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著名财经记者胡舒立率领她的团队入主《新世纪周刊》,使这本周刊原有采编团队在出刊了新年第一期后不得不终止工作。而以全新面目编排的《新世纪周刊》也已经出炉,据说在寒冬的京城已经销售一空。一场“双胞胎风波”由此形成,新入主的团队与这本周刊原有团队的矛盾也浮出水面。
尽管按胡舒立方面的说法,此事仍在协商之中,但从这件事我们也可看出,率领一干手下离开《财经》以后的胡舒立尽管豪气干云,但面对刊号问题也是无力回天,不得不走上“借壳办刊”的老路,并且为此而陷入与“壳资源”原有员工之间的权益纷争之中。
以丰富的从业经历来说,胡舒立应该有足够的能力办好一本刊物,但是,她无法从行政部门得到一个刊号。在报刊市场上,我们也见惯了一些借用他人刊号办刊的事情,刊号属甲地所有,刊物的办公地却在乙地,这是现在一些办刊人寻求的突围之道,但是,它也使办刊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以胡舒立来说,她借壳《新世纪周刊》,首先面对的已经不是怎样来重塑自己在《财经》时期创下的辉煌,而是怎样面对这本周刊原有采编团队的问题,她将不得不为此耗费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当然,她可以采取“新官不理旧政”的态度,将所有的麻烦一推了之,但这样做除了让她背负起巨大的道德负担以外,实际上也为这本刊物埋下了种种不安定因素。在她之前,已经有了不少借壳办刊的失败案例,这种矛盾纠结没有能够妥善解决,显然是一个重要原因。
刊号,本来只是一个刊物的“身份证”,但是,现在的刊号渐渐成了奇货可居的稀缺资源。我国的刊号早已与国际接轨,在ISSN系统中分配到了只有我国享有的“专席”,这个“专席”并不是出钱向谁买来的,而是“全球化”体制下的一种代码识别。但是,我国对刊物的出版实施了行政控制。这是一种很有效的管理手段,却是一种偷懒的做法。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这种陈旧的刊号管理制度也应该改变,让刊号回归到刊物“身份证”的正常状态。至于刊物办出来以后能否持续生存下去,那是办刊人自己的事情。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对报刊管理的彻底放开,这种管理应该在法制化的框架内进行,只要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部门可以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直至注销刊号。就像一个企业尽管拥有了营业执照,但如果在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工商管理部门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一样。
这样的话,那些已经拥有了刊号却办刊无术、生存困难的刊物,也就不能拿刊号在市场上叫卖,因为当刊号不再是稀罕物品的时候,它也就一钱不值了。
(编辑:李明达)