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8月17日各大主流媒体对叶际仁案一审判决的新闻报道导语:
8月16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市原副市长叶际仁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纵观详细全文,除了叶际仁因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578.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其案发后收回了国土使用权挽回国家损失等因素被从轻处罚的报道外,并未涉及到其他罪行的揭发和报道。
——再看8月20日各大媒体有关叶际仁被“双开”新闻报道:
8月19日,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温州市原副市长叶际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法院审理查明,叶际仁在担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把国有土地划拨给非国有公司,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578.8万元。8月16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叶际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错误;叶际仁还严重道德败坏,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有关部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的规定,给予叶际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仅时隔3天就发生了些有趣的微妙变化:
这先后的两个报道,一个是法律的处置,一个是党纪和行政的处置。但后一个报道与前一个报道比较,明显多出一段“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错误”的字样(至于“道德败坏、两性问题”据以往处置贪官惯例,都是“私德小节”不足挂齿,只在党内处置体现,不在司法判决出现。这里忽略)。
很显然,这是在向人暗示:叶不但犯有“滥用职权罪”,而且还有“受贿罪”嫌疑——或许案情还在继续调查,那法院何以急于快速判决呢?
波诡云谲扑朔迷离!
难怪叶际仁家属不服要上诉、叶女将接受媒体采访大喊父亲无罪被冤枉要上访(见题图视频)。
当然,我也可以说只是一层表面、也是一方之词,自然不会轻易相信滴。
关于叶副市长一审被判刑的视频报道我在互联网上查询。令人蹊跷的是竟然搜不到,唯一查到凤凰视频有报道,却已被删除(见链接:http://v.ifeng.com/404.html);而一些大网站报道该案一审的文字新闻,有的也莫名其妙蒸发(如腾讯网,见链接:http://www.qq.com/babygohome/?pgv_ref=404),这让我感到叶案很蹊跷,反倒容易与叶女“喊冤”视频结合产生了某种联想,也就多一份探究的“好玩”啦。
我们都是局外人,只会看官场现形热闹。我仅就对叶女的喊冤要上访的采访一些细节,多出一些“可能”的质疑。主要有下:
一、叶际仁被冤枉,躺着中枪被人“下药”诬陷了;
二、叶被抓后,叶女说周边领导们对他家人很好,有可能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叶际仁的确是“好官”很得人心、他被判冤枉有人同情;另一个是一些官员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借以示好关怀姿态,避免自己被卷进去吃不了兜着走;
三、叶女质疑其父被“通稿”统一口径、“可能存在经济问题,为什么不在起诉书上说”,似乎有些道理,这的确需要官方和司法界出面予以解释;
四、叶际仁落马,却让更多的有问题地方“父母官”没受到株连,叶反倒成了一切问题的“替罪羊”,这让叶际仁家属心理不平衡一时难以接受;
五、罪犯及家属也有申诉和说话的权利,这点应该予以理解和认同。但愿叶女能坚持自己的权利坚持到底。当然,有良知的人们,也不想看到“爱父心切”的“傻女儿”冒犯“神灵”直面媒体的大胆,因为有可能乱了一些人的方寸、造成为家父罪加一等的“添乱”更严重后果哩;
六、叶女提出的“受纪委干扰”、“受个别人权力干扰”等振聋发聩话,起码在一些地方是有道理的,说明“人治大于法治”、“党纪大于法治”现象让人警惕;
七、“一不小心”的判案的“失察”,有可能把一些官宦子女推到“敌对势力”的立场上,这从叶女的话里隐约觉察出;
八、……
我曾在一个帖子里谈及过:一些安排在地方人大、政协内待退的副职官员,有不少是“问题官员”,从某种意义上说,某些地方的人大、政协,常常是“以退为守”的“藏污纳垢”好地方;是党政主要领导“卸捅娄子包袱”、自我保护和隐匿“问题官员”的好去处。说来叶际仁不过是个副厅级官员,一个基本靠边的闲职官员,还算不上个“大老虎”,而且揭发他的问题大都在他几年前在任温州副市长实权期间发生的。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这么多年老叶一直风光直至不慎落马。他的严重问题难道就没有丝毫端倪泄露?难道地方大员个个眼瞎耳聋傻逼一群?难道他独树一帜腐败唯独大家都清白?又有谁在其中想隐瞒一些什么呢?……
这倒好,如今庞大的社会底层上访队伍,已他妈够添乱滴了。如今,这队伍又增添了“高官”家属参与的“新鲜血液”,我想,这出形形色色大戏未来一定好看。当然,连强势的官员及家属都要上访了,你说我们还会再相信谁是“青天大老爷”呢?
叶际仁案要想有说服力,必须尊重客观实际要有证据,让家属让犯案人心服口服;只要不是真的“国家机密”,其案情内幕和涉及到的官员,必须公开不能隐瞒一个不能少;……否则,还不是人治下的“葫芦僧判葫芦案”?反倒搅成了一锅浆糊,浑浊中让一些“大老虎”溜号?
我期待着有更好的戏观赏!呵呵~~~~
2013年8月20日早
附录:叶际仁简历
男,汉族,1953年9月生,浙江永嘉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金融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5年4月-1987年8月瓯海县永强区委副书记、区长、书记;1987年8月-1990年3月平阳县副县长;1990年3月-1997年11月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区叶际仁长、副书记、代区长、区长;1997年11月-1998年8月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1998年8月-2001年11月温州市财政局(国资局、地税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2001年11月-2003年5月温州市财政局(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年5月-2010年2月温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2010年2月,叶际仁辞去温州市副市长职务。2010年3月1日当选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10月2日当选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提案委员会主任。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