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在国内艺术品市场中,税收政策在行业内似乎一直是相对敏感的话题,业内人士在公开场合对其往往避而不谈,不愿直面艺术品市场中的税收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国内艺术品市场自身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在其他行业领域的不断扩展,税收已然成为中国艺术品市场难以绕过的问题。
中国海关总署近日发布的《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指出: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其中97011019(油画、粉画及其他手绘画原件)、97020000(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的原本)、97030000(各种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三个税则号的关税暂行税率再次降至3%(正常税率为12%,2012-2016年暂调至6%)。调整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方案公布之后,业内人士的反应却较为冷淡,原因主要在于,艺术品进口税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海关征收的进口关税;另一类是进口后所在国家税务机关在国内环节征收的税,在中国则被称为“进口增值税”。此次下调的是前者,而大家更为关注的17%的进口增值税依旧“岿然不动”。
事实上,这些年有关“中国艺术品进口税税率应该下调”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去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在提案中呼吁“降税负,让文物‘回家’”。但是,对于艺术品进口税税率应该降至多少合适,下调该税率是否就能解决文物回流、盘活市场等问题,却是众说纷纭。“本期关注”邀请了相关专家、藏家、策展人围绕这些焦点话题展开深入探讨。
刘双舟:艺术品关税应降至零
国家通过改善艺术品市场的税收法律制度,实行普遍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善目前“高税率、低税收”的不合理现象,有益于中国艺术品市场在未来的发展。
在国内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与海外艺术品市场互通的愈加频繁,其中对于关税的征收政策在不同阶段有所调整。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拍卖研究中心主任刘双舟介绍:“在2000年前,国内艺术品进出口量很小。因此,在关税税则中艺术品并未作为一种特殊的税收对象对待,而是被列入《进出口税则》的第二十一类,与艺术品同在一类的是‘收藏品及古物’;《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曾经做过些许调整,对部分艺术品原件的进口关税由12%调整到6%。近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公告则将艺术品的关税税率降至3%。”
税收对文物回流影响并不大?
不少人认为近日新出台的调整方案仅下调了关税,原有17%的进口增值税未做改变,对市场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刘双舟并不如此认为,“行业内关税只要降低,即使是下降1%也仍然有积极意义,这至少在国家政府层面表明对艺术品市场的支持态度。同时,征收17%的增值税是大家争议的重点,而我认为征收增值税并没有问题,额度高低未来可调整,但现阶段问题出在征收方式,属于技术性问题。当前,国内实行预征艺术品增值税的方式,艺术市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则是在再次交易后,根据藏家持有艺术品的时间差异进行不同额度的增值税征收(表1、2),而国内的预征方式以及标准的不明晰,很大程度上会让藏家产生排斥心理。”
表1。英国:对艺术品和古董的增值税价值部分和溢价部分采取不同税率以鼓励实价申报
表2。美国:对收藏品持有一年以内的交易征收较高的资本利得税,防止市场投机。
另外,关于税收政策对文物回流产生了负面影响,是很多业内人士坚持的观点,对此,刘双舟亦不完全认同。他告诉记者:“税收对中国海外文物回流的实际影响并不大。真正官方认定无争议的文物是免税的,早在2003年相关部门便发布了《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接受境外捐赠、归还和从境外追索的中国文物进口免税暂行办法》,虽然当时主要针对国有文物单位,但2015年国内又有了《博物馆条例》,该条例的出台使得国有博物馆与民营博物馆将会同等对待。”
需在税额与征收方式,两个层面理性认识
对于艺术品进口关税的调整细则,刘双舟则在两个方面为我们进行了详细解析。“一方面,关税调整的对象是针对划定范围内艺术品种类的原件,对于复制品仍然需要征收14%的进口关税;另一方面,进口关税税率按照不同品种及情况又划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多种,其区间值在0至50%之间。其中,未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古董或艺术品的适用税率为0,艺术品原作及复制品进口税率均为50%。已与我国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关税率根据艺术品种类的不同适用0至14%,其中古董艺术品适用税率为0%,艺术品原作的进口税率为6%(现降为3%),复制品的税率为14%。另外,已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如按照协定需要对艺术品关税进行减让,则艺术品关税会在过渡期内逐渐降为零。”
目前,不少业内人士对中国内地艺术品进出口税收制度存在诟病,认为其不合理,对于这种不合理性,刘双舟认为需在税额与征收方式两个层面认识。“从征收税额上看,与欧美国家或其他重要城市比较,无论是进出口关税,还是增值税、营业税,中国内地都是全球对艺术品产业征税最高的国家(表3)。”刘双舟介绍,“国内实行地税与国税分别征收的体制,税收结构与征收方式不合理,除了关税税率高以外,艺术品进出口海关的手续也异常繁琐。艺术品进入国内一般分为永久进口或暂时进出口,不管任何材质,都需要向相应政府部门申请进出口批文,申请批文的单位视品项而有所不同。一般永久进出口的当代艺术品或年代不超过100年的艺术品,向各文化局与外联局申请批文;古董或年代超过100年的艺术品则需要文物局的批文;由于申请批文必须经过多个部门,往往审查时间要长达30至40个工作日。除了进口环节的管制,艺术品由国内出口亦需要向相关单位申请批文,若属文物类,同样需向文物局申请鉴定。”
表3。国际部分地域艺术品市场关税及其他税费比较
不合理税制,给行业带来的诸种弊端
中国当前对于艺术品市场的税收政策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完善性。一方面,对于艺术品的特殊属性及社会公共价值缺乏全面认知,使得艺术品征收税率偏高且存在重复征税的弊端;另一方面,对于艺术品市场中艺术品的用途缺乏针对性区分,且在现行税收政策中对于艺术品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税种缺乏明确细则,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行层面的混乱。
而税制的不合理给行业带来的弊端也愈发凸显,对此,刘双舟以艺术品的进出口环节为例,分三方面进行了阐释:
1。高税率导致逃避税严重,从而也造成了财政的低税收。2012年初,当业内人士还在围绕艺术品进口关税税率由12%降至6%的调整进行讨论时,2012年3月,国内关于艺术品市场的海关查税风波引起行业内更加广泛的关注——IFAS艺术运输公司和北京诺亚艺术品运输公司在2012年受到海关调查,2014年3月,北京市二中院一审查明认定诺亚洲际艺术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李新民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调查显示诺亚公司4年间通过走私艺术品、古董偷逃税款高达1.23亿余元。事实上,关于艺术品海关进口短时间内进行降税与严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国内艺术品海关逃税及走私现象普遍。
2。对文物艺术品出入境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将大量交易拒之门外。由于高昂的税收和繁琐的手续,将国际市场中大量的艺术品交易挡在国门之外,这与其他一些欧美国家“进门交易不收税,再次交易需缴流转环节税”的规定有很大区别。另外,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出口退税政策,境外买家购买中国艺术品并没有退税鼓励的政策,这又影响了我国文化艺术品的输出。近几年,行业内出现了卖家、买家都是国人,拍品是中国艺术品,但交易发生在境外的怪现象,这在侧面也反映了高税收反而刺激了文物艺术品进口交易难,走私与出口盛行的局面。
3。文物艺术品公开交易受阻,数据无法有效准确统计。高昂的税收迫使大量艺术品的交易转至地下,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国内艺术品公开交易的成交量不足实际交易的50%。由于准确的市场交易数据无法准确统计,从而也致使相应政府部门无法制定科学、合理的指导性政策。
基于目前国内外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现状,刘双舟认为国内艺术品税制改革势在必行:“艺术品的税收问题实际是个纯粹的法律问题,国家通过改善艺术品市场的税收法律制度,实行普遍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善目前‘高税率、低税收’的不合理现象,有益于中国艺术品市场在未来的发展。具体建议改革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1。实行艺术品进口零关税;2。建立艺术品出口退税制度;3。停止预征艺术品增值税,推迟至交易环节征收;4。对画廊和拍卖行实行单一的综合税,税率5%为宜;5。简化艺术品进出口手续;6。完善艺术品捐赠税收优惠制度。”
欧树英:艺术市场繁荣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
高税负可能看上去会短时间内增加一定的税收,但是长远来看有些适得其反。进口环节高税率成为一道横亘在文物回归通途的门槛,让民间力量望而却步,无形中将本可以通过市场渠道回流的文物拒之门外。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认为,关税下调本身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反映了管理层和政策制定者关注到了艺术品进出口的问题。她说:“关税之前关注的主要是工业产品的投资、进出口,如今针对艺术品有一个专门的关税政策,而且从6%下调到3%,这对于艺术品来说有非常积极的一面,在引导艺术品交易方面,我们应该高度评价政策制定者。”
关注进口增值税进一步的政策
海关一般先征关税,进口增值税是国税,不过在我国是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17%的增值税确实是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问题,欧树英说:“按照之前6%关税的算法,到岸价格加上关税和进口增值税,艺术品的税率会高达20%至30%,这显然是非常高的。”17%的进口增值税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单纯降低关税根本无法解决大部分问题。欧树英补充:“如果说关税的降低是一个开始,我们希望更多的人关注进口增值税方面进一步的政策。进口增值税征多少,后续的环节中如何抵扣,这需要税制的整体安排。”
在欧树英看来,关税问题并不是一个行业协会能解决的,但她同时指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一直在努力把艺术品行业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中拍协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文物局、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同时与全国两会关注艺术品税收的代表委员,比如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也在保持互动。”
欧树英认为,中拍协更重要的功能是带领这个行业立足国内市场,放眼国际,努力推动创造税收方面的合理环境,促进国内艺术品市场积极成长。中拍协近年来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了一些课题研究,对国内外的艺术品关税情况进行了梳理,对此,欧树英这样介绍:“2016年中拍协的课题主要是在国际比较方面,我们比较关注国际艺术市场的竞争力。”
高税负长远来看适得其反
从目前的文物市场和艺术市场来看,国际化是一个大趋势,如何让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具有足够的竞争力?如何让中国的拍卖行业具有真正定价权?高税负可能看上去会短时间内增加一定的税收,但是长远来看有些适得其反。欧树英分析认为,高税负有以下问题:
首先,文物有家难回。从1840年至1949年的100年间,我国大量文物流散海外,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完全统计,在全世界47个国家218个博物馆中,中国文物数量达167万件,而海外民间藏中国文物数量则是馆藏的10倍之多。进口环节高税率成为一道横亘在文物回归通途的门槛,让民间力量望而却步,无形中将本可以通过市场渠道回流的文物拒之门外。
其次,文物市场流失,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海外委托方不再选择到中国境内进行交易。二是国内文物艺术品经营机构被迫向海外转移。以拍卖为例,2012年以来,嘉德、保利、翰海、匡时、鼎天等一些拍卖公司先后在香港、伦敦等地设立拍卖公司,专门运行海外业务。这些拍卖企业每年在海外的拍卖规模超过30亿元人民币,这也意味着内地市场流失10%以上的份额,税收流失超过1亿元。三是境内买家资金向境外转移。由于海外文物回流渠道受阻,境内买家资金随着拍品资源转移向国际各大拍卖行、古董店,其量不计其数。在佳士得公布的一份业绩报告中显示:2013年中国买家在佳士得全球销售金额中贡献了22%,较2012年增长63%,而2014年上半年仍持续增长46%。
再者,国际竞争不公。调研显示,在进口关税方面,包括美、英、法、日、德、意、瑞、荷等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均对文物艺术品进口实行零关税;在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方面,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以及埃及、印度、希腊等文化遗产大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均对古物和艺术品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较大幅度的减免政策(一般为5%至7%),而美国和中国香港未设进口环节增值税。这样的政策使得它们能够吸引世界众多文化遗产,同时促进了其本土文物交易市场的繁荣。相比之下,我国文物市场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和不平等地位,不但不利于我国文物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艺术品不能被当做奢侈品对待
艺术市场的繁荣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艺术品是国际贸易的一种体现形式,不能孤立来看怎样增税。国际贸易有个很大的特点是比较优势,成本有优势,市场才会扩展,如果因为税收方面的增长,导致市场的转移,这不仅征不到税,而且会丧失市场繁荣带来的就业机会,最终导致市场流失。欧树英说:“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放水养鱼,把市场做大,这样才有更大的意义。如果通过降低税的方式,带来就业的增长,带来相关产业的繁荣,在共同把蛋糕做大的过程中,最终税收的总额反而是上升的。”
艺术品和普通消费品、工业产品是有区别的,文化价值和文化传承是“文物回家”的着眼点。欧树英说:“艺术品带给人们文化的享受和多元文化看世界的视角,这种价值不是以成交价为多少可以计量的,‘文物回家’的社会、文化价值是不可量化的,比如2016年海昏侯大展和温州商人杜圣博购回乾隆玉玺等事件,对社会影响极大。”
在欧树英看来,艺术品不能被当做工业产品或奢侈品来对待,如果作为奢侈品来对待,就离大众太远了。欧树英说:“奢侈品是要征消费税的,以前化妆品属奢侈品,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成为一种生活必需品,这时候就不能再把化妆品当做奢侈品一样来征消费税了。艺术品的道理也是一样。艺术品具有行业的特殊性,因此,我们就无法按照其他行业的标准构建艺术品的税收机制。”
现在对于部分群体,艺术审美需求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随着人群的增加和环境的变化,艺术品的相关政策就应该随之调整。欧树英认为,艺术品也不是工业产品,不存在国家战略方面的产业保护问题,也不需要在进口关税方面设置保护屏障。艺术品从生产到其价值受到公众认同,能够在艺术品市场流通,这是一个非常长的价值链条。我们就不能增加税率导致艺术市场的流失,而是应该让艺术品更好地流转于人们的生活之中,让文化和艺术扮演一种“润滑剂”的作用。
“我们需要影响税收制定者,及时地抓住环境变化,然后制定相应的政策。”欧树英说,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文物“活”起来,通过市场的渠道,让更多的人了解艺术品、参与艺术品市场,由此引发的讨论远不止于拍场上的“高价”,而是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欧树英补充说:“文化大繁荣大发展需要我们有一种气魄,这就需要文化的大引进、大输出。”这里就不仅仅是“文物回家”,而是要发挥艺术是一种国际语言的优势,构建一种包罗万象的文化气度。
王倚山:减税放活市场,但只减关税是不够的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排名前三的艺术品交易国,但艺术品产业的外贸依存度仅为10%,每年艺术品进口只有不到70亿元的规模,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正是目前艺术品进口关税过高。
针对这一公告的发布,荣宝斋(上海)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倚山认为,此次的艺术品关税调整方案,传递出的最好信息是国家希望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并在努力推动中国艺术市场的国际化发展步伐。
与世界其他国家的零关税和低关税相比,境内拍卖企业的纳税压力非常大,这造成国内企业在国际上进行业务拓展时较为受限;同时,也导致国内相关企业委托其他税收政策相对宽松的国家或地区进行交易,如美国的纽约和中国香港地区。国内拍卖企业及其他文物艺术品经营机构不得不陆续向海外转移,以减轻高额的进境税负压力,这并不利于国内艺术品市场的发展。
高关税造成中国艺术界与世界交流不畅
此次调整方案对拍卖公司有怎样的影响?王倚山分析说:“3%的关税、17%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和12%的消费税(并非所有艺术品都需要缴纳)等多种税费一经累计,就会使得艺术品进口的综合税率超过30%。如果拍卖行自己从境外进口拍品,关税、增值税等税收总额占20%至30%,另加额外的运输费和保险。减税放活市场,但只减税是不够的。相比17%的增值税,关税减免3%作用并不是很大,进口环节增值税才是重点。”
他认为当下艺术品市场依旧存在严重的泡沫化,因而征税率应具体化。“这其中夹杂着太多虚浮好名、漫天要价、炒作攀比、故弄玄虚、不懂装懂。这实际上是艺术品市场最大的问题。对一些虚高的艺术品交易,采取高税率征税,是符合经济常识的。”
王倚山认为,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排名前三的艺术品交易国,但艺术品产业的外贸依存度仅为10%,每年艺术品进口只有不到70亿元的规模,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正是目前艺术品进口关税过高。
“自1992年我国文物拍卖市场恢复发展后,拍卖成为文物回流的重要渠道,但因高税收,明显削弱了海外客户委托拍卖的积极性,大批本可以通过市场经济杠杆回流祖国的文物仍未能归来,同时影响了我国艺术市场的活跃程度。”王倚山认为这是致使以拍卖行业为代表的一批经营主体先后被迫转移境外的最根本原因。“同时,高关税也造成中国艺术界与世界交流不畅,大家只是在小圈子里玩,变成了中国人的‘自娱自乐’。”
根据规定,凡是文物收藏单位,以接受境外机构、个人捐赠、归还和从境外追索等方式获得的中国文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而这个办法目前并不适用于民间收藏机构,这对于文物回流来说无疑是一大损失。王倚山说:“文物回流代表着对文化的重视。研究制定合理的回流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并制定明确的鉴定、评估和征税程序,能为我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我国流失文物的回流打开国门。这样对于加强文化市场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有着积极作用。以文物经济杠杆促进回流,这样能调动全民参与文化艺术市场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调动艺术品市场的资金流动,吸引民间资金,提高艺术品市场的消费水平。”
低税政策是成就世界艺术品贸易大国的法宝
现在一些藏家为了避税,都选择将自己的藏品暂时保存在香港或其他城市的保税区。王倚山介绍,在香港,古董文物可以自由流通无需征税,这是全球最优的政策,故投资人的利益将得到最好的保护。文物与古董进入香港是完全开放和自由的,没有太多限制。这也使它成为全球储存艺术品最多的地方之一,目前香港存放着价值约100亿美元的艺术品。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藏家已经成为世界艺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一些私人美术馆或藏家在海外购买了许多藏品,作为公共展示研究的收藏品。但在进关时,同样面临巨额的增值税。因此,藏家会将艺术品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然后再以暂时进口的方式拿到国内展览,如上海龙美术馆就采用这种合法避税方式进行展览。但是几番折腾下来,运费、保险、人工费等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保税仓库的存储成本也不是普通收藏者所能承受的。
不过王倚山非常认可保税区的作用:“这些‘暂缓之策’对于加强国内外艺术品的交流,对于中国建设文化大国,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有着重要意义。股票等金融投资、房产投资和文物艺术品投资常常被称为大众投资的三大品种。积极推广保税区提供的服务,可以让艺术品市场更加完善和健全,藏家也更有信心参与艺术品的投资。在文化保税平台上,有很多艺术品能够通过和金融融合,实现流动性。依托文化保税区‘免税、保税、免证’的优惠政策和贸易便利化措施,建立起全球艺术品交流、交易新通道、新平台。这样可以提高艺术品消费,加强文物保护,推动游资。2017年,新锐的中产阶层将成为主流,能够吸引更多的中产阶层投资加入艺术品市场,是此后的大方向。”
在我国内地市场开始减少关税的同时,我们应该了解并参考一些其他地区及国家对艺术品税所采取的优惠政策。王倚山介绍:“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韩国、白俄罗斯等国家对艺术品实施零关税,摩洛哥王国关税1.25%。另外,台湾地区和日本在零关税之外对艺术品预收5%的营业税。英国在零关税之外,加征5%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德国对油画、字画、邮票等艺术收藏品采取零关税,该国正常的增值税为19%,对艺术品实施增值税减半,最优惠税率仅为7%。新加坡的税率为7%。新加坡是全世界较大的专营艺术品和古董的自由港。存放在新加坡自由港的艺术品在进入新加坡海关之前,不会被计入新加坡贸易数据。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得新加坡在过去25年中,艺术品贸易年均增长35%。由此可见,低税政策的确是成就世界艺术品贸易大国的法宝。”
宋建文:艺术品税收问题需综合治理
单纯议论某一项税收政策很难达到两方面都满意。而且,很多时候我们议论艺术品税收时往往忽略了经营者与收藏家两者应该缴税和应该享受有差异的税收优惠。
正如刘双舟教授在内的很多专家认为“关税税率此番下调对艺术品市场影响不大”,正在美国洛杉矶出差的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会长、中国古玩研究院院长宋建文也表示,关税是3%还是6%区别不大,增值税17%确实是有些高。
但是他也同时认为,在税收这件事上,经营者和政策制定者之间永远也不会达到统一,因为两者的利益着眼点不同。“由于我们目前的企业尤其是艺术品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与税收征管制度还不完善,单纯议论某一项税收政策很难达到两方面都满意。而且,很多时候我们议论艺术品税收时往往忽略了经营者与收藏家两者应该缴税和应该享受有差异的税收优惠。”大洋彼岸的宋建文这样对记者说。
国内外藏家差距与税收政策相关
在宋建文看来,要解决长久以来的中国艺术品进口税收是个难题,需要在思想上廓清一些误区、明白一些道理:首先,谈论艺术品税收,大家经常有一个误区,总是习惯于把经营者与收藏者混为一谈;其次,艺术品追索工作,单纯靠税收优惠是解决不了的;再次,税收问题不能单单从降税一个方面来考虑,应该多方面综合治理。比较理想的结果是,能够形成一个经营者愿意经营、收藏家愿意收藏、经营者和收藏家都愿意把藏品捐献给公益事业,也就是艺术品能够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社会的良好局面。
“据我了解,国外在艺术品税收政策方面,对经营者与收藏者这两者的缴税政策和优惠政策都有明显的不同。对于这两者的区别税收,既有利于对经营行为的税收管理,也有利于真正的收藏家队伍的形成与壮大。”宋建文认为,我国目前收藏家队伍形成的滞后和与国外收藏家队伍的巨大差距,不能不说与税收政策中将两者明确区分不够,进而向收藏家税收优惠政策倾斜不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文物追索,单靠税收优惠难以解决
宋建文赞同艺术品市场开放促进了国外中国艺术品的回流,但不赞同艺术品回流能够代替和解决艺术品追索的工作。“因为这两种行为对象的绝大多数是不能合一的,文物追索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博物馆,而回流文物多数在民间,所以认为加大艺术品回流文物的税收优惠就能代替和解决文物追索工作的想法,不免有点儿天真,也不利于国家对回流文物的税收管理。”宋建文说。
尽管我国现在艺术品税收方面的政策不完善,有许多方面也不尽合理,但是在宋建文看来,单纯议论一个方面或一个税种的征多征少,并不能彻底解决艺术品税收的政策问题。应该调整一下思路,站在综合治理的角度,从纳税对象资格的区分与确定、同一纳税对象资格不同税种的设置与确定、纳税行为的区分与纳税标准的确定、艺术品税收管理的阶段目标与终极目标、艺术品税收的阶段任务与终极任务等多个问题角度综合考虑,着手制定综合解决方案,以达到三个最起码的目标:其一,有利于更多的经营者,在经营者满意的税收环境中参与艺术品经营活动,国家又能够顺利收到应该收的税;其二,有利于更多的收藏家,在收藏家满意的税收环境中参与艺术品收藏活动,有利于收藏家队伍的及早成熟;其三,有利于有更多的经营者和收藏家,愿意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中来,有利于有更多的艺术品能够加入到社会公益服务的领域里来,成为全社会的文化艺术享受。
黄梅:进口税设置应秉持中庸传统
希望政府能够参考世界各国的情况,采取一个“中间值”。一方面,藏家要理解和支持国家的征税制度,另一方面国家也要对艺术品文化交流采取切实的、宽容的态度。
策展人黄梅目前定居于德国柏林与中国北京,常年为中德两国文化艺术交流而辗转奔走,特别是她策划过的一系列有关德国表现主义的展览,备受业内关注和好评。不久前,作为首届敦煌文博会“意会中国——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油画精品展”欧洲部分策展人,在将众多欧洲名家作品汇聚一堂的同时,她也见证了很多参展作品被收藏的时刻,其间自然会涉及艺术品关税的缴纳。
记者电话联系到远在外地出差的黄梅,当听说近期艺术品关税税率将会下调时,她认为:“这自然是好事。此次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油画精品展的作品入关后,一旦被收藏,买家要承担24%至25%的进口税率,税率降低后,肯定有利于文化交流以及文物回流。”
艺术品进口税 是否可取“中间值”?
“作品进入国内,一旦被收藏,就需去海关交税,各种费用累计高达24%至25%,只有办完这些手续,作品才能被藏家合法带走。”黄梅说,如果按照现行的6%的进口关税以及17%的增值税来计算,两税加起来是23%,实际上还往往需要再额外缴纳1%至2%的税,对此,她的理解是“服务费”或“杂税”。
“众所周知,中国的艺术品进口税颇高。一些高价的艺术品,如果再附加高额的进口税,往往会导致收藏困难,藏家不是望而生畏,就是只能无奈地将作品暂存于我国香港地区或其他自由港。而在德国,艺术品进口是零关税,2007年1月起,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19%,但是包括食品、近途客运、书籍报纸以及艺术品等部分商品,属于低税一档,其增值税则减至7%。在我看来,这是一个能让藏家承受的比较合理的税收税率。当然,从整个世界来看,中国的艺术品进口税并不是最高的,而德国也并不是最低的,欧洲国家艺术品进口税普遍在5%至7%,还有一些国家对艺术品是完全开放的,不征收任何税。”黄梅告诉记者,中国文化历来讲究中庸、和谐,在艺术品进口税这件事上,她也愿意采取这样的态度——希望政府能够参考世界各国的情况,采取一个“中间值”。一方面,藏家要理解和支持国家的征税制度,另一方面国家也要对艺术品文化交流采取切实的、宽容的态度。
从艺术品双重属性,看待艺术品关税争议
黄梅除了对中、德两国的艺术品关税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比较以外,还提出艺术品的进口税率应进一步降低。目前,大家对于艺术品进口税的态度和争议,究其原因,还是由艺术品的双重属性所决定的。一方面,艺术品作为凝结了艺术家生产劳动的产品,具有使用价值,是一种商品;而另一方面,这种“艺术生产”的精神产品具有自身特殊属性,即审美性。“举例来说,星巴克咖啡如今在中国可谓四处开花,相同的产品,国内的价格要比巴黎、柏林都要贵。在我看来,星巴克咖啡是可复制的,而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独立创作的、不可复制的。众所周知,利润的创造要求产品大量复制,而对于‘原创性’为其生命的艺术品来说,其实是很难创造高额利润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中国的艺术品进口税率应该再降低一些。”黄梅说。
尽管中国艺术品关税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和争议,但还是会有很多人愿意去国外“海淘”一些艺术品。随着里希特、伊门道夫、吕佩尔茨、基弗等为代表的德国新表现主义大师不断地被介绍到国内,国人对其兴趣逐年上涨。黄梅在访谈最后,对收藏家和收藏爱好者提供了自己的建议。她认为,德国新表现之后、当下40岁至60岁的一批艺术家,如基彭贝尔格、J.Meese、D.Richter等更值得关注,“德国‘小里希特’这一代艺术家没有经历‘二战’,创作重新回到了人性、宗教、社会的主题,这些主题应该更能引发当代人的共鸣。”
(编辑: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