然是诗的形式。那你怎么理解诗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
郑愁予:诗的形式和内容是合二为一的,气质决定内容,内容决定形式。最早激发我写诗,让我觉得我可以抒发自己的感情,是在1948年暑假的北京大学。当时我还是个中学生,参加了北京大学在暑期举办的文艺创作营,受到了一些激励。
这个激励是内容方面的,那个时候在中国,写诗的人特别关注社会和人的状况,讲究人道主义。所以我当时不可避免的也是在这方面寻找题材内容。我第一首让别人检验过的诗是《矿工》,它给我很大的信心,因为老师说我的诗是人道主义的。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这个词,之所以会写这个题材,是因为我当时见到矿工的小孩,一放学就在矿口玩,我就问他们:“你们怎么在这边玩,那边不是有秋千、滑梯吗?”“我们等爸爸出来。”他们回答我。很简单一句话,真受感动,矿工进矿后等于生死不知了。于是我用这种感情去写矿工,我就是这样表现了人道主义。
说实话,除了这个,一个年轻人还有什么好写?我当时连情诗之类的都不会写。但正是这个人道主义,让我的诗内容永不匮乏,所以我一生都在写,到现在还在写。
南都:像你这样一直坚持下来,真是不容易。很多诗人可能过了创作高峰期,就很难再继续了。
郑愁予:现在很多人不知道写什么,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这种“人道主义”的感觉。西方人说诗表现的只有一样东西,这是我在爱荷华大学体会到的,那就是human condition——— 人类的精神,人类的生活状况。我当时写的《矿工》正是应了这句话,所以当时老师也特别欣赏。我记得诗的第一行写的是:“当你生下来,上帝在你手上画了个十字。”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我当时读的教会学校,每天到教堂做礼拜。但在我眼里看到的十字架是没有法相,并不是代表天主教,只是从我的人生经验中找到一个可以抒发自己的意象,十字架,我把它和矿工结合起来。但老师却说:十字架是人类的一种救赎,是一个牺牲的象征,耶稣都是牺牲的精神;另一方面,十字架又是十字镐的象征,矿工生下来握着十字镐挖煤,为人类取暖,所以这个十字一生下来就画在手上,上帝也画在手上,这是个简单的宗教仪式。
这些都是我之前没想到的,他这么一解释,让我觉得诗的可能性太多了。所以一生我的诗内容不匮乏,都有内容,它不是一些感伤的名词堆砌起来。所以说,对我而言,影响比较大的,一个是北大的暑期学校,一个是爱荷华大学。在爱荷华大学时,他们其实还给我一个启示,就是我这样(注重音乐性)对于中国白话诗是一个贡献。当时距离白话诗出现,也不过二十几年,都还处于摸索阶段。尤其到1950年代,我们几个写作的人,有机会把诗自由发展起来,是更难得的,因为写诗可以自由抒发,你不必一定为谁写、为什么写了。
南都:那你怎么看白话诗发展到现在这个状况?
郑愁予:我现在只是检验我自己的写作。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白话诗成为国文的教材,古诗和新诗在教科书上的比例也基本平衡了,这说明很多新诗还是可以对学习语言的学生有所帮助。这点也是新诗能够在文学上站住脚的一个重要依据。
现在很多人对白话诗,主张慢,主张完全没有押韵,但事实上,你要找完全押韵的白话诗也是不可能了。就像音乐一样,有钢琴之前,这些音乐是一回事,有钢琴之后又是另一回事,钢琴旋律变得复杂,音乐就什么都能表达,所以你看,贝多芬音乐表达的能量是非常大的。诗也是如此,慢慢揣摩出的白话诗,轻重感、长短、表达情绪的强调都可以成为表现诗的因素。关键是看诗人能不能去运用它。
南都:这是不是也是你们当年在台湾发起现代诗派的重要原因?
郑愁予:我们当年在台湾发起现代诗派,目的就是要破除押死韵。古代如果没有那么严的押韵限制,可能诗的成就不会那么大。正是从《诗经》开始的这种形式,帮助诗人不用花那么多功夫去表现音乐性,他们只需要去想语言本身的能量,寻找每个词、每个字的固定意义,这些意义造成了我们所说的意向。正是这种固定的音乐性,使得他们在形式上不能也不用有什么创新,所以它一直被用到今天。
既然文言诗同我们的汉语发生系统,是那么地契合,为什么我们还要用白话诗?因为最初的白话诗,其目的是希望能用来普及教育,让很多文化浅的人看懂。所以最初胡适提出白话诗主张时,很多人反对:你提倡白话文我们都赞成,因为已经有了《红楼梦》,你提倡白话诗我们都不赞成,因为这样的话音乐性都没有了。胡适不信邪,所以试验出了《尝试集》,但它毕竟只是一种尝试,在艺术性、表达能力上没办法跟古诗比,这也是对的。
白话诗应该能产生了不起的作品
南都:白话诗发展到今天,它同古诗相比,是不是还有这么明显的差距?
郑愁予:白话诗在发展中,已经超过实验了,在发展过程中已也经取得很好的成绩,只是没有人去觉察,也没有人来有效地总结。昨天晚上我们好几个诗人一起吃饭时,聊到我诗中的音乐感,就说到能感觉到它。但也仅限于此。因为他们觉得白话诗,应该是完全自由的,可以随便写,只要句子写得“小”、“怪”。但这个“怪”某种程度是因为本身“丑”,丑人才多作怪,为的是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但绝对没有人愿意去接受“丑”的。汉语,把不同字拼起来会产生惊奇的效果,但如果诗的本质、音乐性没有了,那就不可能流传下去,即便你有几句漂亮的句子,那也于事无补,因为整体诗没有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诗当中,不仅要有音乐性,在完整性中,还必须有某种戏剧性。这个戏剧感大家也忽略了,我也看过很多现在人写的诗,那根本就不是诗,诗应该是用来集中表达情感的东西,但有些人写的完全是散文,不是诗。再有就是,很多人总是喜欢写非日常的、特别的现象,有时甚至是描述自己的怪异行动,还说这是诗。一首诗必须要有整体的表现,跟是否古诗、白话诗没有关系,这些诗读者读了以后觉得很稀奇,但是没多久就丢掉了。
南都:对于戏剧性,能否举具体的例子?
郑愁予:香港曾有过一个投票,“你最喜欢的一首唐诗是什么?”最后的结果是孟郊的《慈母吟》。这首诗本身非常完整,有艺术性,你看到这首诗就看到其中的戏剧感,能够看到慈母的形象。即便现在游子已经不需要打仗了,但它仍然感动人,因为感人的是母亲的爱,这就是很成功的。
现代诗里面也有很多的因素,我写《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也是戏剧性,前面是妇人等待丈夫或者儿子归来。我必须解释一下,这首诗写的并不我的恋爱经验,这其实是一首闺怨诗。闺怨诗早有传统:“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乐府是最感动人的了,《错误》就是这样一首诗。其中之所以用“我”,并不是说这真的是我,而是一种现代诗的技巧,能够在其中蕴含更多的东西,给别人更多的想象空间。这也是一种戏剧性。
南都:大陆和台湾的白话诗,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你对白话诗的发展有什么看法。
郑愁予:大陆的太多了,我读的也不多。台湾各有一派,各有一套技法。但你要我像给教科书标准答案一样,那也不大好评。如果这首诗有层次,有发展性,大家去猜好了,诗就是用来创造空间,创造宇宙的。
我觉得首先还是可以在音乐性上进一步探索。每个人的音乐性都不一样,就像我们听有名的作曲家作品,一听就知道是莫扎特还是舒伯特,他们的乐感完全不一样,诗更是如此,每个诗人的乐感都可以发展成好诗的条件,有的诗人的乐感是节奏型的,“滴答,滴答,滴答”;有的是旋律型,更能表达情绪。旋律在运行的时候会造成所谓的“韵”,这个韵是内韵,而不是韵脚,韵脚是儿童喜欢的形式,成人情绪复杂,音乐性也就更复杂了,他的音乐性能够感知,内韵中前后呼应,和五言七律是一样的,这样写出来的诗才更能让人接受。
其次,就是要好好发展白话诗的包容性,古典语言的发音放在里面产生特别的效果,西方也是这样的,西方的诗里经常会忽然有个古典的字放在里面,特别巧妙,中文诗不妨也试试。除此之外,像日常说话中的俚语,或者外来语,有些本来不入诗的,放在诗里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应该说,白话诗有很多好处可以利用,应该能产生了不起的作品。
所有的诗人实际上都是左派
南都: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美国三地之间,你现在怎样定义自己的身份?
郑愁予:我生活在具有我认可的价值观的地方,并不是说收入多少,而是价值观是让我觉得很舒服,快乐。概括来说,首先社会要民主,有个人主义,保持自己的所有权利,同时你又能把自己行有余力的部分全部给别人。这也正是我居住在西方的原因。
以前的乡愁,指的是农业社会时,回去看亲戚、土地的感情。对现代人而言,这种乡愁非常抽象,现在可能也就是过年过节回去聚一下,这和乡愁实际没多大关系。我以前看《黄土地》,非常感动,但这并不等于我就要回到黄土地,继续过以前那样的生活,所以说这种乡愁是不真实的,它只是人类一种“不忘本”的精神状态,常常想到你是怎样的人,这会影响到你求发展、求进步的过程。
我现在说,我的乡愁就在我的背包里,到哪里我都背着它,包括我的文化认同,也被我装在了背包里。所有的诗人实际上都是左派,都是同情弱小,对于受苦受难的人有种情同身受的感觉,有的强烈一点,有的存在于内心里。
南都:在大陆,读诗的人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多了,经常会有人担忧诗的未来。你怎么看?
郑愁予:在台湾,我提出过一个“性灵派”的概念。性就是天性,自然。所以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要群居,这会带给他乐趣。个人在家庭里面都是真感情的,然后扩展到人群、社会,然后到民族、全人类,这是诗人基本的“性”之所在;“灵”就是一种能量,这种能量对于自然可以适应,繁体字的“靈”,字面上看,就是人与天交流的一种能量。诗人都有这种能量,我们爱的是自然,不是仅仅去强调爱诗什么的。
性灵代代之间都会存在,你不知道它是怎么样的一种遗传。诗也不会消失。就像有些人生下来就是女孩,有些诗人生下来就要写。有这种天性就会产生性灵,性灵就是一个人的气质,气质决定内容,内容决定形式。
有人说诗没有别的,就是兴趣,兴趣就是游戏,兴之所至叫做“兴”;“趣”有一个“走”字底,你要去行动、去履行、去发现新的事物,这就是游戏。有年轻的人说我最近写出来的东西不太严肃、沉重,我说我也在玩儿,我跟你们一样玩这个诗,我也玩这种格调,但是要让它能够成为一件文学作品,下一代的人看了以后觉得不只是你们那个时代流行的东西。换句话说这个“玩”,这个游戏就是兴趣。诗就是兴趣。其实“兴”是一个技巧的问题。
实际上,“赋、比、兴”都是技巧,诗本身真的就是兴趣。如果说一首诗,一点兴趣都没有,那别人肯定也不会喜欢。我举一个例子,围棋的棋盘很简单,但是给你很大的空间,你看着除了格子什么都没有,但是下围棋的人可以消磨很多的时间,发展很多的智慧,你可以写一本书。游戏跟你下棋也没有分别,你可以游戏,但是游戏要给别人一个空间,让读的人不会把书一合就忘了。要玩就得玩一个让别人永远记住的事情。即使他不能永远记住,但是当时有所感应已经是不错了,我就是这么一个说法。
(编辑: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