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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70年代初,在我的少年时代,中国的大门还没有向世界打开。当时有一部名叫《看不见的战线》的朝鲜电影,影片中一位化装成教师模样的韩国越境特务手拿一本书,和朝鲜的暗藏特务对接头暗号:
问:你拿的是什么书?
答:歌曲集。
问:什么歌曲?
答:《阿里郎》。
这段对话在中国的中学生中广为流传。上课时常有学生压低嗓音问旁边正在阅读课文的同学:“你拿的是什么书……”
到了21世纪初,有媒体让我举出青少年时期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两本文学作品,前提是只举两本,一本中国的,一本外国的。这要求有点苛刻,尤其对于写作的人。这是一个谁都怕说自己不深刻的时代。但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又因为出身灰色,内心总有某种紧张和自卑。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日记都是成了“忏悔体”了。我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实在没有错误,还会虚构一点写下来——不知这是否可以算作我最初的“文学训练”。偶尔的快乐也是有的,比如看了朝鲜电影,没完没了地模仿其中特务间的接头暗号:“你拿的是什么书?……”这几句平淡的对白之所以被我长久地记住,是因为那个时代我们的文化娱乐生活太过贫乏了吧。但我仍然觉得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这对白里毕竟还有几分属于文学的美感,比如歌曲集和阿里郎。我喜欢阿里郎的发音,就像我喜欢耶路撒冷的发音。类似这样一些词的发音给我的唇舌和声带带来了一种无法言表的愉悦和快感。当然,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我们所能看到和听到的文艺作品更多的是愤怒、仇恨以及对个体的不屑。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读到一部被家中大人偷着藏起来的书: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上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更重要的还有后面一句:“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是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偷着把我自己解放了那么一小点又肯定了那么一小点,并生出一种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那个特殊年代,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领略到了文学的魅力,这魅力照亮了我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另一本中国文学,我觉得是《聊斋志异》。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生活在同样也很压抑的清代,他却有那么神异、飞扬、趣味盎然的想象力,他的那些充满人间情味的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聊斋》里有一篇名叫《婴宁》的小说当时我读过不止一遍。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如果哭得最美的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那笑得最美的就是狐仙婴宁。她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她是天生爱笑,笑起来便无法无天,率性自由,哪怕来到人间结婚拜堂时也可以笑得无法行礼……正是这样一些善良的狐狸洒脱而又明亮的性情,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而有趣味,但又不可与人言的空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这“打击”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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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学之梦也就此开始。1975年我高中毕业后,受了要当一个作家的狂想的支配,自愿离开城市,来到华北平原的乡村当了四年农民,种了四年小麦和棉花。生活是艰苦的,但是和政治火药味儿浓烈的城市相比,农村的生活节奏还是显出了它的松散与平和。尽管那时的中国乡村也还没有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比如在白天,每户人家是不应该把家门关起来的,村人串门可以推门就进。不该关门的理由是:你家又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要关门呢?再比如,作为城市里来的学生,我们总会经常收到一些家信的,那些信件被乡村邮递员送至村委会的窗台上,等待我们路过时取走。常常是,当我们到村委会取信时,我们的家信已经被先期到达的村人拆开并传看着不知读过多少遍了。而且这拆开和传看并不避人耳目,它是光明正大的,且带有一种亲热的、关心的性质。我本人就遇到过这样的事。一次我去村委会隔壁的小卖店买东西,迎面碰见村中一位干部,他面带笑容地告诉我说,铁凝,你们家给你来信了,我拆开看了看,没什么事,你父母身体都挺好的,你就放心吧。那信我又放回村委会窗台上了,还有几个人要看呢……这位乡村干部的话让我哭笑不得,而他那一脸为我父母的身体健康所生出的欣慰表情又使我无从指责。我忽然觉得,不光明和不坦荡的说不定是我吧。当然,今日中国的乡村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所认识的一些乡村女孩子,不仅喜欢用写日记的方式抒发内心,还会为日记偶尔被家人看见而与家人吵闹。
中国乡村是我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个落脚点,到达乡村之后接触最多的是和我年龄相差无几的女孩子。每天的劳动甚至整夜的浇灌庄稼,我都是和她们在一起。对我来说,最初的劳动实在是艰苦的,我一方面豪迈地实践着,又带着一点自我怜惜的、做作的心情。所以,当我在日记里写到在村子里的玉米地过18岁生日时,手上磨出了12个血泡,我有一种炫耀感。那日记的话外音仿佛在不停地说:你看我多肯吃苦啊!我不仅在日记里炫耀我的血泡,也在庄稼地里向那些村里的女孩子们展览。其中一个叫素英的捧住我的手,看着那些血泡,她忽然就哭了。她说这活儿本来就不该是你们来干的啊,这本来应该是我们干的活儿啊。她和我非亲非故的,她却哭着,说着一些朴素的话,没有一点怨毒之心。我觉得正是这样的乡村少女把我的不自然的、不朴素的、炫耀的心抚平了,压下去了。是她们接纳了我,成全了我在乡村,或者在生活中看待人生和生活的基本态度。我还想起了我尊敬的一位作家说过的一句话:在女孩子们心中,埋藏着人类原始的多种美德。岁月会磨损掉人的很多东西,生活是千变万化的。一个作家要有能力打倒自己的过去,或者说不断打倒自己。但是你同时也应该有勇气站出来守住一些东西。三十多年已经过去,今天我生活在北京,那些醇厚的活生生的感同身受却成为了我生活和文学永恒不变的底色,那里有一种对人生深沉的体贴,有一种凛然的情义。我想,无论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我们写的是如何严酷的故事,文学最终还是应该有力量去呼唤人类积极的东西。正像大江健三郎先生的有些作品,在极度绝望中洋溢出希望。文学应该是有光亮的,如灯,照亮人性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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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文学和文化最荒凉的年代爱上了文学,今天,当信息爆炸——也包括各种文化信息的爆炸,再次把文学挤压到一个稍显尴尬的角落的时刻,我仍然不想放弃对文学的爱。读乔尔·科特金的《全球城市史》,他谈到要成为世界名城必须具备精神、政治、经济三个方面的特质,那就是:神圣,安全,繁忙。毫无疑问,我们正在目睹世界很多大都市的繁忙,这里所说的繁忙特指对财富孜孜不倦的追求,如亚当·斯密所倡导的那样。但实现经济大国的目标,并不意味着现代公民就一定出现。而一座城市的神圣,从广义上也可以理解为高尚信仰的自觉,道德操守的约束,市民属性的认同,以及广博的人性关怀。文学是灯,或许它的光亮并不耀眼,但即使灯光如豆,若能照亮人心,照亮思想的表情,它就永远具备着打不倒的价值。而人心的诸多幽暗之处,是需要文学去点亮的。自上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在阅读中国和外国文学名著并不能公开的背景下,我以各种可能的方式陆续读到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普希金、普宁、契诃夫、福楼拜、雨果、歌德、莎士比亚、狄更斯、奥斯汀、梅里美、司汤达、卡夫卡、萨特、伯尔、海明威、厄普代克、川端康成等人品貌各异的著作。虽然那时我从未去过他们的国度,但我必须说,他们用文学的光亮烛照着我的心,也照耀出我生活中那么多丰富而微妙的颜色——有光才有颜色。而中国唐代诗人李白、李贺的那些诗篇,他们的意境、情怀更是长久地浸润着我的情感。从古至今,人世间一切好的文学之所以一直被需要着,原因之一是它们有本领传达出一个民族最有活力的呼吸,有能力表现出一个时代最本质的情绪,它们能够代表一个民族在自己的时代所能达到的最高的想象力。这里还特别想提到,那时我还曾经读过的上世纪40年代美国女作家的一部很短的中篇小说《伊坦·弗洛美》。虽然这小说并不经常被提及,但我十分喜欢,喜欢到生出了一种“阴暗”心理,心想这么好的东西就让我一个人独享了吧,它最好就不要再被别人看到!
如上所述,我青少年时期的文学营养,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若用吃东西来作比喻,不是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而是这儿有什么你就吃什么。用前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话:“端给你的是啤酒,你就不要在杯子里找咖啡。”他以此言来形容他所处的时代。但那时的我,毕竟还是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地在“杯子”之外找到了一些“咖啡”——一些可以被称作经典的文学。它们外表破旧地来到我的眼前,我怀着对“偷来的东西”的兴奋之情持续着混乱的阅读。但时至今日,阅读早就自由,当代东西方名著源源不断地扑面而来,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我仍然怀念过去的岁月里对那些经典的接触。那样的阅读带给我最大的益处,是我不必预先接受评论家或媒体的论断,我以不带偏见的眼光看待世界上所有能被称之为经典的文学。其实若把文学简单分为两类,只有好的和不好的。而所有好的文学,不论是从一个岛,一座山,一个村子,一个小镇,一个人,一群人,或者从一座城市、一个国家出发,它都可以超越民族、地域、历史、文化和时间而抵达人心。也因此,我对文学基本持一种乐观的认识。文学和写作也使我知道,不论东方与东方之间还是东方与西方之间,不论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多少不同,我们的外表有多大差异,我们仍然有可能互相理解,并互相欣赏彼此间文化的差异。毕加索曾经坦言中国的木版年画带给他的灵感。20世纪法国的具象绘画大师巴尔蒂斯是那样地钟情于中国宋代的画家范宽。
文学是灯,这说法真的有些冒险吧?但想到任何同创造有关的活动都有冒险的因素,我也就不打算改口了。我要认真对待的是,坚持写作的难度,保持对人生和世界的惊异之情,和对人类命脉永不疲倦的摸索,以自己的文学实践去捍卫人类精神的健康和心灵真正的高贵。我知道这是极不容易的。几年前我曾经从一个外行的角度写过一本谈论画家和绘画的小书《遥远的完美》,在书的后记中我写道,几十年的文学实践使我感受到绘画和文学之间的巨大差异:在作家笔下无法发生的事情,在好画家的笔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又感受到艺术和文学之间的相似:在本质上它们有共同的不安和寂寞,在它们的后台上永远有着数不清的高难度的训练,数不清的预演,数不清的或激昂或乏味的过程。然而完美对于我们始终是陌生而又遥远的,因为陌生,才格外想要亲近;因为遥远,才格外想要追寻。我看到在文学和艺术发展史上从来就没有从天而降的才子或才女。当我们认真凝视那些好作家、好画家的历史,就会发现无一人逃脱过前人的影响。那些大家的出众不在于轻蔑前人,而在于响亮继承之后适时的果断放弃,并使自己能够不断爆发出创新的能力。这是辛酸的,但是有欢乐;这是“绝情”的,却孕育着新生。于是我在敬佩他们的同时,也不断想起谦逊这种美德。当我们固执地指望用文学去点亮人生的幽暗之处时,有时我会想到,也许我们应该首先用谦逊把自己的内心照亮。
面对由远而近的那些东西方文学经典和我们自己的文学实践,要做到真正的谦逊是不容易的,它有可能让我们接近那遥远的完美。但真正的抵达却仍然是难以抵达。我对此深信不疑。
(实习编辑: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