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濂
如何正确地转移、释放和化解社会愤恨情绪,这是一个问题。
有朋友去印度开会,回来谈观感,印象最深的是印度的“哲学家”很多,喜谈精神性,连政治家都愿意附庸风雅,而且个个能说会道。由于历史的缘故,中国学者多数说不娴熟的英语,印度学者则说娴熟而我们听不懂的英语。不过,印度人虽然普遍使用英语,除了民主政治外,一般生活方式上西方化的程度却比中国低,比如麦当劳很少,圣诞节也没中国热闹。朋友说,印度人似乎比较快乐,乞丐要钱总是笑眯眯的,即使要不到钱也不改脸色。
最后这点让我尤其感兴趣,印度乞丐总是笑眯眯,我猜想很可能与挥之不去的种姓制度有关系。查维基百科,种姓制度在印度始于公元前20世纪,是借由许多不同的标准,包括是否吃素、是否杀牛以及是否接触尸体等等,建立起来的一套相对阶序。种姓制度将印度人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与首陀罗四个阶层,并在英属殖民地时期固化为边界森严的等级制。虽然早在1947年独立之时,印度就在法律上废除了种姓制度,政治上也逐渐迈入民主时代,可是种姓制度在社会实际运作,特别是社会心理层面上依旧影响深远。这或许就是印度乞丐始终面带笑容的文化心理根源:由于对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命运抱持与生俱来的宿命感,所以少抱怨,也少不平。
种姓制度有千般不是,与现代民主社会也格格不入,可是笑眯眯的乞丐却着实是一个意料之外的“红利”。托克维尔在《民主在美国》中说,“民主的各种制度激发并讨好人们对平等的激情”,然而问题在于,再民主的社会也不可能达成完全的平等,所以民主的一个负面效果就是“最大程度地发展了人心中的嫉妒情感”,“人们越平等,他们对平等的渴求就越难满足”。于是,就有了如下这个看似悖谬的现象:“当不平等是社会通则时,最大的不平等都见怪不怪。但当一切都已或多或少抹平时,最小的差距都引人注目。”
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把平等所激发的欲望和嫉妒进一步定义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情绪——“resentment”(愤恨或怨恨)。舍勒的判断与托克维尔相去不远,他认为,在一个政治权利与社会财富分配上接近平等的民主社会中,愤恨可能是最小的;而在一个内在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愤恨也会很小。忍无可忍、一触即发的愤恨情绪往往会在如下社会中急遽地堆积起来:平等观念与权利观念已然深入人心,但现实的权力与财富却出现极大分化。身处这样的社会,人人都觉得有“权利”与别人相比,但“事实”上又不能相比,天长日久,普遍的仇富心理就会不可遏止地流行开来。
舍勒相信愤恨是魔鬼:报复感、嫉妒、阴恶、幸灾乐祸、恶意,这些毒性极强的负面情绪在现代人的内心纠结翻腾,敲骨吸髓,贻害无穷。但是舍勒没有看到的是,愤恨也有正面积极的一面,它甚至可能促成并造就一个正义的社会。
有排队经验的人都了解,如果你花了一个下午循规蹈矩安心排队,到头来却被插队者捷足先登抢去最后一张票,你就会有“气血翻涌”的愤恨情绪。作为一种反应性态度,愤恨是一种“我们为自己而要求于别人的考虑”,它最直接也最强烈。问题的关键在于,并不是所有“因别人未能满足自己的要求而产生的不满”都是愤恨,这一点尤其需要明确,否则以愤恨为重要特征的正义感将直接等同于自我中心主义。香港大学的慈继伟教授指出,使某人产生愤恨的必要条件包括如下几点:1.其他人的行为违背了“非个人性规范”(impersonal norms);2.其他人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某人的个人利益;3.某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违背过非个人性规范或者说道德规范,尤其是针对那个侵犯了某人的人而言。
根据以上标准,排队者对插队的人之所以感到愤恨,不仅因为他们违背了“不准插队”的社会规范,更重要的是插队行为严重损害了排队者的个人利益。由此可见,愤恨是一种“特殊的、既含道德愤慨又含利益计较的”情感反应。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它有别于纯粹的怨气——那些因为来晚了没买到票的人心怀的是怨气而不是愤恨;作为一种涉及自我利益的情感,它又有别于纯粹的义愤——我作为路人去制止插队现象是出于义愤,而不是愤恨。也正因为此,愤恨才有可能成为个体追寻正义的根本动机。
笑眯眯的印度乞丐不愤恨,他们安天知命,可以通过精神性的诉求来安慰人生的不公。相比之下,仇富者的愤恨情绪尽管正当,但因为纠结了太多的怨气和嫉妒,最终将吞噬每一个体的灵魂。在平等意识深入人心的今天,如何正确地转移、释放和化解社会愤恨情绪,将它疏导成社会正义的普遍心理诉求,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难题。
(实习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