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北晚新视觉网将联合北京摄影爱好者协会共同举办首届北京“百姓摄影家”评选活动。
作为一个天生有着“视觉”基因的摄影爱好者之家,北京晚报官方网站·北晚新视觉网与第一个全市性群众摄影组织——北京摄影爱好者协会共同推出此次活动,旨在为最活跃的北京民间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己优秀作品、分享自己摄影感悟的“全媒体”权威平台,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与国内顶尖摄影家进行面对面交流、获得详尽点评的机会,进而通过最终评出的十名百姓摄影家,倡导更多百姓投身摄影。
在本次评选系列活动中,主办方将通过平面及网络媒体,为最具活力、最优秀的摄影爱好者提供成长平台,并期待通过联合权威传统媒体、互联网新媒体这种报网互动的宣传推广手段,为摄影爱好者打开那扇成为百姓摄影家的大门。
此次评选无关作品题材、拍摄器材,只要您对摄影“发烧”,对自己的作品有着力压群雄的自信,对摄影理论有独到见解,即可参评。一旦获得评委认可,主办方不但将礼送万元摄影基金,更有多项相应待遇相赠。
评“百姓摄影家”倡“全民来摄影”
“全民摄影”时代已经来临,摄影艺术已不再是专业人士小圈子里的玩物,随着更多单纯因为喜爱摄影而背起相机的业余人士加入,摄影圈的范围不断扩大,更成为如今全民参与的一个时尚生活方式,其中的翘楚“发烧友”,更在近年来的“荷赛”上屡有斩获。
尽管如此,由于参赛身份限制,更多摄影发烧友的作品暂时还无法参与专业影赛;受题材限制,一些精心拍摄的作品很难在权威媒体上进行发表。尽管他们有着不逊于摄影专业人士的热情甚至水准,但终究多停留在自娱自乐的范畴里,而难以跻身获得普遍认可的摄影家行列。
在全民摄影的时代,来自民间的摄影爱好者的精彩作品需要被更多人认识进而认可,需要专家的指教点拨;由此,首届北京“百姓摄影家”评选活动应运而生。此次“百姓摄影家”评选是一个系列活动举办的过程,同时也是摄影爱好者间互相交流、互相切磋、快乐创作的过程。
活动期间,主办方将举办一系列摄影推广活动,邀影友采风,请名家授课,报网联动刊登作品,倡导全民摄影。
首届北京“百姓摄影家”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申报,诚邀北京地区摄影爱好者团体推荐以及摄影爱好者自荐参与。
活动详情参见北晚新视觉网:www.takefoto.cn或北京摄影爱好者协会网站:www.zhaobeijing.com相关专题页面。
首届北京 “百姓摄影家”
活动报名须知
一、投稿申报时间:
即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投稿申报条件:
1、北京首届“百姓摄影家”评选普及面广,凡在北京市长期居住生活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同时欢迎北京各摄影机构及组织推荐会员参加。
2、本次评选申报简便,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者可直接登录北晚新视觉网(www.takefoto.cn)“百姓摄影家”专题页面下载报名表,或剪下本版右侧报名表进行填写。
4、每位参评者限投10幅(组),作品的题材、彩色、黑白、内容、拍摄器材均不限制,但谢绝使用ps等软件改变作品原貌。
5、投稿须随参评照片附一定文字,讲述本人拍摄经历、摄影创作感悟、摄影创作的乐趣、摄影途中艰辛等均可,字数应不少于500字(投递同时请附一张摄影工作照及参评报名表)。
6、参赛者若有获奖经历,或摄影组织的参赛推荐,请将获奖证明和推荐证明一并提交。
7、若以电子邮件或光盘方式投稿,照片应为JPG格式,不低于2M;若邮寄稿件则纸质照片应不小于八寸。来稿均需附相应拍摄说明。
8、参赛者均可参加主办方不定期举办的各类摄影采风、摄影讲座等活动。
三、获奖荣誉及奖励形式:
1、年度百姓摄影家(10名):颁发证书、奖杯;10000元创作旅费。
2、年度百姓摄影家提名奖(10名):获颁证书、3000元现金或等值摄影器材。
3、评选结束后以首届北京“百姓摄影家”名义,在各大网站进行作品宣传。
4、评选结束后为首届北京“百姓摄影家”举办作品联展。
5、所有获奖者及提名摄影家均可成为北京晚报官方网站签约摄影师,网站及其社交媒体将开设专栏,择期推荐其创作作品。
四、评选程序:
申报:1、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生活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申报。
2、北京各类摄影组织均可进行推荐参评。
3、参评人需填写统一格式的《“百姓摄影家”报名表》
初评:初评时间为2016年初,届时评选可对参赛者开放例席观摩,具体名额及参与方式请关注北晚新视觉网“百姓摄影家”专题页面。
总评:由“百姓摄影家”评选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负责总评。
1、评选全程将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举行。
2、总评由北京市东城区公证处全程公证。
3、总评时间:2016年3月。
4、获奖作品公示时间:2016年4月公示一周。
五、投稿地址及邮箱
1、投稿邮箱:syj@takefoto.cn。
2、光盘及照片邮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0号北京日报报业集团205室;邮码:100734。
3、不接受来访投稿,不退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主办单位:
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北京摄影爱好者协会。
七、特别说明:
1、北京晚报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微博、微信)以及纸媒将对参评作品择优刊发。
2、 主办方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北京“百姓摄影家”入选作品,将不另行支付稿酬。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4、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5、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次大赛规定的参赛者和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编辑:刘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