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艺术是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可是,当文化成为一种产业时,艺术品就变成了可以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商品了。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艺术品的流通和交换为艺术品的普及提供了条件。从前,艺术品只是上层社会的装饰和工具,也只有权贵和富贾才是艺术、艺术家的恩主(patron)。而今艺术品已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此时,艺术品就自然地来到了“普罗大众”面前。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看到,如果市场法制不够健全的话,就会有人盗取他人的创意,雷同作品就有可能迅速增多。这是一种违法的经济行为。当艺术品作为商品流通时,便为伪劣作品的存在提供了可能性。没有作品的流通和交换就不可能有伪劣作品的产生。比如,有书画爱好者把自己“创作”的“作品”挂在自己的房间里欣赏,而不进入流通环节,就是落款“王羲之”也不会有人指责你。因为你没有流通。这就犹如把自家地里收获的小青菜当作大闸蟹品尝也不会有人起诉你一样。商品流通是需要包装的,因为包装可以增强产品的吸引力,提高出售的价格。于是艺术家便纷纷开始自我高标。你方唱罢我登场,博的是眼球,是注意力。首先是想方设法给自己加官晋爵,如果官位、头衔都得不到,那就吹嘘自己认识某某高官、商贾,与其一起吃过饭,拍过照,握过手;接着就标榜自己是名门出身;当然更不能忘了给自己冠上一大堆稀奇古怪的,可能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什么字号啊,斋名啊,别署啊。这些都不过是一个包装的手段而已。更有甚者,自誉为“某某大师的弟子的弟子”,哪怕是只见过一面也吹嘘为“真传”。这能代表什么呢?说得好听些叫“传承”,说得难听点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狐假虎威,攀高枝。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本无可厚非,但也应该保持一点传统文人的含蓄和矜持,毕竟艺术家当属古代“士”的行列,应该是谦谦君子,以“弘道”为己任,是社会基本价值的引领者。可现在有些艺术家赞扬起自己来,把脸上的疤痕都可以叫做“美人痣”,批评起别人来,甚至都能够把别人的肚脐眼儿当作窟窿来批判,不容分说,上去就是一块大膏药。多办展览,请人说好话,不许别人说个“不”字。因为这个“不”字有可能断了他的财路。如此下去,“艺术”如何才能艺术?为什么现在的艺术批评这么难,难就难在艺术品变成了商品。
艺术作品变成了商业产品后,使用价值也会发生变化:从唤醒民众变成了娱乐民众。而当炒作横行后,功利二字横亘于艺术家胸中,作品变得越来越表面化,越来越肤浅。当今的名人字画就如一个名牌产品一般,购买者肯花大钱购买,看重的是名气而非艺术性。此时,艺术品就成了炫耀财富的一个标记,就犹如时髦女郎挎上一个LV包包一样。这与艺术没有任何关系。从艺术普及的角度讲,艺术品成为商品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值得“点赞”的。但我们也深深地忧思艺术本真的消弭。艺术品毕竟不是一般的商品,它有其特殊性,它承载着比一般商品更多的精神价值。
一幅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钱是一个腐蚀性极强的东西。谁沾上它,都容易变坏。各行各业都是如此,艺术家也难拒钱的腐蚀。当一切都“向钱看”时,其事业便很难“向前看”。这里,我愿意提供一副专治“向钱看”的药方:唐玄宗时期的丞相张说所作的《钱本草》。“钱,味甘,大热,有毒。偏能驻颜采泽流润,善疗饥寒,解困厄之患立验。能利邦国、污贤达、畏清廉。……若服之非理,则弱志伤神,切须忌之”。艺术家需要常服用此药,才能除祛艺术品里的“铜臭气”,才能创作出既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又能够在市场上受到欢迎的优秀作品。
(编辑: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