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大地是儒家文化的发祥地,是墨子“小孔成像”的发祥地,是诸子“百家争鸣”的发祥地。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进一步促进全省摄影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发现和奖掖摄影新人,加强摄影学术交流,“第三届齐鲁百家当代摄影艺术展”定于2014年11月在山东美术馆举行。本项展览是我省2014年重要的摄影展赛活动,欢迎全省各地摄影组织、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踊跃参加。
主办单位:
齐鲁摄影学会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
联合会承办单位:
齐鲁摄影学会
支持单位:
新华社山东分社 人民摄影报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山东画报社 山东省新闻摄影学会 山东省艺术摄影学会 山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山东省女摄影家协会 山东省摄影行业协会 山东东方国际摄影艺术促进会
征稿细则:
1、凡全省各地专业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欢迎全省各摄影组织及机构集体组织会员参加;
2、本届展览鼓励创新,欢迎全省的摄影师及各摄影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创作选送新作。参展作者每人限送10幅;凡已参加过省以上影展的作品,均恕不受理。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彩色、黑白、内容、形式均不限;
3、凡参展选送组照作品,必须为记录类专题或统一风格的艺术类组照、记录类专题图片一律不得进行后期合成或改变现场内容,必须保证记录事件的真实性。组照作品必须用胶带连结一体,每人限送选三组,每组限10幅以内;
4、凡选送作品一律自行扩印为8吋样片(并附作品光盘),请将参赛表格按要求填具后粘贴在照片背面(参赛表格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5、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6、大展获奖入选作品将编辑出版画册,入选获奖作者将免费赠送画册;
7、本展览不收参赛费,选送作品一律不退稿,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及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另支付稿酬;
8、本次展览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展览入选获奖作品在展出之前将在学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摄影界的监督;
9、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因破损或丢失而延误参评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本征稿启事及参展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奖项设置:
一等奖 2名(记录类、艺术类各1名)证书及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 4名(记录类、艺术类各2名)证书及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 8名(记录类、艺术类各4名)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 30名 证书及奖金各500元 入选奖 80名
证书特殊情况下,记录类、艺术类可调剂。
相关事项:
1、评选结果将于2014年10月公示,为期一周。
2、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将编辑出版画册,赠送所有入选获奖者,主办方不再另向作者支付稿酬。
3、获奖作品将陆续在山东画报等报刊专版发表。
4、组委会对本征稿通知及有关展览、出版、宣传等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5、所有参赛作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及光盘同时直接寄达齐鲁摄影学会展览部(以邮局寄出时间为准)。
6、展览官方网站:齐鲁摄影网 齐鲁摄影学会组委会
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9999号山东国资控股大厦C座22层 邮编:250101 电话:0531-88825797、88825798
联系人:邢夏子、卢红博
参赛报名表下载:http://www.sd.xinhuanet.com/sdstatics/dsjbjsy.doc
(编辑:刘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