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市 体 育 局
2009.吉林体育舞蹈(全国)公开赛
通 知
各省市、自治区体育舞蹈(国标舞)主管部门、协会、俱乐部、各大专院校、行业体协、港澳台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和落实《群众体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体育舞蹈运动事业的发展,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批准并下发《关于同意举办2009吉林体育舞蹈公开赛的批复》(社体字[2009]199号),由吉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09吉林体育舞蹈(全国)公开赛于2009年7月25日—26日在吉林省吉林市举行。
现将《2009吉林体育舞蹈(全国)公开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参赛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报名工作。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2009吉林体育舞蹈(全国)公开赛竞赛
规程
一.主办单位:
吉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吉林市体育局、吉林市体育总会,吉林市体育舞蹈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吉林市莹莹拉丁舞学校
四.比赛时间:
五.比赛地点:
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吉林省医药学院文体中心)。
六.比赛设项:
见后附比赛设项
七.报名要求:
以省市(含县级市)学校及各培训中心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20对以上加报管理员1人。所有需确认年龄、资格之组别选手均需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无效),以甄别资格。
报名联系电话:60432—6516088 1318075556
传 真:0432—2539577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7月15日
八.报到地点:
吉林医药学院招待所201室。(于站前乘坐3路、19路、33路、103路公共汽车,到吉林医药学院下车即是)。
九.参赛费用:
职业公开组、职业新星组、年龄职业组300元/每对;师生组300元/每对;其余各组180元/每对;单项组120元/每对;单人单项;单人基本步组100元/每人。
团体舞参赛费用为每人60元。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GK(公开组)、职业新星组、年龄职业组、师生组、一至三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四至十二名颁发证书;其余各组第一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第二至三名颁发奖牌、证书,三至十二名颁发证书。
十一.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规则》。
(2)比赛音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3)公开(GK)组别录取前六名选手,决赛当场亮分。
(4)参加标准舞比赛的选手,不得参加舞厅舞比赛。16岁以下选手不得参加成年组比赛。
(5)报名截止后,如有改动或增报每对加收100元。
(6)比赛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国际级及国家级裁判担任。
(7)各组别不足二对则并组。
(8)需在秩序册上刊登广告、名录的团体或个人请把资料和照片自己制作好于7月12日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费用:彩色A4一面500元。
联系电话:0432—6516088 13180755566
十二.赛程安排:
十三.食宿交通安排。
各队差旅、市内交通、食宿、医疗费用全部自理。有要求接站,可提前预定。
联系人:王志忠。 手机:13179244588
十四.嘉宾表演。
本次大赛开幕式:由英国黑池比赛标准舞业余组:决赛选手:杨超、谭轶凌、做精彩的表演。拉丁舞:由中国体育舞蹈比赛职业顶级选手:邵克强、杨娜、做精彩的表演。
十五.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9吉林体育舞蹈(全国)公开赛组委会
(编辑:李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