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下称国信办)组合拳迭出,志在祛除其所认为的网络乱象。先是严厉警告网络造谣、传谣行为,并声称要对一些所谓“大V”账号以“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的行为予以高度关注,在加强日常执法的同时,正进行集中打击;接着以“故意传谣”为由分别注销和暂停“萧山君子”、“何兵”两个新浪微博账号;随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部署从5月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专项行动。
网络的出现是让整个中国社会都喜忧参半的事。对民间人士来说,是不时担心网上飞来的横祸,害怕被莫名其妙的人肉搜索,害怕网络暴露私隐导致声名狼藉,害怕自己的家人受到网上不良信息的污染,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对官方来说,网络更是令其忧惧在心,心有戚戚。一些传统有效的治理手段在网络时代变得苍白无力,网络瞬息万变的情势经常让官方疲于奔命,对网络也似乎存在“治理失灵”。
互联网是一种神奇的传播媒介,它以极其低廉的成本和非常快捷的速度向用户提供各样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信息。每一个用户也可以通过网络以公开的或匿名的方式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和看法。互联网的横空出世大大拓展了言论自由的空间。首先,互联网突破了传统大众传播从传播者到接受者的线性模式,实现了传播的无中心化以及传者与受者之间的前所未有的平等;其次,互联网的虚拟性使人们打破了在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禁忌和限制,从而能够畅所欲言;再次,网络将数以亿兆的计算机连接起来,使得网上用户能够与他人信息与资源共享。但网络之上也是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网络在带来传播自由与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和非法内容在网上的传播,侵犯公民隐私,损害公民名誉、传播淫秽图像、危害公共利益。其中尤为严重者还有重大虚假信息流传、煽动民族仇恨以及串谋恐怖犯罪等。这些都潜在地构成对社会秩序的重大挑战。
网络传播的利弊两分招致了对待网络言论的深刻歧见。其实这种歧见更是一国关乎政治、法律传统与言论自由价值判断的最直接表征。在专制的政治之下,政治权力为少数人乃至个人所专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乃是统治者奉行不渝的南面之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更是政治权力切糕的当然之理。政治权力垄断之下的话语垄断不仅固化政治的神秘性、封闭性,而且使政治成为黎民百姓不容置喙的禁区,擅议朝政成为大逆不道的罪愆。中国迟至清未变法维新之际,大清统治者依然硬撑“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防线,唯恐开放言禁带来民变汹汹的不可收拾局面。在民主的政体之下,政治成为众人之事。公民个人质素的优良成为左右政治优劣的关键性前提,而言论自由既有助于公民心智健全、个性完善,又有助于塑造公民对政治共同体的认同、监督政治的良性运作,还有助于公民之间信息交流、见解砥砺,培养交叉共识。是以专制政治视言论为仇雠而左推右挡甚至全力封杀,民主政治则视政治言论为诤友而戒慎戒惧、恭敬听从。
从依照习律之治到言论自由的法律实证化,再到程序正当化之下的司法个案权衡,大体演绎了西方言论自由制度的发展进路。早期的法律制度安排均把公权力作为主要的防范对象,国家在此制度之下成为孤独的沉寂者。但言论者并不同等享有言论资源、言论自由可能与公民隐私权、名誉权形成价值向度的冲撞等事实,都使国家走出沉默扮演权利实现的积极角色,于是在司法中心主义之外对言论秩序的行政调控也作为辅助性手段浮现水面。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由此被确立为一项宪法性的公民基本权利。但由于宪政制度安排和违宪审查机制建设等层面的原因,宪法的实现主要仰赖于立法的具体化而并不能成为司法判案援引的依据。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家立法机关致力于搭建社会主义的法律大厦,但迄今为止国家层面的言论自由保障立法依然暂付阙如。这导致国内言论自由的规制主要依据低位阶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甚至行政举措来进行。
前述国信办针对网络言论的多种举措其实是当下法律现实缺憾的淋漓尽致的反映。行政化的集中处理固然能收立竿见影之效,且此种方式呈现简单易行的强大刚性,但其执法的晕轮效应(好处似乎明显但负面效果被严重遮蔽)也不容忽视。比如: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带来所谓网络净化的同时,可能产生倒洗澡水倒出婴儿的负面效果;对言论负面效应的过度强调与严厉限制可能使言论者噤若寒蝉;何为谣言何为真言是绝对客观判断还是相对客观判断,言说者主观造谣与出于好奇的关注、评析是否应该建立明晰的区隔标准?国信办自立审查标准然后亲行执法是否会滋生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社会疑虑?若国信办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言论权利是否可以得到救济?单纯的行政管理与释放网络社区自治功能如何轻重权衡?等等,其实都应深思熟虑、戒急用忍。否则,行政执法过度强横缺乏柔性,必然难以使民心归附。网络上曾经频出的谣言最后变成遥遥领先的预言之众多事例,其实亦印证网络运行自有其独特规律,机械袭用过去现实言论空间的管理套路,既是懒人庸政式的路径依赖,又可能一着不慎全盘皆输。
在众声喧哗的网络时代,如何引领主流培育共识确乎是国之大事。国信办关于网络新闻发布、转载的制度似有可理解的苦心,但这需要建立更精细的制度安排和及时的制度校正机制。在多元媒体时代,如果依然强求千媒一面,那不过是马拉列车式的一厢情愿。
(编辑:陈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