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藏品送去拍卖,拍卖没成功,拍品返还原主人的时候却出了问题:原主人坚称这些藏品和他送去的东西不一样,拒绝接收,还起诉到法院,要求拍卖公司返还原物。拍卖公司也说自己一肚子委屈:这些就是他送过来的那些画。
钱先生今年40多岁,爱好收藏各类书画,有时候也会将部分藏品送到市面上出售、拍卖。去年下半年,钱先生将自己收藏的5幅画送到拍卖公司拍卖。但这些画最终都流拍了,一直存放在拍卖公司。
钱先生想要取回这些画,可在办理交接手续的时候,他认定画和他送去的不一样,并认为拍卖公司调包了。今年6月,他将拍卖公司与老板王先生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返还他的5幅画,如果不能返还则要赔偿他200多万。
在庭审过程中,钱先生出示了王老板当时出具的收条,以及手机中的5张彩照,证明照片上的画和王老板拿出来的画完全不一样。收条上写着“今收某某某收藏的画作5张全真迹。”后面附了王老板的签名和日期。
拍卖行老板王先生大呼冤枉:“我们是做生意的,又不是搞鉴定的,怎么可能写上全是真迹这种话,风险也太大了。”王老板说,落款和签名是他的,但是前面的字是钱先生写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都无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故对该争议的事实难以认定,因此不能认定钱先生所称的他提供的照片就是画作的原样的主张,故判决王老板将此前封存的5幅油画归还钱先生。
(实习编辑: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