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的国度——基督教伦理学献议》是侯活士的经典作品,20年来影响深远。其所提出若干重要理念,尤须国内教会界一再反省。
侯活士认为基督教信念是以一连串的故事来表达的,这些故事构成了一个传统,这传统反过来创造和塑造了一个群体,就是教会。可见基督教伦理学并非始终强调规则,却是开始于吸引人们注意一段历史中真实发生的故事,它关于上帝如何对待受造物及上帝与受造物之间关系的讲论。“教会成为教会”是忠于叙事的整全性和真实性,它“既不是纯粹伴随着基督教信念而来的(incidental),也不是偶然的(accidental)。再没有比故事更根本的方式来谈论上帝”(P49)。拒斥将故事化约为金句和语录,就是要忠于这故事。因为设若将基督教简化为社会变革推动力或者教条主义,就会扭曲道德本心,以为可以将诸如忠信、诚实等品格前设地从教会群体的实践中抽离出来。所以基督教伦理必然是有一种限定的伦理,而不是自然神论先验的思考方式——若非籍着历史传统所塑造的社群在实践行动中彰显一种德性或者品格,这德性和品格本身是不可能首先被“客观”地描述出来并奉之为金科玉律的。
侯活士认为“品格”(character)是基督教伦理学的题中之义,而非仅是解决“道德疑难”的问题(moral quandaries)。伦理学所应首先注目的是如何成为合宜的人,即“我们应该是什么人”的德性养成;而非局限于诸如“如何做正确选择”与“我该如何做”的路径依赖。常规上人们经常将诸如堕胎、同性恋、安乐死、离婚等看似模棱两可的两难处境置于伦理学关切的核心地位,提供一个非此即彼或者合乎中道的方案并将之演绎为立场分明的政治站队。由于路径选择与道德践履的脱钩,使得其被裹挟进一种拒斥批判的安全感中,即希望赞同自己观点的人数加满,从而适合自己躲藏进同质化的思想中并免除知识的不确定性。我们越是无法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就越有可能将伦理学的思考和批判化约为一些抽象的教条,期待在这个礼崩乐坏学绝道丧的时代取得某种所谓的道德制高点,从而成为了新时代的法利赛人。事实上,“唯有根据那些能告诉我们是谁的信念来思考,对这些疑难问题的求问才是有意义的”(P21)。
有人认为教会最大的危险不是离世俗太远了,而是离世俗太近了——比如基要派和社会福音派之争。今天看来这样的论调大抵都有问题,因为无论何者在处理政教关系或者社会伦理的过程中,将福音化约为抽象教条的倾向都比较严重。当人们为之处理即时性的当下性的问题而发展一种非历史的目的论的责任伦理,便可能会忽略福音之于历史和传统的整全性面向。侯活士的警醒对当今教会具有现实意义,比如“《圣经》金句基督徒”中就不少人相信基督教伦理学必当来源于摩西十诫和登山宝训。然而没有“约”的十诫就不成为《旧约》的圣约事件,上帝没有将以色列人从埃及为奴之地领出来,十诫的训诫就毫无意义也毫无道理。是故在处理社会生活中具体处境或者两难决疑的时候,将《圣经》的整全叙事化约为若干语录和金句并演绎为某种“放之四海而皆准,历万代而常新”的普世价值或者全球伦理,亦未必能求取圣与俗的最大公约数。因为有“约”之摩西十诫和有“福音”之登山宝训的特殊性,只有在“上帝与以色列人相处的故事的特殊性中才是合理的”(P48),品格和德性因此才能得到彰显。
侯活士主张教会自有独特性当然不是“隐遁主义”或者“避世主义”,加上限定的基督教伦理显然不是要支持基督教的优越性和宰制地位。侯活士提醒拥护“自然律式”思考模式的人不要陷入另一种文化帝国主义,因为当今天(尤其当下中国)的基督徒为了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而使用普世价值(universal rights)或全球伦理(global ethic)来表达自然律——如对民主宪政、言论自由、人权等做普遍假设时,已经前设地促使别人也促使自己相信相比较于其他否定这些权利的人,他们在道德上是迟钝的,故应逼迫他们承认自己的错误,甚至使用必要的暴力(P61)——侯活士说:“我们基督徒不是受召成为有道德的,而是受召忠于那真正的故事”(P109)。教会既是过往至今忠于上帝故事并践行限定德性和品格的忠信群体,也是当今各种价值观、意识形态思潮多元共在时代里的异乡客。在终末论的前提下,基督徒不是在此世完成这国度,而是预尝这国度。
“和平”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可以藉此考验基督教伦理。打个比方,如果铁与血、冰与火可以达致“铸剑为犁”、“狮子与绵羊一同躺卧”,那么面对此世的建制性暴力,如纳粹和共产,基督徒能够闭上眼睛不看,却显然无法闭上耳朵不听。那么暴力的使用是否合法,又是否符合基督徒群体这限定的伦理价值观呢?所以拉美解放神学家提出“具体的乌托邦”对欧美教会界所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即不但要在身体上解放,还要在社会建制上、灵性上达到双重解放。然而无论古铁雷斯、博夫还是桑迪诺人民联合阵线,其实他们说的和侯活士并没有本质区别。因为和平的国度是一当下的实在,是必然来临、现在还未来临、但是已经来临的。上帝的存在使得和平变得可能,哪怕解放神学家也是将“解放”引领到上帝宝座的域界,并非单纯依靠阶级斗争二分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我们显然不会认为,国教教会和“君士坦丁神学”会是成就和平国度的唯一手段,当然这也是一种根据上帝故事和历史传统所判定的基督徒的“政治正确”和“政治站队”。
侯活士指出:“我们害怕无政府状态和无秩序所引起的暴力。我们常渴望常态和安全,即使要牺牲别人也在所不惜”(P200)。偏爱自欺和秩序,也是以自我为中心而背叛上帝的叙事,以为自己能够掌控全局并营造安全感,以至于不愿意把全人开放给陌生的他者与上帝。侯活士说的“和平的幻想”意义即在于此,无论堕胎、同性恋、安乐死抑或者战争与和平,基督徒作为历史传统延革下来的承载限定伦理的社群,之所以被当今各种各样的话题绑架而疲于奔命,就在于我们削减了上帝的故事,将之化简为语录、金句和教条。
今日尤其国内,教会伦理学的欠奉大抵和“教会不像教会”有关。“宗派后”时代的中国基督教似乎更关注政治伦理而非教会伦理,无论是“三自爱国”还是“反建制”皆被“政治正确”的意识形态所绑架。当五大宗教领袖携手在本应献上诗篇颂辞灵歌之上帝圣殿中大唱红歌抑或者包装以新形态“君士坦丁神学”的基督教宪政粉墨登场,都已很难让人看到已得国度在地上的影子。“教会的责任是要成为教会,让世界知道它是世界”——这是侯活士的基督教伦理,与“教会不像教会”相对的是让“教会成为教会”,加入教会并成为教会本身就是一场宏大的政治行动。
(编辑: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