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次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在赤峰召开,更好地宣传家乡,建设和谐赤峰,富裕赤峰,魅力赤峰, 展示赤峰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成就以及自然风光。赤峰市摄影家协会将举办:“我爱赤峰”燕京杯摄影展活动。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0年4月15日——2010年7月5日
二、主办单位:赤峰市摄影家协会
三、大展奖项设置:入选参展作品共400幅
一等奖1名 奖金 6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0名 奖金各 200元
凡入选和获奖作者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四、参展细则:
(一)本次作品展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市内外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所有参展作品必须取材于赤峰市境内的人文景观、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等。要以反应赤峰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成就以及赤峰的魅力风光为主,黑白、彩色、单幅、组照不限。体裁不限。来稿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三)投稿作品一律为8X10英寸(长边为10英寸)同时参展者需将参展的作品刻成光盘,{电子文件JPG格式2MB以上}寄送大展组委会。组照每组为4-6幅,由作者自行用胶带连接,标清序号。投稿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品背面应写上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四)凡入选和获奖作品,如因作者不能按要求提供数据文件光盘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作品的入选资格。
(五)本次展览不收参展费,10寸样片用后市区内可自行取回。作品投送幅数不限。
(六)本次大展的全部入选及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画册、展览、摄影网站、影视片等),不再另付稿酬。如有商业性征用需经本人同意。
(七)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向本次大展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展的所有规则。本细则主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有关展览事宜安排
本次“我爱赤峰”燕京杯摄影活动共分为两个环节进行,8月份迎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次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举办的摄影展和12月份年终评选颁奖。即先展后评。所有奖项在展览作品中选出。
(一)、大展主要活动:
2010年7月来稿部分作品在赤峰摄影网上展览。
2010年8月初为自治区第六次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展出。
2010年12月专家评委会进行作品评选,并通知获奖者。在新城区举办“我爱赤峰”燕京杯摄影展颁奖仪式。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聘请的知名摄影家组成。
(三)投稿截止时间:2010年7月1日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投稿地址:赤峰市摄影家协会“我爱赤峰”燕京杯摄影展组委会(赤峰市新城区石博园市书画院一楼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024000 电话:8831951 15326889904 13327165396 联系人: 张志春 王丽达
(实习编辑:赵飏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