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记者从长春市政府了解到,日前长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在训运动员要加强文化课学习,若文化课学习达不到一定要求,则停止参赛甚至退出运动队。
事实上,运动员文化课若不达标禁止参赛,并非是长春市独创的“自选动作”。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逐步推行在义务教育阶段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中进行文化课成绩测试”。因此,长春市是在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并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近年来,各地非常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制订了严格的考核措施。比如,山东省规定,逐步推行赛前文化课测试,测试成绩不达标的不允许参加比赛;到2016年,全省青少年所有比赛项目均要实现赛前文化课测试全覆盖。又如,石家庄市推出激励机制,要求各运动队对文化课学习好的运动员进行奖励。然而,由于各地执行不一,发展不平衡,导致过去我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留下了许多“欠账”。
当文化层次成“短板”,只会限制运动员们的长远发展。要知道,当今体育比赛,已不单纯是体能的竞争,同样包含运动员文化水平的比拼。科学训练,要求运动员能消化基本原理,来进行合理训练,文化素质越高,对运动原理、运动生理、心理、保健等方面的知识运用能力越强。许多时候,只重专业训练、轻视文化提升,造就了运动员的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的不过硬。而他们走出狭窄的体育场域,参与到社会活动中来时,也会因知识匮乏,动辄成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笑柄。
更重要的,是每个运动员的职业寿命都是有限的,退役之后,他们的角色重塑,对于“再就业”尤为关键。若是没有知识“充电”,他们很难适应知识型社会的需求,其角色转变,注定会面临困境。基于此,有必要把运动训练和文化课学习变成一个“综合体”,引导运动员德智体全面发展。
虽说“学术有专攻”,精于某项技能,或足以谋生,可对运动员而言,“文体双馨”是职业素养的内在要求,谈不上能力裹挟。相反,“跛脚”式发展,只会让他们被束缚在“体育”的小圈子里,失去更多元的发展契机。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