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由于崇尚国家统筹而使得政治缺乏应有的大众性,所以,在一般人的心中,政治往往被理解为社会管控或单纯的政府行为,而不是人人有份,应当确权划界,专业分担的社会功课。长期以来,由于一切民生国运皆诉诸于政府,在突显其无所不能并承受了不堪之累的同时,却也折射出官员能量在民意天平中不可替代的主导性功能。加之高度组织化的权力科层与庶民生活的自由散漫不兼容,乃至彼此胡乱猜忌,故常常成为野史民谣爱恨交织的责难主体。这不仅导致国家主权遭致诸多市井物议,还因公共事务缺少广泛的社会辩论修正,故只能通过行政指令强化“团结”,或是动用亲疏关系纵向分级布控,收紧局内人对体制的依附与顺从。
由此造成的政治不仅系统紧缩而且缺少平民性,还因不能随机与社会互利分权,检讨是非得失,所以经常出现扰民犯横的制度策论,或行政行为不当引发诸多社会怨怼。也正是这种朝野互疑造成的信息堵塞导致的任性和不放心,才使得中国传统政治要么太过养尊处优,不懂体恤民情;要么高度警觉以防范社会离散而授民以柄。因此,即使历代皆不缺“舍身求法、为民请命”甚至挟民意汹汹之势破旧立新,以图通过“变法”促进善治良政的进取呼求,但其目标也多是不废道统的随机正义或国运下行时的扶危之举,尽管显得突兀而不乏悲壮感,但其对中国社会而言,更像是宣示一种做人行事的向度,提供一种“正义永存”的期待而已,虽有令人仰视的崇高感,但对促成国家分权和社会自治则基本不在其政治哲学考量的范畴。
正是源出这种内敛而不轻易向外借力,也不在乎社会分治的权力生态,在高度集中的政治体系中要想有所作为,拥有政治前途,精明与审时度势常常比突出风格和显示能力更重要,也更有现实感和意义。因此,中国社会无论是家庭教育或主流规训,都不支持分权管制和个体为终端的利己主义,举凡为人处世也多主张精英济世,追求的是由权力中枢派发的身份感和舆论观上的统一场。是故,人们总是只想在现存规则中相机行事,奉行的是曲径通幽、借势发力,是对纷繁处境中的社会人事布局做到心领神会,从而才能建功立业兼济天下。所以,无论官民都习惯以国家承认为正道,以社会中政治主导的路径和官方标准立身处世。即便是离经叛道者的“异见”批评和政治指控,也多是落败者的怨气,或没法走“正途”从政的另类正义,一般鲜有出于另立中心分庭抗礼,或打算施行多元主权并列分治,另劈蹊径的国家系统重构,期待的仍然是“翻身作主”改天换地,而不是认领社会分化和民间主权,憧憬的仍然是“大丈当如是”的“伟岸”而不是预备另外制宪以促成社会自治的个体立法。
所以,列朝革命纵是风起云涌、所向披靡,结局也多是英雄气短、折戟沉沙而很难修成正果。究其根源,除却起事者策论错失或并非真心践行自己宣示的主张之外,其冒险破局与中国政治立足于“天下一元”的统合感必然发生冲突,以至连主导者都会因“僭越古训”而常常显得畏葸犯难,故除非置之死地而后生,其内部团结也总是受制于追随者的“心神不定”而屡屡陷入内讧不易达成。如此,则“政治忠诚”不仅是权力场中容身者必守的基本原则,更是检测个人是否公道或人品优劣的全能标准。所以,历代尽管体制功法各有不同,但在意识形态宣示上的忠心从来都是从政的必要前提,即便是言不由衷的政治表态或刻意奉承,上行下效的气场也会内化成个人自发的精神依附与体制眷恋。因此,即使有众多逆向选择搞政治的“不兼容”者占山为王、结盟立威,也多是因仕途拥塞而想寻求“曲线”招安进身,或臆想风水轮回打劫坐庄,一般很少有重塑政治品格的远景规划。反之,那种另立旗杆,企图通过民间立法、分权主政的冲动,不仅容易引发国家警觉而遭致拆解,还因其多是近亲繁殖的江湖乱而颇受市井非议,既要遭致民意冷场和习惯抵制,也容易被社会道德斥为“旁门左道”而不能有效汇聚人气,故总是一次次重复“其兴亦渤,其亡亦忽”的轮回宿命。因此,对于习惯亲亲尊尊,五伦义气相投而不能轻易出格、自作主张的中国社会而言,政治上的集权和国家管控不仅是多数人的现世理想,也是国人生计牢靠和名份安顿的优化选择。
也正是这种这种国家行政统筹,导致的民间主权缺位和文化空场,才使得一般国民都只有权力影象而缺少广义的生活出路,从而无法作出多向度的专业分类和身价研判,因此,中国社会对政治价值的理解就会剑走偏锋,以致不少人都以为,只要有了国家配发的职务装备就能让自己心安无虞,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的社会人生难题。故此,中国社会才累积了太多政治焦虑,触发了诸多变法图强的主张,甚至不乏乱中取胜,或巴望周期性闹革命“翻身”带来好运的想象。殊知,这种政治全能期许的“成功感”在给人以依靠、安全,直抵人类天性中的隐秘需求并激活其操控欲的同时,也会因其太过拥塞而加剧社会冲突和权力运数无常的紧张感。也正是出于这种忧虑,中国社会才重血缘、续家谱,江湖行走也多喜欢投亲靠友拉关系,由此不仅可以借重人情义气抱团取暖,累积公关资源,还能通过亲朋之间惺惺相惜,能力评价和关系担保提携,从而促成其中的“优胜者”投身社会事业“搞政治”,为所属关系人输送利益,争光立德,在确保其身份合法的同时,还能享有国家派发荣誉的体面与价值感。所以,尽管史籍文案中有诸多政治历险或厚黑不堪的描述与想象,也确实演出了不少家破人亡的世道悲情,但其“折戟”与收益的概率估算,也总会让不少励行社会治平经略,憧憬人生高端体验的“理想主义者”心存侥幸。
考诸中国政治生态,由于多数人都想通过权力配发优越感,获得特殊待遇,举凡一旦编入国家组织的科层序列,其政治立场与观念取向便会依类赋形、随机应变。总之,是既少有固定的原则坚持,也不拘泥于主义教条或学理预案,而是一切讲求实用,讲求人事布局的协调与彼时的权力运势之需。是故,即便是有些“入局者”行止看上去吊诡而颇不符合优选法则,但却总能切合中国古老权力生态相生相克的系统守恒。反之,那种率性而为,强调个人独立行事的“自由主义”虽能尽显离世异俗的突兀感,但其在实践层面,却常常与组织意志和中国社会近亲繁殖、其乐融融的“混沌主义”水土不服。是故,单元化的个体主权不仅会频遭体制排斥,甚至连“在野”立身处世也因人脉不通而难以成事。所以,在中国,主权归民的理论预设虽然令人心仪,也确实能引发一些“舍身求法”者挑战政治集权,收获诸多激情拥趸,但却因政治行为深陷“义气用事”,而只能依据当事者内心的尺度和乡规民约加以化解。所以,那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文化想象,几成法律人的一厢情愿。在多数情况下,法理条规都不能主持正义,甚至在事关社会民生和公私利益的配置上,也很少有人是基于对法律和原则的敬畏而自愿承担后果,更多的认账与服从,仍然是古老的道德训示和良心不安,是构成人们社会关系的条件如面子、习俗,人情和羞耻感等。
英国法官劳顿·柏格说“如果法律制定者对构成人们社会关系的条件缺乏眼力,则其法律越多,于秩序管理则越没有实际意义”。基于这一历史成因,作为一个延续数千年而气脉不断的社会共同体,其假公济私,重人情、轻法理的行政错失理当不能简单归昝于古今“在场者”没有远见卓识,也不是此间文明的生发路径和所谓的“民主素质”、法律意识有什么问题,而是中国古老的生活方式与集体风尚,是缘起中国社会忠诚与家国“同心圆波纹状结构”〔费孝通先生语〕;君师合一与政教连体在政治观上的承前启后。换一个角度讲,这当中既有“一山不容二虎”的哲学警示,也有赖于传统“贤能富贵”打包配送的“马太效应”形成的向心力。其间透出的不仅是权力中心对民间分权自立的不容忍,也有中国社会对主权下移和“契约”分权让利,改写古老人伦关系的不适与文化冲撞。也正是源于中国民间对援引法条切割人情的习惯性排斥,“司法独立”和个人主权在中国的具体实践才常常打折走偏,不尽人意。因此,即便是在普法、用法维权几成共识的当下,多数人仍喜欢上访告状、找关系求能人“摆平”,或是在亲疏关系明朗,自己能掌控的局面中解决问题,甚至事关民生国运的宏大叙事,其体认也多是天下为公的“道理”,而不接受群己立约,条块分制的冷规则。由此,那种动辄诉之于法律至上或系统分类的专业主义声讨,多是一种不解乡土民气的文化偷懒,或是淡出此间社会关系和交往伦理的敷衍之说。
民间讲“一方水土一方人”即可阐释中国政治有为的前提必是入乡随俗,与社会人情世故兼容匹配方能有所作为。相反,那种寄望于“堆砌主义”修改中国的努力,看似“政治正确”,但却因忽略了构成中国社会关系的细节和生发密码,是故常常执于学理争吵而不解此间人事的实际况味。殊知,这不仅无助于以改善中国,反而把自己也折腾得含混不清。据此可见,政治不单是一种国家意识形态,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传承与生活方式,它源于大众自愿认领和习性之使然。再则,由于中国社会不习惯缜密的数理思辩和客观化的逻辑归纳,举凡物理人情皆托之以经验意会而后明心见性。是故其判断审思、格物致理见之于家道国政的运筹规划,便很难套用现成的主义学说,或任何有形的备选方案。以此返观,则中国之稳定和统一感,其实并非所谓的“封建主义”代际相传,而是五伦相生相克的人文传统,是建基于以“一元”统筹天下,无远弗界、“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兼容并包,是贯通天、地、人三才交感依存的伦理布局,它不仅强调个人主体的德性圆成,更注重以人情参验事理,故特别强调尊尊亲亲,老老少少相互照应,从而在历史与社会意识上,将“尊道”与个人的价值和身份感联系起来。
正是这种基于德性优劣比较而形成的社会意识,对广土众民而言,不仅是一种现世的生活安排,更是一种可以穿越“有限性焦虑”走进历史,并由此获得饱满人生和意义感的心理期待。所以,这不仅有助于自下而上确保社会系统代谢有序和政治稳定,从而使其长时期拥有广泛的民意依靠,还可以凭借其道统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当性”,有效化解内部结党和地方分权。就社会管理而言,这种立足一元的文明传统,虽然不具有仪规严谨的宗教约束力,但却能在同心一体、德化天下的缘系社会结构中发挥非宗教的统合力,从而不仅成为政治参与者道德生活的安置点,也是多数中国人的精神信靠和情感装置。所以,即使是近代以来颇遭垢病的科举制,其设计的初衷也主要是力求通过“选贤与能”的优绩评价,结合“学而优则仕”德能双修进入“体制内”协助皇室分权制衡,以图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平等和精英治理。至少,就始作俑者而言,这既可以有效防范居心不良者操纵民气另立山头,聚众打劫社会;又能据守道统正义累积的经验教训,对社会普遍的“逐利分权”意图保持适度的文化挤压。
综上所述,由于一国政治文化就其发生学而言,都是为了确保该族群优越和安全感的知识系统,没有任何人会逆向选择对自身不利的文化或道理,更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文明属性而被他者所定义。所以,即便是现代处境之下的中国政治结党,看似严密紧凑而且不乏舶来的大词文法,但其实际组合方式仍不出乡土中国的文明底色,承载的仍然是立足于亲疏远近的投缘拉关系。因此,当下的社会议政与民间维权虽是声浪迭起,但却很像是同道间的义气联盟而非组织信仰,是缘起社会发展的“好处”不能均沾,或权力剥夺引发的厌恶和声讨。太史公曰∶〝天下以势道而交,势存则从之,势去则弃之〞,数千年累积的政治文化也颇似武侠争锋,一切端赖力量强弱或功法是否持平。是故,凡能搅动社会政治变革,则必先达成统一共识。尽管其主导权并不一定都取决于掌权者的态度和意愿,但无权者的坚韧、耐心和矢志不渝的同心同德肯定是必要前提。
或许,现代政治都只讲求法理契约而不援引善恶定义,但好的政治必然含摄伦理的属性和美好愿景,尤其在中国,多数人仍然相信人有羞恶之心,喜欢以善念度人而且在意识排序上重视以德服人。故谈论政治就得重拾群众观念,强调集体主义和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否则,若是仅仅把严肃的政治议题当作消费,当作是心不在焉的话语装置或言论时尚,这不仅改变不了人们的生活,也不太可能解决实际问题。即使是常被论及的公民权和社会自治,也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言论自由,或是移植现成的主义样板,厉行“普法”和维权就能破解当前的政治难题,。所以,无论如何现代,政治民主化最有效的动力依然不是先锋理论,而是也只能是,大部份人都能主导自己的选择,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除此之外,它还是一种心灵结构和行为方式,并贯穿于我们的文化信靠与日常人事之中。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