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的全称叫“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的三个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固然都值得关注,但更重要的是价值的判定和取舍,不能都统统奉为至宝,也不能任凭仍有较高文化含量的事物失去生机或逐渐消亡。
世上非物质的东西太多了,但是否都有价值?是否都有文化属性?是否都有尚未枯竭的精神能量?是否都能成为具有财富增殖价值的遗产?这才是我们必须弄懂的事。
有的事物具有明显的落后性或愚昧性,没有多少再开发的价值,理应被现代人遗忘,否则社会就很难前进。对此,我们不能为“保遗”而“保遗”。但有的事物曾被冷落或被遗忘是不对的,甚而促成那些事物(尤其是文化门类)的能量日消更是可忧的,理应给予尽力保护。在保护的对象中,我暂先举出几个:
一,汉字中的繁体字。我不提倡将简化字恢复为繁体字,但我却希望当代读书人(从中学生到大学生),多多少少(当然越多越好)熟悉一定数量的繁体字。因为它是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之一,而且是不可低估的财富。
二,中国的古文。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后,用白话文取代古文(尤其是八股文),功德很大。但把一切古文(包括八股文)统统视为打倒对象,使很多人对古文越来越陌生,这也是对真正中国文化的矮化、浅化。必须正视:中国的某些古文,潜存的思想高度、见识深度、文字辞采都不乏高明之处,有的甚而超过不少的今人。
三,古体诗词。今天名叫诗、词、歌、赋的文艺作品仍很多,但那不叫遗产,只能称之为“新产”,其中还不乏“洋产”。而真正古体的诗、词、歌、赋,是有特殊的界定和要求的。例如诗,至少要讲求格律、对仗、韵脚。而词,除了词牌有固定的名称,和由上下阕两部分组成之外,也要有严格的声韵讲究。此外,无论是诗、词还是歌、赋,以及包括曲在内的其他文体,在语法和修辞上(包括意趣上)也都有一定的古香古色之意。
四,以吟咏大自然之美为主体的文字制品。如山水诗、田园诗、草木诗或侧重于写自然风景的散文。必须承认,在以工业化、商业化为社会大风向的今天,赞颂大自然之美的文学作品已经奇缺,有日趋绝迹之势。为此,必须保护那些具有很大美感的遗产。
五,“文以载道”的理念。中国古代曾把“文以载道”的理念视为文字表述或语言表述的主旨,大都立足于“有为”,看不起“文丽而无用”。权且不说其中所指的“道”或“有为”有多少封建因素,有无落后意味,只要是它重“道”而且力求“有为”就有一定的精神品位,总比将个人功利或嬉皮士习性看得很重的作家要好些。因此“文以载道”的理念本身,也是不可丢弃的遗产。
六,中国的书写传统习惯。所谓书写的传统习惯,包括三点:一,使用传统的书写工具,主要指笔墨;二,掌握传统的书写技能,首先是把字写得正确和有美感,把词写得准确无误而且力求在选用上争取最佳,把句写得无违语法而且有文采;三,形成严肃的写作风尚,下笔言之有理、言之有情,至少言之有用!
我虽然同意甚而提倡电脑写作,在键盘上敲字、敲词、敲句,也不反对把文章、作品写得颇随意,对某些无序的思想和语言也能谅解,但我又十分看重传统书写习惯中的优质因素,并将其视为应当保护的遗产。
中国的“非遗”太多了,举不胜举,我不过信口说上几种而已。希望有兴趣的人继续想,多想些!
(实习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