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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题材不敌农村题材

2013-12-02 15:33:28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宋庄

   

  “我真的难以描述我居住的城市,上海,所有的印象都是和杂芜的个人生活掺和在一起,就这样,它就几乎是带有隐私的意味。”王安忆在《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城市》中,放大了她对于女人和城市的感觉。城市,在千百年来中国文学家的书写中从来不乏精彩之作,然而相对于农村小说而言,十七年时期城市小说作品相对较少,城市文学曾经成了工业题材的代名词。而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文学正以不可阻挡的锐气汹涌而来。2013年,金宇澄的《繁花》几乎成为文坛的重要话题。作者通过描写100多个上海市民的日常生活呈现这座城市,这部关于城市上海的小说,获得第二届施耐庵文学奖等多项大奖。金宇澄对此表示:“我在城里出生与长大,城市是我全部的血液,我无法不与这些场景融为一体,街道和水泥地,也许是最好的文学温床。”
 
  城市文学现状:总是村里那些事儿
 
  作家刘震云讲过一个小故事:我村里有一个表弟,一边种地一边写诗,没人知道。他写的一本书叫《怀念村头的老槐树》,我说你怎么天天写这个?他说:“我特别想怀念纽约,可是我没去过。”
 
  刘震云所言代表了同时代多数写作者的心声。生活为他们提供了农村这块广阔的田地,生长的必然是茁壮的庄稼。出生于小城市的作家李佩甫,写作的根基却是记忆中的“平原”,他在创作中一次次重新认知脚下的大地,从《李氏家族》开始,李佩甫长篇小说大多是表现乡村或农民题材的,《等等灵魂》、《城市白皮书》则关注了城市的精神状态。他说:“我期望自己对根的关注更多一些,写人与土地的对话。”
 
  作家铁凝还是中学生的时候,曾问老作家徐光耀:怎么才能当一个作家?徐光耀说,当作家要有生活。铁凝问:生活在哪里?回答说,生活在农村。“也有人说,很多作家没有去过农村,不照样写出漂亮的小说吗?10年前,中国的农村人口就占全国人口的75%左右,作为当代的中国作家,可以不写农村不写农民,但如果对中国的农村没有一个相对饱满和一定深度的了解,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社会的来龙去脉。推五代以上,我们都与乡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这些东西做底,你下笔就会不一样。”铁凝说,徐光耀的话可能有他的片面性,但是有道理。于是她为了理想主动选择去了农村,乡村成为她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个落脚点。乡村生活在精神上给予她不可磨灭的痕迹,令她怀念至今,并创作出《笨花》等优秀厚重之作。
 
  这是当下中国文坛一线作家的多数状况。作家贾平凹曾发誓脱下“农民皮”,当他背上铺盖走进大学,他以为结束了自己的农民生涯,满怀着从此踏入幸福之门的心情到陌生的城市去。可是,20年后他才明白,忧伤和烦恼在离开的那一瞬间就开始了。从新时期以来登上文坛至今,贾平凹三十余年的创作中一直书写当下社会生活,记录这个时代,几乎所有重要的创作素材都来自他老家商州的棣花村。从土地承包改革到市场经济对农村的冲击,农村发生的大转折都在他的作品里,他的笔下有对故乡的无比依恋和怀念,也有对农民离开土地之后怎么办的迷茫和追问,更有面对商业化浪潮冲击下人性异化扭曲时充满批判的矛盾心情。
 
  2010年,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提名奖的20部作品,有一半关乎农村题材。因此茅奖评委王纪仁提出,评来评去都是“村里那些事儿”。
 
  乡村题材与城市题材界限已经打通
 
  中国的社会状况是乡土中国,每一位作家最切实的经验来自乡土,中国文学最成熟、最成功的也是乡土文学。评论家孟繁华认为,改革开放30年以后,乡村和城市的进一步融合已经势不可挡,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奖的5部作品中除了《推拿》,另外4部不能说是乡土文学,但都有乡土中国的生活背景,更进一步说明中国是乡土社会。不是说都市作家写得不好,而是我们还没有整合出被普遍认同的中国都市经验。城市一直处于不断调整中,我们所感受的都市文化经验也都是部分的,没有整体性,这和我们理解的巴黎、伦敦、纽约是不同的。这种状况还要延续一段时间,还需不断整合、不断建构和体悟城市文化,现在所描述的还只是城市的表面,缺乏中国都市文化气质。如果有一天整合出大家普遍认同的城市经验,那城市文学就可以大放异彩了。
 
  “50后”作家的写作中,农村题材与城市题材的界线已经打通。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看,已经很难以乡村题材或城市题材来概括。比如张炜的《你在高原》,看上去多数是写农村故事,但是却又有鲜活的城市的影子,即作家所理解的现代性。张炜是在现代性的大背景下进行创作的,小说其实也是城市生活和乡村生活穿插在一起,是由城市回望乡村。而《一句顶一万句》和《推拿》属于城市题材或农村题材已很难界定。
 
  如何定位城市文学,评论家贺绍俊的看法是,关键看作家主体是以什么精神、什么立场、什么姿态介入到他的叙事对象中,很多作家即使是写都市的生活,但是他的主体还是农村人,他站在乡村的立场写都市生活,即使生活在城市,但是他流露出来的却是乡村的精神和乡村的情感。反之,如果是一个都市人,他写一个城里人回到家乡,传达给我们的肯定跟纯粹地站在乡村立场来写这段生活会不一样。
 
  莫言在长篇小说《蛙》中,通过蝌蚪这一人物的塑造展示了知识分子的善良和软弱。《蛙》前面的几部分,还是写他熟悉的高密。第四部分,蝌蚪回乡后,关于高密东北乡的描写是中国现实的描写,把高密东北乡当成中国当下社会的缩影来写,这是莫言的“野心”,也是中国当代作家们的“野心”。
 
  城市题材何以缺乏厚重感
 
  所有大作家都是超越题材的写作。如果说过去城市文学的地位无足轻重,不太有必要去在意概念如何命名;那么在今天,城市文学已经成为一个偌大的存在。而在中国当下文坛中,城市文学显然还是一个相对薄弱的写作领域,仅以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为例,历史题材的作品显示出特别优势,“重大题材”似乎格外受宠,形成了茅奖获奖作品的“厚重感”。而城市题材的作品屈指可数,只有孙力、余小蕙的《都市风流》和王安忆的《长恨歌》可算作城市文学。
 
  评论家胡平觉得,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厚重感中,社会性和历史性内容往往不可或缺,人的命运感不可或缺,如《你在高原》所表现出的。这也要求作者对社会和历史、对人的命运有较深切的体验。中国的青年作家许多善写都市,这一点老作家往往不如。今天的小说读者主要是青年,所以青年作家的作品销量较大。但纯城市题材为什么不容易获得“厚重感”呢?因为都市太复杂,不容易看透,也就不容易写出重量。都市的背景和根是乡村,一个有出息的中国作家,一定要了解整个中国,才能成为大作家。城市题材也能出大作品,在以后的茅奖中一定会占据重要位置。
 
  对于这一现象,评论家孟繁华表示,不是今天的小说不好,而是时代使然。“50年代的这批作家所建构起来的现代白话文学的高峰,年轻作家可以超越但会感到步履维艰,困难重重,这是对“60后”和“70后”作家的挑战。”
 
  杭州大学文学院院长洪治纲认为,90年代以后的城市文学有三个特点:一是城市的地域性在减弱,文化的混杂性在增强;二是城市的市井味在淡出,都市的精神分裂感在增强;三是90年代以后的城市文学,思想深刻性在衰退,审美的感官化在增强,而且非常突出。90年代以来,新一代作家的作品中已经找不到地域感了。比如盛可以写的是深圳,但她的小说背景放到广州或上海都没有问题。而上海的本土作家,比如潘向黎、滕肖澜、张旻、夏商、须兰、路内、棉棉等作家的书写中,也很难找到一部作品像王安忆那样书写小弄堂的作品。他们的作品没有强烈的地域性色彩,小说中的城市背景置换成其他城市没有任何影响,但是他们小说中文化的混杂性,尤其是时尚性的不断强化却非常明显,即内在的冲突非常明显。
 
  《人民文学》主编施战军认为,相对于乡村文学的持续兴盛,城市文学本来在新文学历史上已达到的成就,在当下的写作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显现。城市文学的不足,主要是对城市精神和城市人精神把握能力的欠缺。“并非面面俱到地写城市就等于拥有整体把握的能力了,这恰恰是没有整体把握能力的一种表现。所谓整体把握,是指对城市的精神和城市人的精神的探知。”施战军说,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写城市并不被看好,直到新生代作家才开始大量写城市,但他们对于城市描摹也几乎是状态式、情绪式的堆砌之态,压盖了对精神的穿透性认知的意图,表现出的是暧昧的、飘忽的、碎片化的城市。城市现代性精神的形象化方面还没有真正的长篇力作,恰恰给现时代的作家们提供了创造的可能性。对城市精神和城市人精神具有穿透力的把握,是目前文学创作的疑难所在,也是目标所在。
 
  (编辑:李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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