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版自由,马克思曾经写过一篇论文,专门辩论这个问题。这篇论文很值得向关心出版问题的同志作一个推荐,或许会对马列主义在中国的真正贯彻实行有所帮助。对于那些口称马列主义信徒,实则为强权拥护者、现状维护者的政府帮闲,可能又要化掉他们一些心机来进行歪曲抵制了。他们的所谓马列主义,原不过是进身的敲门砖而已。
看了这篇文章,我只能说精彩、爽快、妙。我真佩服马克思,怎么能在一百多年前就预见到今天会出现的种种政府帮闲的奇谈怪论了呢?
这篇论文名为《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里面。原文很长,这里摘录部分片段,着重号是原有的,向大家作一个推荐。自然,到底是一百多年了,很多怪论都改过头换过面了,为此,在有些文字下面加上些解释,也可算是感想吧,此即括号内的文字也。
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精神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整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有声的纽带;自由的出版物是变物质斗争为精神斗争,而且把斗争的粗糙物质形式理想化的获取体现的文化。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在自己面前的公开忏悔。而真诚的坦白,大家知道,是可以得救的。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而自我认识又是聪明的首要条件。它是国家精神,这种精神家家户户都只消付出比用煤气灯还少的花费就可以获得。它无所不及,无处不在,无所不知。它是从真正的现实中不断涌现出而又以累增的精神财富汹涌澎湃地流回现实去的思想世界。
【自由的出版物是好东西呀,我国人民是享受到出版自由的呀。真是帮闲言论。既然人民享受着出版自由,为什么中国的大地上出版物是如此的少?这么一点点出版物能说明我国有出版自由吗?】
难道在有检查制度的国度里就完全没有出版自由吗?出版物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类自由的实现。因此,哪里有出版物,哪里就有出版自由。
的确,在有书报检查制度的国度里,国家享受不到出版自由,但是有一个国家机构却能享受到,那就是政府。不用说,政府的公文是享受到成分的出版自由的,难道书报检查官不是每天都在实践(即使不是直接地,也是间接地)绝对的出版自由吗?
【然而,政府公文所享受到的出版自由到底不等于国家的出版自由!
我国人民是享受到出版自由的呀。这是在闭着眼睛说瞎话。既然是出版自由,为什么要实行版权集中?人民中有谁能够不得到其他人的恩准就出版自己的出版物?要经过别人的审查批准才能出版自己的出版物,这叫出版自由吗?版权集中同出版自由是统一的吗?版权集中是合理的应该的吗?版权集中同书报检查制度有什么两样!】
在出版法中,自由是惩罚者。在检查法中,自由却是被惩罚者。检查法是对自由表示怀疑的法律,出版法却是自由对自己投的信任票,出版法惩罚的是滥用自由。检查法却把自由看成一种滥用而加以惩罚,它把自由当做罪犯,对任何一个领域来说,处于警察监视之下,难道不是一种奇耻大辱的惩罚吗?检查法只具有法律的形式,出版法才是真正的法律。
出版法是真正的法律,因为它反映自由的肯定存在,它认为自由是出版物的正常状态,出版物是自由的存在;因此,出版法只是同那些作为例外现象的出版物的罪过发生冲突,这种例外违反本身的常规,因而也就毁灭着自己。出版自由是在反对那些自我杀害即出版物的罪过中以出版法来体现自己的。出版法认为,自由是罪犯的内在属性。因此,罪犯在侵害自由时也就是在侵犯他自己,这种侵害自己的罪行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惩罚,他认为这种惩罚就是对他的自由的承认。
出版物根本不能成为压制出版自由的手段,不能成为以惩罚相恫吓的一种预防罪行重犯的简单手段。恰恰相反,应当认为没有关于出版的立法就是从法律自由领域中取消出版自由,因为法律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样。。。。
因此,出版法就是出版自由在立法上的认可,它是法的表现,因为它就是自由的肯定存在,所以,甚至当它完全没有被采用的时候,例如在北美,它也应当存在,而书报检查制度正如奴隶制一样,即使它千百次地具有法律形式,也永远不能成为合法的。
【我国人民是具有出版自由的。法律上是怎样规定我国人民享受出版自由的?出版法在哪里?是怎样的出版法?它实行得怎么样?】
法官和书报检查官的差别多大啊!
检查官除了上司就没有别的法律。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的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检查官的责任则是根据官方对每一个个别场合的指令来理解法律。独立的法官既不属于我,也不属于政府。不独立的检查官本身就是政府的一个工具。法官最多可能表现出个人理性的不可靠。而检查官所表现出的则是个人品性的不可靠。在法官面前受审的是出版物的一定过失,而在检查官面前受审的却是出版物的精神。法官根据一定的法律来审理我的行动,检查官不仅惩罚罪行,而且他自己还捏造罪行。如果我被提交法庭受审,我的过失一定是破坏了现行法律,而在法律受到破坏的地方就至少应当存在着法律。既然不存在出版法,也就不可能破坏出版法。检查制度不是控告我违反了现行法律。它宣布我的意见有罪是因为这个意见不是检查官和他上司的意见。我的公开行动准备听从社会、国家及其法律的审判,但这种行动却被提交秘密的纯否定的势力审判,这种势力不能成为法律,它怕见阳光,而且不受任何普遍原则的牵制。
书报检查制度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它要惩罚的不是过失而是意见,因为他无非是一个条文化的书报检查官而已;因为任何国家都不敢利用书报检查官这一工具实际上所能干出的事情明确地规定在法律中。因此,专司书报检查的不是法庭而是警察机构。
【何等精辟的论述,想想现在进行的阶级斗争,要写下的感想是太多了。】
【出版自由究竟有什么不好?】
城市等级的辩护人认为他是赞同西哀士的意见的,因为他庸俗地宣称:
“出版自由只要没有坏人参与就是美妙的东西。”“要防止这一点,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可靠的方法”如此等等。
。。。。。。
总之出版自由是一种美化可爱的生活习惯的美妙东西,是使人愉快的最好的东西。但是,不幸的是有这样一些坏人,他们用舌头欺诈,用脑袋进行阴谋活动,用双手行窃,用双腿潜逃。言论和思维,手和腿,流利的谈吐,美妙的思想,灵巧的手,出色的腿,这一切只要没有坏人加以利用,都是绝妙的东西!但是要防止这一点,还没有想出任何有效办法。
【书本检查制度不好在什么地方呢?】
人体生来就是要死亡的。因此,疾病就不可避免。但是,人们为什么不是在健康的时候,而只是在生病的时候才去找医生呢?因为不仅疾病是一种恶,而且医生本人也是一种恶,经常的医疗把生活变成一种恶,而人体则变成医生们的操作对象。如果构成生命的仅仅是一些预防死亡的手段,那么死去不比活着更好吗?难道自由运动不也是生命所固有的吗?疾病不是生命的自由受到了限制又是什么呢?一个天天上门的医生本身就是一种病,害了这种病想死也死不了,只得活下去。尽管生命正在死亡,但是死亡却不应当生存。难道精神不比肉体有更多的权利吗?不错,常常有人把这种权利解释成这样:肉体的行动自由对善于飞翔的聪明人甚至是有害的,因此,他们被剥夺了这种自由。检查制度的出发点是:疾病是正常状态,而正常状态------自由就是疾病。检查制度老是 要出版物相信,它(出版物)有病,无论它怎样证明自己是健康的,反正应当治疗。但是检查制度甚至还不是一个高明的医生,它不是对症下药。它只是乡下的外科郎中,治疗一切病症都用那唯一的万能工具------ 刀子。它甚至还不是一个设法恢复我的健康的外科郎中,它是一个施行外科手术的唯美主义者;我身上的一切,只要它不喜欢的它就认为是多余的,它认为是不顺眼的地方就都砍掉。它是一个江湖医生,为了不看见疹子,就让疹子憋在体内,至于疹子是否将伤害体内纤弱的器官,它是毫不在意的。
【马克思的比喻略微有点不恰当,那就是真理不会象人体那样死亡,真理是必胜的。
然而书报检查制度不相信人体是健康的,不相信人体的抵抗力能够战胜外来的细菌。它甚至把体内正常的新陈代谢也看作是不正常状态,而要找一个医生来助新抑谢。
它根本不相信真理能够战胜谬论。不是吗?请听:】
辩论人曾说:“坏出版物的目的就是使坏的原则尽可能最广泛的传播,使坏思潮尽可能得到更大的鼓励”,这样看来,这一断言已不再是神秘不可思议的了,现在它还获得合理的解释:坏出版物的恶在于最广泛地散布原则和鼓动思潮。
至于好坏出版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更令人奇怪了。辩论人要我们相信,好出版物是无能的,坏出版物则是全能的,因为前者对人民不发生影响,而后者发生强烈的影响。在辩论人看来,好出版物和无能的出版物是一个东西。他难道不是想说,好就是无能或无能就是好吗?
他把好出版物清醒的声音拿来和坏出版物的妖女之歌相对立,因为用清醒的声音可以唱得最好,可以产生最大的效果。但是辩论人显然只感到感情的灼热,却不懂得追求真理的高度热情,理性的必胜热望和道义力量的不可遏止的热忱。
【现代的辩论人也说:版权集中只是为了防止毒草出笼毒害人民。出版自由是好的,但只是实行了出版自由,毒草就要出土,人民就要中毒,这多可怕。所以,还是版权集中好。不是吗?现在有多少毒草呢?这都全亏了版权集中。
在资本主义专政下面,也是没有出版自由,尽管那时的辩论人用了种种反义词,实际上只不过是没有了革命作品的出版自由,那时的毒草不知要比香花多多少了。然而人民的觉悟仍然在提高,社会仍然在前进,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就如此地容易中毒,以至于要实行版权集中了呢?】
【出版自由,就是允许阶级敌人利用出版阵地来向无产阶级进攻,这怎么行呢?当然要来一个版权集中。
然而阶级敌人还要讲话,教唆、散布反动言论,。。。来进行阶级斗争。所以最好是割断他们的声带,夺回他们的讲话阵地,否则他们还要用舌头欺诈,用嘴巴进行阶级斗争呢。
然而他们还会行窃,更甚至还会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所以还要斩断他们的双手。
。。。。。。
当然最彻底的是杀死他们,这样,阶级敌人就再不能与我们进行阶级斗争了。
杀死他们以后,人民可以享受的出版自由便可以实现了。不知那时还要不要版权集中?人民讲话还要不要征求同意?
按照某些人的逻辑,人民要讲话之前,最好先请示一下,让某些人看一看,领一张许可证:你们中间混杂着阶级敌人呢!】
辩论人究竟斥责出版自由的哪些东西呢?他斥责的是:人民的缺陷也是他们的出版物的缺陷,。。。。
最后,出版人是否以为自由出版物的民族缺陷就不是书报检查官的民族缺陷呢?难道书报检查官置身于历史总体之外,不接触到时代精神吗?很可惜,也许正是这样。但是,凡是思想健全的人,谁能不原谅出版物的民族和时代的过失,却原谅书报检查制度的反民族和反时代的罪过呢?
如果对精神事物的理解是个人的,那末,一种观点比起另一种观点,书报检查官的意见比起作者的意见又有什么高低呢?
【人民中间的阶级斗争必然要反映到出版物上面来。然而有些人说:不许反映,出版阵地必须由工人阶级或者党或者其实只是他来领导。总之,必须有人来领导,它不能自由地反映社会上的阶级斗争。
他们想找书报检查官来鉴别作家队伍,因为作家队伍中存在着阶级斗争。然而,书报检查官的队伍中就不存在着阶级斗争吗?
中国解放后十七年,书报检查官是谁呢?是周扬。到了文化大革命,你们大骂了:你们不出版无产阶级的香花呀,我们无限忠于毛主席的革命群众买毛选都买不到呀。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是谁委任他为书报检查官的呢?
产生了这样的局面你们气坏了,你们一把把权夺了过来。但是,版权集中制是好的,坏只坏在你们瞎了眼睛,找错了书报检查官,才产生了令你们如此咬牙切齿的局面,于是你们要另择贤能,再找一个无产阶级的书报检查官。
真的要找一个不犯错误的书报检查官吗?这个书报检查官一定只会做一件事:消灭出版自由。因为“只有什么事也不干的人才不会犯错误”(列宁)。你看中国的出版物是如此地少,该可以没有毒草了罢,然而,中国几千年才出一个的天才论啊,种种谬论还算少吗?
版权集中究竟有些什么好处?】
辩论人又打断我们的话说,如果德国出版物成为自由出版物,这将是德国道德的不幸,因为出版自由造成“内部的道德败坏,这种道德败坏力求破坏对人的最高使命的信仰,同时又破坏真正文明的基础。”
起道德败坏作用的只是受检查的出版物。 最大的罪恶------伪善------ 是同它分不开的;从它这一根本劣点派生出它的其他一切没有丝毫德行可言的缺陷,派生出它的最丑恶的(就是从美学观点来看也是这样)劣点------消极性。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 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 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们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至于人民本身,他们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入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
主上帝只是在第六天才谈论他的亲手创造物:“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而受检查的出版物,却每天都在夸耀政府意志的创造物;但是由于前一天不免要同第二天发生矛盾,所以出版物就常常撒谎,而且必须掩饰自己意识到自己在撒谎,必须寡廉鲜耻。
由于人民不得不把具有自由思想的作品看作违法的,因而他们总是把违法当做自由,把自由当做非法,而把合法当做不自由。书报检查制度就这样扼杀着国家精神。
但是我们这位辩论人从“私人”利益出发,害怕出版自由。他没有想到,书报检查制度经常侵害着私人的权利,而且更厉害地侵害着思想。他在谈论威胁个别人物的危险时热情奔放;难道我们谈论威胁整个社会的危险时就不应当热情奔放吗?
【多优美的文字,真该在每个政府官员的办公桌上放上一份,让他们能够天天读一遍马克思的教导。
“至于人民本身,他们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入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真正是一点不差。
将世界的各民族来比较,那么也许应该说,中国国民的这一劣根性最为显著了:自欺欺人。鲁迅早就痛斥过中国人的这一劣根性。如今是版权集中,受检查的出版物更助长了这一劣根性。人们就在骗人与自骗中生活、活下去、繁殖后代。
前一天同第二天发生矛盾的事还少吗?今天是大树特树。明天就不见了。今天大叫天才,天才,明天又批起先验论来了。今天是学得最好,跟得最紧,明天变成了一贯的反对、抵制。
具有自由思想的作品被当成了非法的:这是阶级敌人在进行阶级斗争,再加上种种罪名,反革命,枪毙。违法被当成了自由:到处是剥夺了出版自由的出版物,还要说,我们无产阶级是自由的。国家精神吗?确实是被扼杀了,不过它是堂而皇之地被阶级精神扼杀的:没有超阶级的国家精神呀!
侵害着私人的权利,难道资产阶级的私人权利不要侵害?侵害着思想,难道资产阶级的思想不要侵害?这一切,都变成了如此的合情合理。啊,无产阶级,你们真了不起。】
【版权集中还得到了哪些后果呢?】
书报检查法想给自由这种不合心意的东西设下障碍,结果适得其反。在实行书报检查制度的国家里,任何一本未经检查而出版的禁书都是一件大事,它被看做殉道之士,而殉道不可能没有灵光和信徒。它被看做一种例外。如果自由永远不会被人所珍视,不自由的一般状态的例外就更加可贵了。一切秘密都具有诱惑力,对社会舆论本身来说是一种秘密的地方,形式上冲破秘密境界而出现在报刊上的每一篇作品对于社会舆论的诱惑力就不言而喻了。检查制度使每一篇被禁作品,无论好坏,都成了不平凡的作品,而出版自由却使出版作品去掉这种气派。
【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实践不是再一次证明了这个真理吗?】
【受检查的出版物与自由的出版物区别在哪里?】
受检查的出版物即使长出好的果实,也仍然是坏的,因为这些果实之所以好,只是由于它们在受检查的出版物内部表现了自由出版物,只是由于按它们的特点来讲,它们并不是受检查的出版物的果实。自由的出版物即使长出坏的果实,也仍然是好的,因为这些果实正是违反自由出版物本性的现象。阉人即使具有好的歌喉,但仍然是一个畸形儿。自然界即使也会产生奇形怪状的东西,但仍然是好的。
自由出版物的实质,是自由所具有的英勇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受检查的出版物的性格是不自由所固有的无性格的丑恶,这是文明的怪物,洒满香水的畸形儿。
【然而有人说,自由出版物好是好,就是有毒草不好,人们会被阶级敌人争夺过去。他们说自然界好是好,就是有坏果实不好,人们吃了坏果实会被毒死。所以他们把人们围在花园里,这里的出版阵地掌握在无产阶级的手中,这里的果实都是好的果实。然而他们究竟不是上帝,能够辨别出有毒的和无毒的果实。于是就只好砍,八亿人民的花园里就只剩下这么寥寥的几棵果树,中国的人民都快饿死了呢!吃不饱已经是明明白白的了,至于有毒还是无毒,也不是一时能够辩清楚的,好在将来总有明白的一天。聪明人是心里有数,最可怜的是孩子们,他们饿得吃不消了,偶尔捡到一棵没有清洗干净的毒草,外面抛进来的野果,都一下子吞了下去。更何况它还属于殉道之士,看到上面的灵光,我们的孩子怎能不受诱或。我们的孩子太可怜了,救救孩子!】
【检查制度,版权集中,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检查制度没有消灭斗争,它使斗争表面化,把公开的斗争变成秘密的斗争,把原则的斗争变为无力量的原则与无原则的力量间的斗争。从出版自由本质自身所产生的真正的检查是批评,它是出版自由自身产生的一种审判,检查制度是政府垄断了的批评。但是,当批评不是公开的而是秘密的,不是理论上的而是实践上的时候,当它不是超越党派而是本身变成党派的时候,当它不是作为理性的利刃而是作为专横的钝剪的时候,当它只想进行批评而不想受到批评的时候,当它由于自己的实现而否定了自己的时候,以及当它由于批判能力尚差而错误地把个别人当做普遍智慧的化身,把强力的命令当作理性的命令,把墨渍当作太阳上的斑点,把书报检查官涂改时画的叉叉杠杠当做数学作图,而把粗暴蛮横当作论据有力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批评不是已经失掉它的 合乎理性的性质了吗?
【批评是有阶级性的,批评必须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批评必须掌握在共产党手中,于是批评本身变成党派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政府垄断了的批评,也就是无产阶级垄断了的批评,很好嘛。现在的批评,更确切些说,叫做批判。批评是相互的,批判是单方面的。革命的大批判万岁!这就是现在某些人的口号。】
【怎样才能实现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绝不是你们从同辈中拼凑一批官方作家就可以取得的。否则够资格的著者就会变成官方的著者,出版自由同书报检查制度之间的斗争就会变成够资格的作家同不够资格的作家之间的斗争。
【只要把名称稍微变动一下,够资格的著者改为无产阶级作家,不够资格的著者改为资产阶级作家,就很完全了。斗争,更确切些是阶级斗争。
有那么几个,不是几十个,更不是几百几千个,无产阶级作家,也就是官方作家说,现在有出版自由。换句话说,版权集中,书报检查制度好得很。】
【这些人是谁呢?书报检查制度已经批得差不多了,然而是谁赞成书报检查制度的呢?】
一个等级要限制出版物只能讨论莱茵省的物质、精神、教会方面的事情,一个等级希望出版“乡镇的报纸”,这一名称本身已经说明内容的局限性,一个等级甚至在每一个省只有一种报纸可以公开发表意见!!!
【是谁?竟会同这一等级的意见如此地一致,竟会同三个等级中的“甚至”这一等级的意见如此地一致,岂但意见一致,而且公开实行了。是无产阶级吗?无产阶级竟会从这一等级学来这种意见,也许正象无产阶级专政是从资产阶级专政学来一样的道理吧。你们过去对我们无产阶级香花实行书报检查制度,我们现在就要对你们资产阶级毒草来一个版权集中。这个学习很重要。学得不好,人民就要遭殃,就要受二遍苦。
原来无产阶级的导师不是马克思,而是这一等级。
这一等级也应该好好向无产阶级学习:我们从来没有找到过实行这一意见的有效方法,如今你们无产阶级实行了,你们是如何实行的呀?
马克思的这篇著作中,人民这个词出现了不少。现在除了阶级以外,人民这个词也出现了不少。但不知人民看了这段文字有何感想?】
七一。十。三十
(编辑: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