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愚
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件事:奥巴马访华期间,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将两辆“飞鸽”电动自行车作为礼物,分别送给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二十年前,送给美国总统的是同样牌子的自行车。
这是颇有象征意义的举动。隐含的是,中国从一个自行车大国变身为电动自行车强国的事实。既有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经济潮流的意味,还有某种自信——因为这是中国具备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全球具有强悍的竞争力。
这个小小的举动,当然也带有那么一点世界制造强国的气势。按照权威机构的预测,在本年度,中国将替代美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头牌。在被人诟病的代工之外,中国其实渴望输出自己的知识产权明星产品。
这种轻便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出口明星。除了临近的东南亚,欧洲也喜欢上了中国产的代步工具。
但就是这个东西,却面临危机。
在11月29日召开的“‘电摩标准’与电动自行车发展研讨会”上,业内人士透露,今年10月份通过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将于明年生效,它把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据此,市面上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将于一夜之间变身为电动摩托车,主人需要上机动车牌照、考驾照等。
如果这个规定实行,即意味着一个严重的后果:一亿以上电动自行车用户无法上路行驶,数百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倒闭,以及交通事故频发。
出台此项标准的初衷是规范生产标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骑车人的安全。但研究表明,电动自行车恰恰是减少死亡的功勋。由绿源电动自行车公司董事长倪捷所作的《电动自行车社会责任报告》称,从2001年到2007年间,电动自行车每年的死伤比均大大低于普通自行车。
“他们像幽灵一样出没,让人害怕!”人们感受的电动自行车秩序混乱,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管理不到位,驾驶人道德意识薄弱等等。按照专家的意见,最重要的是应该分离车道,强化灯光、交通示意,修订标准应该看重尾灯设置和亮度、刹车灯、转向灯方面的规定,而坚持“非机动车道”原则是不二选择。
此消息一出,民意反弹激烈。众多车主深感利益受损,更强烈的是被轻视感。标准出台没有用户代表,一个庞大群体被代表,被决定。而在此之前,政府部门并未有任何告示。对他们而言,电动自行车是家庭的一大件,是出行甚至谋生的必要助手。
傲慢的权力又一次蔑视了民众。他们视野里只有快速交通、公交优先等概念,他们想象一个名贵汽车满街跑的中国,已经被排挤在路边的卑微民众,要么坐地铁公交,要么自己步行。他们是不允许这种灵活快速的玩意儿挤占汽车地盘的。
所以,不需听证、公示、复议,便匆匆完成了标准的制定。
当然不能有主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获利者的名单有:汽车集团和摩托车集团。一个有国企、军工背景的利益集团,强拆了电动自行车的市场。令人不解的是,竟然由竞争对手摩托车企业为电动自行车企业立法。
吴长生律师指出了该“标准”中明显的漏洞:不应依电动摩托车标准来治理电动自行车不规范的问题,该标准的制定行为完全违背了法律关于标准制定应当遵循的“协调配套原则”——应当修订的是十年未做任何复审和修订的电动自行车标准。
著名人士出示了建设性的意见。一直关注电动自行车命运的何祚庥院士,建议开辟快速车道和低速车道,为电动自行车安全运行提供通道。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提出,在汽车和行人之间,开辟一个低速车道——“一定要把长途交通、短途交通、快速交通、慢速交通一块解决好,协调好,提高它的效率。”他们认为主要应该转变管理观念,建造全新的综合交通体系。
任何决策,如不能正视中国的现实,充分考虑民意,一意孤行,其结果都不会美妙。
利益集团的公关活动,使得立法成为一项残酷而高强度的博弈。草根出身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各自为政,不在立法、影响舆论等环节下功夫,结果就是被鲸吞。
智囊咨询是一个必须重视的方面。被广泛引用的一份智囊机构的报告在结论中指出:当标准演化成行业利益之争时,政府对电动车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必须十分慎重,不应受到利益集团的干扰,否则将严重影响企业和市场的公平。
中国政府为“中国制造”所作的广告令人侧目。该广告强调中国制造与世界的合作,意在安抚别人的焦虑。电动自行车这个为中国人提供出行方便的工具,其发展将使全世界受惠。中国电动车专委会主任周鹤良教授说,国际上已有回归自行车的呼声,许多国家已把电动自行车看作未来交通工具,预计未来三年至四年内,电动自行车将成为欧洲自行车商推出的主要产品,仅欧洲市场每年的销量就可达300万至400万辆。每一个被中国电动自行车托起的身躯都会心怀感激。
电动自行车最大的优点是零排放、低噪音、无污染,节能环保。禁止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科学发展观。怎样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不添乱、不制造或激化矛盾,而是排解困难,帮助中国草根企业进步,或许是摆在某些握有立法权的部门的课题,能不能迈过这道坎,真不是一个小问题。
在公众表达意见越来越容易的今天,非法操作甚至黑箱作业,已经很难不受到诘难质问,与其一败涂地莫若悬崖勒马。
据说有关行业协会正在申请“暂缓执行”这一标准。这个事件的结果必然是妥协,但损失最大的将是政府的信誉。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