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是一部真正没有故事、舍弃情节的小说。我们通常想象、虚构、设置的矛盾与冲突,被作家无情地横扫出局。传统的叙事与情节,情节与冲突,在《失忆》中即便不是作家的敌人,也是可有可无的心绪流动中的桥板和过河的跳石,有则有之,无则无之,一切都服从主人翁心绪的流淌和漫延。而且这种心绪流淌的漫延,又完全不是意识流的似无方向的意绪之流。在意识流那一边,意识漫延的无向性是特定和主要的;而在《失忆》中,心绪流动的有向性则是特定和主要的,明确的,有目标去处的。如果硬要去抽丝剥茧地说出《失忆》的内容来,那就是小说中几乎是惟一着墨存在的人物,因为失去了记忆,而开始了有张有弛、富于节奏而又绵延不绝的心绪的叙述。他为了找到那个在记忆中丢失的“我”,几乎是开始了侦破式的记忆的追踪、盘查、分析和辨别。一张照片、一本护照、一页旧纸上的字迹和戏票上的印痕,都会成“我在寻找我”的证据和可能。而这种“自我寻找”的结果,就是最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在哪儿存在和经历过,甚至一直被自己捕捉寻找的女人L,和自己同床共枕、有过孩子,到最终“我在寻找我”中都成了一种无可确定的模糊。“这幅画肯定有一二十年之久了,上面的孩子如今都是成年人了。这不可能是我和L生的孩子。难道我和她曾经生活在一起吗?或者是她站在一条我没有选择的道路上,而且也不敢选择?”这种在寻找中的不确定性,成了埃斯普马克在写作中的确定性——那就是一切都是游移的、模糊的、无可定夺的。
心绪——一个人内心的思绪与情绪,沿着“我要寻找我”的路道——有方向地来,有方向地去,可又结果却是我又愈发找不到了我。这构成了《失忆》这部长篇全部的叙述和写作创造的径道。这样只在写作中叙述人的心情、心意、心境、心灵的心绪小说,在我们看来,简直就是写作的自杀与冒险。但是,《失忆》却那么轻松地完成了这一切。它的小说之意蕴,因为是对“失忆”这一人类性共症的追究和探讨,使得“我在寻找我”这一简单的“线索”,发散出了丰富、复杂而深刻的思想的光芒,从而也让“我在寻找我”不仅呈现着哲学的思考,更呈现着一个作家、知识分子在人类现代社会的境遇中,形成对“人”的追问和考究。且《失忆》作为小说的妙处,在于当它承载了哲学上对“我是谁”的追问时,却因了小说全部描写着一个“寻找我自己”的失忆者的心绪,而使小说充满了人心、人性和人的心境的温度和湿润,使小说成了“新的小说”,而非是简单的哲学思想的思考与传递。《失忆》不以情节而取胜,而作家所描绘、刻写的那颗清晰、迷茫(迷乱)失忆者惶惑不安的内心,却比跌宕的情节更为抓人和扣心。小说中无处不在、而又不让你觉得有丝毫突兀地围绕着“失忆”——这一人类共症的思考的精神之疑,如星光的黑洞,散落在作家叙述的字里行间,那是作家的疑问,也是主人翁命运的境遇;是主人翁人生的一条盲道,也是作家在现代社会中面向人类疑问的凝结。
(编辑:李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