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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法治先驱的后来

2013-08-25 15:58:22来源:北京文艺网    作者:何兵

   

  沈钧儒是光绪三十年的进士,曾任刑部贵州司主事,后来留学日本。留日期间与梁启超等鼓吹宪政。1907年日本留学归来,他与众人上书朝廷,请求速开民选议院:“国家不可以孤立,政治不可以独裁……”等到看透清庭预备立宪是个骗局后,他与革命党建立了联系。1946年一次演讲时,他说:“民国以前的宪政运动,可以说由我开头的……”

  国民政府时期,他组织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与共产党遥相呼应。蒋介石曾通过中间人警告:“请衡山先生识相点……”1947年10月,他领导的民盟被政府宣布“非法”。1948年1月,他接受记者访谈说:“唯有走人民革命的路线。”

  作为宪政的先驱,早在1938年,他就提出过《切实保障人民权利》的提案:除法律赋权机关外,绝对不许拘捕禁押审判处罚人民;司法及公安机关,拘捕嫌疑之人犯,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解送审判机关;严禁私刑拷打,酷刑逼供;保障抗日民众团体及言论出版……

  1949年9月21日,他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晚间回寓所写道:“今后大家参与政府工作了,应该严肃一些,改造自己,不能再象以前自由散漫了。”1949年10月1日,他被任命为最高法院院长(1949.10-1954.9)

  从在野到当朝,他如何转型?

  我查阅了《沈钧儒年谱》,以下是他五年院长任内的若干提要:

  一、司法工作。

  1949年10月22日,至中南海勤政殿出席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大会。1949年11月1日最高法院正式办公,与法院全体人员谈话。1950年5月17日,到最高法院作清理积案动员报告。1950年7月26日至8月11日,出席第一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1951年3月26日,在最高法院作《惩治反革命条例》动员报告。1951年12月3日,在最高法院作掀起反贪污运动高潮的动员报告。1952年2月1日,最高法院在中山公园举行公审贪污犯大会,任审判长。1952年5月7日,参加最高法院处理贪污分子大会。

  年谱记载,他到最高法院视事的条目很少,大部分精力投入政务。

  二、出访。

  1950年8月29日,他率中央代表团赴陕西、新疆等地访问。9月11日,抵迪化,省政府主席包尔汉等在机场迎接。各界在建新门外列队欢迎,下榻于原盛世才督办公署。10月1日从新疆飞返兰州,兰州市举行10万人庆祝大会,发表讲话并在会后赋诗一首:皋兰山下黄河边,旗帜缤纷鼓喧天。十万同胞齐声唱,中华建国一周年。10月17日抵临夏,距临夏五六里即有六七千人夹道欢迎,下榻原马鸿逵住宅。10月29日抵西宁市。赵寿山主席率军队及藏、回等各界代表数千人离城20里欢迎,下榻原马步芳住宅。11月10日离开兰州,邓宝珊赠诗云:“冲破冰天堕指寒,西来坛玷主敦槃。大年劲气真云鹤,万众如山鼓掌看。”

  1951年4月-7月,他带队到苏联、民主德国访问近三个月。所到之处,群众聚集,欢呼声掌声不绝于耳。

  对于这种“万众如山鼓掌看”的官仪,他坦然接受。

  但他其实并不是一个追求奢华生活的人。1908年他给夫人的信中说:“用款之窘,亦无从说起。衣帽至今全无,出门是借。夜间无帐,颇以为苦。”1921年条目记载:自去岁返沪,生活拮据,多次几至绝粮……不得不常以典当及多方告贷以应急需。

  三、交际。

  1949年12月22日,至北京饭店参加各党派联合庆祝斯大林70大寿大会。1950年3月4日,至北京火车站欢迎毛主席访苏归来。1950年12月21日,赴火车站迎接郭沫若率领的中国出席世界保卫和平大会代表团回国。

  四、游览。

  5月15日,赴杭游览。6月23日,赴无锡游览,市长副市长到站迎接。7月1日到苏州游览。7月4日,到周瘦鹃家看盆景。7月9日苏州李市长陪同赴洞庭东山游览。7月17日抵南京,晚赴江苏省副主席宴。7月18日抵北京。8月3日至9月14日,赴青岛疗养。

  在他任内,全国法院共判处104万件反革命案件,全国共捕260余万名反革命。有些反革命是被县法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法院根据政治需要,先后成立“土改人民法庭”、“普选人民法庭”、“三反人民法庭”。法庭主要由农民组成的。据女作家丁玲观察:“农民要么不斗,要斗就往死里斗。”

  他是个坚决的法治主义者。北洋和国民政府时期,他先后曾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他提出:“唯民主可以革专制之积威,唯法治可以纳庶政于轨物。”奈何在他执掌最高法院之前,国民党《六法全书》已全面废除。他掌管的全国法院,既无刑法、民法可操,又无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可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治下的法院,无法可守,无法官可用,作为最高法院院长,他只能听从党的号召,顺应革命潮流,用运动和人治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除此之外,他还能做出什么选择?

  五年后,他的继任董必武院长实话实说:“立法机关现在如果要我们报告各级法院如何进行审判工作,我是无言答复的。外国人来我国参观,如问这一问题,我也将不知所对。”

  此后国家政治运动一波接着一波,直至改革开放以后,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才逐步完备,人民法院审案才有章可循。

  作为宪政先驱,民主和法治的先行者,何以在当政以后,很快转型成官僚,顺应了人治和运动?他的内心有否彷徨和煎熬?我查尽了手头的资料,没有发现蛛丝马迹。

  他内心尊敬毛主席。1952年作诗《东方红》:“涵咏毛诗对太阳,人间无事不光明。清洗头脑排脏物,鞭挞先从已一身。”1961年为祝贺中共建党40周年,他手写毛主席诗词21首,献给党和毛主席,并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建国后,他曾多次申请入党。他的最后墨迹是:“将革命进行到底。”

  在革命的洪流中,顺应革命大潮的宪政先驱,还有一位——史良,她也是“七君子”之一。

  (编辑:陈家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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