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来回应年轻人所提出的问题,研究宪法学、坚持价值理念,工作不好找,还可能前途多遇挫折,你觉得很纠结。我也觉得很纠结,我经常劝年轻人,劝我的学生,做实务的,要先通过司法考试,做研究的,先把职称拿下来,看长远些,不要因血气方刚,过于激烈,事事硬顶。但另一方面,研究法律的人,以法律为职业的人,是要有职业的伦理底限的。如果没有原则,一步步退让下去,底限何在呢?到这个年龄了,往七十岁走的人了,有些事我要说一下:
上世纪80年代,人民日报在报道中称我是"著名律师"的时候,1984年我和张思之、蒋维正被聘为人民日报社三法律顾问的时候,我今天向大家透露,我当时没有律师证——在那个还没有司法考试,律师资格由司法局领导就可以决定给谁不给谁的时候,我是极少数通过了三天的考试(由北京大学法律系主持)而作律师的人。在当时,全国两万多律师,人民日报聘了个没有"律师证"的人作法律顾问。当时,人民日报登的是:"聘清律师张思之、蒋维正,以及李楯同志为法律顾问"。人民日报的这个启示是张思之拟的文。坚持自己的原则,致使在后来司法局给了我一个"实习律师证"时,一个任领导职务的人说:"李楯,告诉你,这个实习律师证可以给你,也可以不给你!"后来,我的教授头衔的取得,同样如此。有许多挫折。我并不希望让年轻人什么事都去硬顶,我真希望你们能够一步一步走得顺一些。但有些时候,当外部逼迫,使自己必须在两种前景中做出选择时,要有一个基本的立场。
几位我们崇敬的老先生在这儿,其实,不管哪个年龄层的人,都要有担当一些。大家可能不知道,包括刚才这几位律师——在今天,一个称职的好律师,可能担负着巨大的压力。回想离开律协研究室几年后,人民日报报道还称我是著名律师,我想坚持操守,可能被人干掉了,连一点声响都不会有。
我表面讲话常显慷慨激昂,其实,也是很温和的。年轻人觉得你是作过国家几个部委专家的人,是老专家,所以你才敢讲,如果是没有什么名气的年轻人讲就该倒霉了。到这个年龄,我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告诉大家我年轻的时候倒霉的事。什么意思呢?人要有一定的原则的。但我们又不能只是自以为是坚持了原则,就不顾一切地去做,要有担当、负责任。对这个社会负责任;要尽可能地温和地去做,我们这个社会禁不住太大的震荡。
尽管这个社会在转型中形成一种机制,把绝大多数人都变成机会主义者,这让我很痛心。我已经到了这个年龄——有几位老先生在场,我不敢说老,但仍然要说,活到这个岁数,童心未泯,良知未泯。我希望年轻人要谨慎地考虑,稳妥地推进,使中国社会尽可能平稳地转型,而不要因自己的处置不妥,不只是给自己,也给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挫折。
上世纪 90年代初,有一部叫《公法》的书出版,里面记载了一个会议,记载了包括我们的两个法学界的朋友的担忧——他们现在已经都成为高官了,一个是去了全国人大的信春鹰教授,一个是后来做了保密局局长的夏勇教授。他们在那个会上提出一种担心,担心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法律而无法治"。我觉得这是至今每一个以法律为职业的人心里要时时警惕的。因为这关系着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十几亿人的福祉,我们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13亿多人能不能生活得好些?有时候,我问为什么我们不是发达国家?我们还没有把自己的事做得更好。我们不要埋怨别人跟我们作对、捣乱,首先我们自己还没有把自己的事做得更好。考虑到一个一个的人能够生活得更好,我们以法律为职业的人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
正像蔡定剑教授讲的"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我想总会有一些人比蔡定剑教授做得更好。谢谢大家,我们的会议就结束了!
(编辑:苏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